——城乡规划相关名词汇总
1.科学发展观与城乡统筹
一、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实践,就要认真贯彻五个统筹——1.统筹城乡发展、2.统筹区域发展、3.统筹经济社会发展、4.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5.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二、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城乡统筹”的要求,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两大方面:
1.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是扭转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应该是政府。
3.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是对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深层次的改革。
三、具体内容
1.统筹城乡经济资源,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增长和良性互动。 平等的市场主体应该享有平等的接近和享用经济要素的权利,统筹城乡经济资源,保证农民平等的享用经济资源,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
2.统筹城乡政治资源,实现城乡政治文明共同发展。
必须统筹城乡政治资源,使农民具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政治地位,使其真正地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体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统筹城乡政治资源最重要的是体制和政策的转换问题。
3.统筹城乡社会资源,实现城乡精神文明共同繁荣。
努力实现城乡社会资源的统筹安排,有序使用,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2.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具体有以下4各方面:
1.坚持以人为本
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2.坚持全面发展
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3.坚持协调发展
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就是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积极推行“五个统筹”,积极稳妥的推进改革,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4.坚持可持续发展
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方面,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的永续发展。
3.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一、优化大城市与超大城市的空间结构
应防止无序蔓延,采取有机疏解的发展模式。 二、强调土地使用功能的适当混合
居住地与工作场所之间的距离应尽可能接近,贯彻紧凑社区、就近就业、较低的开发成本和环境成本、尊重自然生态、混合土地使用等原则。
三、以新型工业化来推动我国城镇化
避免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坚持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多重闭环反馈式循环的经济运行模式。
四、实行最严格的城乡规划管理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只有两者相辅相成,土地的利用才是合理的,也才能达到合理的能源消耗。
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汽车进入家庭的趋势不可逆止,关键问题是如何发展节能、方便和有效的交通系统,公共交通越发达,城市整体能耗就越低。
六、合理布局各类开发项目,减少环境污染
4.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的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主要有以下4各方面措施:
1.分类引导人口城市化
对临时进城务工人员,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对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应逐步转为城市居民;对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要转为城市居民;鼓励农村人口进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定居。
2.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要把城镇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逐步形成以沿海及京广、京哈线为纵轴,长江及陇海线为横轴,若干城镇群为主体、其他城市和小城镇点状分布、永久耕地和生态功能区相间隔、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3.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规划城市规模与布局,要符合当地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地质构造等自然承载力,并于当地经济发展、就业空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能力相适应。
4.健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快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制度。
5.城市规划的概念和特点
一、城市规划的概念
1.《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二、城市规划的特点 1.综合性
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技术发展等各项要素,既互为依据,又相互制约,城市规划需要对各项要素进行统筹安排,是指各得其所、协调发展。综合性是城市规划最重要的特点之一。
2.政策性
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战略部署,同时也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直到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手段。
3.民主性
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发展和社会公共资源的配置,需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使城市规划过程成为市民参与规划制定和实施规划的过程。
4.实践性
城市规划是一项社会实践,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社会制度,需要解决城市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城市规划要因地制宜,从城市的实际状况和能力出发,保证城市持续的有序发展。
6.城市规划的作用
城市规划逐步走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舞台前沿,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进程中扮演重要的调控角色,具体有4各方面的作用:
一、宏观经济条件调控的手段
1.通过对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的配置,即城市土地资源配置进行直接控制。
2.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进行管理的实质是对开发权的控制,可根据市场的发展演变及其需求,对不同类型的开发建设施行管理和控制。
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1.通过对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等的分析,结合未来发展的安排,从社会需要的角度对各类公共设施进行安排,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基础,并通过开发控制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2.对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等,则通过空间管制等手段予以保护和控制,使资源能够有效保护、使公众免受地质灾害的损害。
三、协调社会利益、维护公平
1.以预先安排的方式,在具体的建设行为发生之前对各种社会需求进行协调,保证各群体的利益得到体现,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
2.通过开发控制的方式,协调特定的建设项目与周边建设和使用之间的利益关系,保证不会对周边造成利益损害。
四、改善人居环境
1.从城市与区域等方面入手,合理布局各项生产和生活设施,完
善各项配套,是城市各发展要素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协调,满足各方面需求,提高城乡环境品质。
2.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空间管制,保障公共安全和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构建高质量的、有序的、可持续的发展框架和行动纲领。
