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__
乙方:高__
丙方:汪__
甲方雇用乙方高__的汽车运送化学物品,行到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时,和丙方汪__驾驶的汽车相撞,货物散落外泄,给甲方造成约十五万 元损失。经贺兰县交警队现场认定,乙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丙方负主要责任。在此情况下,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现就损失赔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由乙方和丙方共同赔偿甲方货物损失80000 元。其中乙方赔偿30000 元,丙方赔偿50000 元。
2、以上赔偿费由乙方和丙方在协议签字时,一次性付清,甲方无论损失多大,今后都不得因本事件再次向乙方、丙方索赔或提起诉讼。
3、甲方原和乙方协商此次运费为 元,因此事故发生,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此次货物运费。
4、此次交通事故中乙方和丙方的损失由乙、丙双方自行解决,于甲方无任何关系。
5、因甲方已向贺兰县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持本协议书和撤诉申请书到贺兰县人民法院办理撤诉手续,法院不予退还的诉讼费由乙方、丙方按赔偿比例承担。即乙方承担 元,丙方承担 元。
6、本协议在乙、丙两方将协议约定的赔偿款全部偿付给甲方后,由三方在协议上签字后生效。各方均不反悔。
甲方:__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__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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