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明确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职责,特制定《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明确养老机构管理职责。
二、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养老机构与院长签定《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同时聘请管理人员,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制。
二、严格遵循入住程序。
对入院人员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对入院人员的信息严格保密。健立健全入院人员基本信息,尤其是亲属子女联系电话登记到位。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经济与则务制度》、《供养人员分级护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四、切实履行职责。
督促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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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加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在院老人走失、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在院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坏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养老机构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院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建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养老机构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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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接 待 中
养老机构 院 长 入院管理 饮食管理 员 起居管理 员 医疗管理 员 财务管理 员 心 青岛市李沧区永安路社区养老院
重大危险源管理登记维护
危险源名称 安装使用时间 维护记录 青岛市李沧区永安路社区养老院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 排查日期 排查项目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青岛市李沧区永安路社区养老院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障我院老人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养老机构各种突发安全事故,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养老机构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 , 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办公室电话: 应急联系电话: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养老机构内发生的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电力危险、外来暴力侵害、内部吵架斗殴及自然灾害和其它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实行养老机构一把手负责制。
2、养老机构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养老机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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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
1、养老机构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燃,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报告养老机构主管部门。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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