7.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制定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并符合《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划的指导思想、内容及具体程序上,真正做到依法制定规划。
二、制定城乡规划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制定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四、制定城乡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五、制定城乡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8.城市总体布局原则
城市总体布局的合理性,关系到城市经营的整体经济性,关系到城市长远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城市总体布局应遵循以下4个原则:
1.城乡结合、统筹安排。城市总体布局的综合性很强,要立足于城市全局,符合国家、区域和城市自身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要求。城市与周围地区有密切联系,应作为一个整体统筹安排,同时还应与区域的土地利用、交通网络、山水生态互相协调。
2.功能协调、结构清晰。城市规划用地结构清晰是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和理性的标志,要求城市各主要用地功能明确、相互协调,同时又便捷的交通联系,保障城市功能的整体协调、安全和运转高效。
3.依托旧区、紧凑发展。在充分发挥城市正常功能的前提下,应力争布局的集中紧凑、节约用地、节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利于城市运营、方便城市管理,减轻交通压力,有利于城市生产和方便居民生活。
4.分期建设、留有余地。城市总体布局是城市发展与建设的战略部署,必须有长远观点和具有科学预见性,力求科学合理、方向明确,留有余地。
9.城市总体布局的主要内容
城市活动概括起来主要有工作、居住、游憩和交通四个方面,满足各项城市活动,就必须有相应的不同功能的城市用地,并按照各类
用地的功能要求、相互关系加以组织,使城市成为一个协调的整体。城市总体布局的核心是城市用地的功能组织,主要有以下5方面的内容:
1.按组群方式布局工业企业,形成工业区;
2.按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等组成梯形布置,形成城市生活居住区;
3.配合城市各功能要素,组织城市绿化系统,建立各级休憩与游乐场所;
4.按居民工作、居住、游憩等活动特点,形成城市的公共活动中心体系;
5.按交通性质和交通速度,划分城市道路的类别,形成城市道路交通体系。
10.城市总体布局的主要模式
一、集中式城市总体布局
1.特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集中连片发展,道路路网形式可分为网络式、环状、环形放射状、混合状以及沿江、沿海交通干路带状等发展模式。
2.优点:①布局紧凑,节约用地,节省建设投资;②容易低成本配套建设各项生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③居民工作、生活出行距离较短,城市氛围浓郁,交往需求易于满足。
3.缺点:①城市用地功能分区不明显,工业区与生活居住区紧邻,易造成环境污染;②城市用地大面积集中连片布置,不利于城市道路交通的组织;③城市进一步发展,会出现“摊大饼”现象。
二、分散式城市总体布局
1.特点:城市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组团,组团之间大多被河流、山川等自然地形、矿藏资源或对外交通系统分隔,组团之间一般都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2.优点:①布局灵活,城市用地发展和城市容量具有弹性,容易处理好近远期的关系;②接近自然、环境优美;③各城市物质要素的布局关系井然有序、疏密有致。
3.缺点:①城市用地分散,浪费土地;②各城区不易统一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分开建设成本较高;③若城区规模达不到最低要求,城市氛围不浓郁;④跨区工作和生活出行成本高,居民联系不便。
11.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坚持的5个原则
一、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
1.必须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要统筹城乡建设,增强城市辐射带动功能,提高对农村服务的水平,协调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就业和创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要加强城市与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联系,协调土地和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区域基础设施相互配套、协调衔接和共建共享。
二、积极稳妥的推进城镇化
1.要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口变动等情况,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城市性质。
2.要正确把握好城镇化建设的节奏,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城镇化。
三、加快建设节约型城市
1.要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
2.要严格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增量,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3.要加大城市污染防治力度,努力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自然生态,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四、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方便
1.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要优先满足普通居民基本住房需求。
2.要坚持公交优先,加强城市道路网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着重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3.要加强城市各项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提高人民却中的生活质量。
4.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文物单位,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体现民族和区域特色。
五、统筹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要统筹规划市政公用设施; 2.要统筹规划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
3.要统筹规划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2. 总体规划纲要内容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2.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3.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4.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5.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6.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7.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8.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9.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3.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内容
1.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3.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
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4.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5.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布局。
6.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7.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14. 中心城区规划内容
