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荆州市人口计生委特向全市人民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方针、政策,正确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严格依法行政。
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行为,切实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厉查处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人物的违法生育行为。
三、坚持政务公开。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面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开设“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并保持畅通;按照人口计生“三项公开”规范要求,及时、全面、真实落实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即公开岗位职责、公开政策法规、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及公开监督方式,创新公开载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群众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加强优质服务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主动性。在信访接待以及为群众办事时,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利民服务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严格落实文明窗口“五个一”(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开水、一到即办)要求;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期限做好信访处理、《生育证》、《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等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停止收取《生育证》、《生育服务证》工本费;为流入已婚育龄群众提供均等化服务,使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坚持廉洁从政。
按照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 “十个全覆盖”的总体要求,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执行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检查考评纪律;严格实行量化考核,着力解决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以上承诺我委将严格遵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寄信地址:荆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荆州区荆东路54号) 邮编:434100
监督电话: 阳光计生热线:12356
联系人:李岚 徐艳霞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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