1.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2.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3.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4.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5.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6.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7.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8.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9.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10.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11.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12.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13.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14.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5.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16.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17.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8.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15.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具体有以下7各方面:
1.城市规划区
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对城市规划区内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划定的标准界定、范围确定和管制要求,都必须在图纸上准确表明、在文本上有明确规范的表述。
2.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
提出禁建区、限建区的划定标准、管制要求和措施,结合城镇发展的现状特征和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分类分区分阶段制定限建区和适建区。
3.城市建设用地
确定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划定城市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4.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明确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的位置和规模,对城市周边村镇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提出配置要求。
5.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划定城市紫线。
6.城市防灾工程
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7.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资源的具体措施。
16.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原则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城镇体系是指“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广大农村为基础,由一系列不同规模、不同职能、相互联系的城镇所组成的有机整体。目前,在我国城镇体系理论研究中,盛行“三结构、一网络”理论,即城镇体系的职能类型结构、等级规模结构、地域空间结构以及网络系统组织。
城镇体系规划是一个综合的多目标规划,涉及社会各个部门、不同空间层次乃至不同的专业领域,因此在规划过程中应贯彻“以空间整体协调发展为重点,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的原则,具体有4各方面:
1.因地制宜的原则
城镇体系规划应该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方针政策相符,与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又要符合地方实际、符合城市发展特点,具有可行性。
2.经济社会发展与城镇化战略互相促进的原则
把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人口转移等与城镇化进程紧密联系,把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城镇体系规划紧密结合。城镇化战略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中心城市、重点城镇的作用,带动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
3.区域空间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
从区域整体的观念,通过时空布局强化分工与协作,有效协调各城市在城市规模、发展方向以及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矛盾,有利于城
乡之间、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避免重复建设。
4.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要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综合考虑,加强自然与人文景观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结构,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布局框架。
17.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城镇体系规划是指“在一定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一方面需要合理的解决体系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及相互关系,另一方面还需要协调体系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区域统筹协调发展上,具体作用有4各方面:
1.指导总体规划的编制,发挥上下衔接的功能。
2.全面考察区域发展态势,发挥对重大开发建设项目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的综合指导功能。
3.综合评价区域发展基础,发挥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统筹功能。 4.协调区域城市间的发展,促进城市之间形成有序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18.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任务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短期内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所作
的安排。”主要有以下4方面任务:
1.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根据城市的资源条件、自然环境、历史情况、现状特点,明确近期建设的发展重点和实施时序。
2.确定城市近期内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提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目标与保护措施。
3.提出城市近期内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和选址,以及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安排。
4.提出城市近期建设综合性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
19.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意义
1.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需要
近期建设规划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总体目标的指引下,根据现有环境和财力条件,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重点,并以解决城市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确定近期建设目标、重点发展区域,主要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用地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对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控制作用。
2.加强城市规划监督管理的需要
规划一旦确定,用以指导城市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对政府工作形成了一种约束,有利于杜绝城市建设的随意性,增强城市规划的连续性。
3.完善城市规划体系的需要
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既可有效解决城市总体规划分阶段发展的
问题,又可妥善解决五年内城市近期建设时序的问题,它的编制和实施对完善我国城市规划体系将是有力的推动。
20.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5个基本原则
1.法定性原则
依法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应以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作为规划编制的依据。
2.政策性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3.近远结合原则
处理好城市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以及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的关系。
4.协调性原则
以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为依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以城市规划体系内的各专项规划相协调。
5.可操作性原则
在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下,制定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综合性行动计划、年度计划,合理控制和指导近期重大建设规划项目的实施。
21.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
1.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2.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3.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4.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
5.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措施。
6.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
22.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5项原则
一、依法规划的原则
应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
二、公平公正原则
整体上应有一个通则式控制,即对于规划城市中近似区位、类似性质的片区、街区、地块,应提出一致性的控制要求作为基础,再根据开发建设个体的差别,做出针对性的控制与引导,体现公平、公正性。
三、公开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许可依据的范畴,应遵循行政许可依据必须公开的要求,应有相应的公众参与的环节。
四、整体性原则
遵循局部服从整体,内部服从外部的原则。 五、可操作性原则
1.应充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2.编制工作应在充分的调研和分析论证基础上。
3.成果应有充分的依据和可操作性,注重与规划管理的衔接。
23.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和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从战略性控制到实施性控制的编制层次,是实现总体规划意图,并对建设实施起到具体指导的作用,成为城乡规划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具体有以下4个方面:
1.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之间衔接的重要环节。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城市建设的规划控制要点,用简练、明确、适合操作的方式表达出来,作为控制土地使用的依据,正确引导土地开发行为,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2.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
控制性详细规划向上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向下衔接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建筑设计与开发建设行为。
3.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宏观、中观到微观城市设计的内容,通过具体的设计要求、导则以及准则的方式体现在成果中,借助地方法规和行政管理使城市设计要求在实施建设中贯彻落实。
4.是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
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涉及城市建设中各方面的利益,是城市政府
意图、公众利益和个体利益平衡协调的平台,是体现各方面责、权、利关系的公共政策载体。
24.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25.城市性质、城市职能、城市目标、城市特色
一、城市性质的定义和意义
1.《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城市性质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城市性质是由城市形成与发展的主导基本因素所确定的、由该因素组成的基本只能所体现,是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和
用地构成的重要依据。
2.在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中,对城市性质的分析和论述主要集中在3各方面: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职能和分工、城市的其他主要特点。城市性质的表述应简明扼要,一要突出特色、二不回避雷同、三要避免罗列。
二、城市性质、城市职能、城市目标、城市特色的区分和关系 1.《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城市职能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城市职能是由该城市为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来体现,由专业化部门(对外服务部门)、职能强度(对外服务部门专业化程度)、职能规模三个要素组成。
2.城市性质是城市主要职能的概括,不是所有职能的罗列。城市职能是客观存在的,利用城市现状资料分析描述,是现状职能;城市性质表示在规划期内希望达到的目标和方向,是规划性质。
3.《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城市发展目标是“在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中所拟定的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指标。”而城市性质作为城市发展目标的一部分,是对城市定位与职能的高度概括。
4.城市性质是城市中心职能和基本职能的概括,城市特色则更为广泛。
26.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1.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通过系统的方法,对城市发展的条件和趋势做宏观的分析,把握
城市发展规律,并对城市未来的宏观发展作出合理的预测、判断,在此基础上提出城市未来发展的重大对策。
2.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作为一种规划,应当是一种过程,是对城市未来的宏观发展战略性重大问题进行预测和安排的过程。是将城市或区域的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战略与空间发展模式紧密结合的桥梁,是对城市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宏观解答;以空间发展战略性问题为中心,为城市政府提供发展的思路、策略、框架和行动指南,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指导。
27.城市远景规划
远景规划是城市扩展到稳定阶段的城市发展结构安排。要求展望更远的时空空间(30-50年)、审视更广的地域空间(城镇化引起人口再分布的影响范围和经济社会)、透视更深的内部空间(资源、环境、城市动力、产业结构等)。从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思考城镇化的全过程,预见城市增长到稳定状态的进程,从而进行战略性的空间、环境结构布局,以指导城市总体规划。
一、远景规划的原则
1.远景规划必须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并使它在时空上具体化,但不代替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远景规划注重远景的空间结构性部署,应指导城市总体规划,但不能代替传统的城市总体规划。
3.远景的结构安排要相对稳定,但具体处理要留有足够的灵活性,宜粗不宜细,重点是把握城市发展的大方向、大结构。
二、远景规划的内容
1.从区域的范围进行人口、资源、经济、社会、环境等分析,遇见城市可能发展的规模。
2.制定不同发展阶段的发展方向、空间结构、整体控制、政策措施和法律保障体系。
3.对总体的重大基础设施、大类土地使用作出纲要性规划。
28.都市区规划
都市区规划作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补充,是以功能重构、空间重组、环境重整为中心的规划,是一种战略性的空间规划,一种“区域性的战略思考”,主要目的是为城市政府提出关于城市和空间发展战略的框架(方案),规划内容主要是以都市区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策略、区域空间发展模式以及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方案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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