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的再思考
2024-07-28
来源:步旅网
雄 数 圈 恩 啦 罄每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的再思考 ◆高德山 (辽宁省辽阳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税种,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已 经成为我国的主体税种,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渐暴露出自身的缺欠和漏洞,引发了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笔者 拟就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作用、税制改革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及改进措施,从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希望随着个人所得税 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更能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税前扣除额税率税基征管 一、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1.个人所得税具有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作用 从财税史上看,个人所得税始征于1799年的英国。经过两个世纪的发 展,目前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并已经成为一些国家最主 要的税收来源。近些年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保持了两位数的高速增长, 现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普遍采用累进税率,即随个人所得的增加税 率也随之提高,通过对低收入者少征税或不征税,高收入者多征税,缩小社 会产生的贫富差距,对缓解各个国家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 要的作用,所以个人所得税在国际社会中享有“社会减压阀”的美誉。 二、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热点问题 1.个人所得税“劫富济贫”的作用发挥不强 据2009年6月18日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发布的报告说,我 国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达到了个税总收入的50%,而20%的富人他们上缴 的个税却不到个税总收入的10%。而以美国为例,50%的工薪阶层只承担 个税的5%,1O%的高收入者却承担了个税的60%,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 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是由工薪阶层贡献的,高收入阶层纳税较少,高低收入 阶层收入差距在逐年增大,造成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失灵。 2.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额较低,工薪阶层税负较重 首先,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确定税前扣除额时一般只考虑个人的日常开 支,忽略了家庭开支中的一些主要开支,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费、高房 价、高医疗价格及通货膨胀等诸多因素,导致税前扣除额较低,应纳税所得 额增大,加重了工薪阶层负担。其次,税前扣除额调整具有滞后性,比如, 我国8O年代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扣除额规定为800元,之后近三 十年的时间里只在2006和2008年调整了两次。再次,设计税前扣除额时, 未考虑不同地区物价差异,而在全国实行一个标准,经济发达地区扣除额 过低。 3.个人所得税税率采用分类税率,设计不尽合理 目前我国对十一种个人所得开征个人所得税,在税率设计上,对工资 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采用累进税率,而 对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并且所得种类不同,税率不同,即使是累进税率 也因为所得种类的不同而不同,税率结构复杂,税率档次过多,计算烦琐, 一些纳税人不知自己应纳税款如何计算,加重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税 和申报的难度。 4.征税范围较窄,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规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只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 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 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共计 11种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其他所得则不予征税,征税面较窄。特别 是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如果不及时调整,很可能会出现该征的不征,不该 征收的还在继续征收的现象,使一些有所得又有纳税能力的人游离于个人 所得税之外。 5.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不健全,税款流失严重 主要表现在:(1)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淡薄,自行申报纳税的习惯尚 未养成,这是客观上造成税款流失的主要原因。(2)税收征管法律制度还 不完善,对纳税人偷逃税的行为处罚太轻,不足以起到震慑的作用,纳税人 偷逃税现象十分严重,这是主观上造成税款流失的原因。(3)个别税务人 员素质较低,为谋求私利与纳税人恶意串通,偷逃国家税款,也造成了税款 大量流失。 三、改进措施 1.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监管和征税,缩小贫富差距 从世界各国来看,高收入群体都是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加强对高收 入群体的监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1)建立高收入群体各项所得的自 行申报制,对在一定期间所得超过标准的人群要求必须到税务机关进行自 行申报,对不报或少报者国家应立法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视情节轻重追 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同时请新闻媒体予以新闻暴光,建立不良信用记录, 加大其偷税成本。(2)二是与工商、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构建高收入群体 信用体系,在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实现个人所得透明化,使高收入群体的 每笔所得都在税务机关的直接掌控下,铲除孳生偷逃税的土壤。 2.确定合理的税前扣除标准 具体可采用如下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 不同,规定不同的扣除标准。如对经济发达地区,由于个人消费较高,可以 规定较高的扣除标准。(2)建立税前扣除额联动机制,根据国家统计局每 年公布的经济增长数据,每年调整一次。(3)考虑到不同收入群体消费水 平的不同,将扣除固定金额改为按固定比例扣除,增加扣税的合理性。 3.调整和简化税率结构,适当降低最低级次税率水平 (1)在总体上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行,以超额累进税率为 主的税率结构。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 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统一实行同一累进税率,其余所得依旧适用比例税 率。(2)改革累进税率设计,将累进税率级次减少到3至5个,同时适当降 低最低级次的税率,照顾低收入者;提高中高级次的税率,加大对中高收入 者的怔税力度,缩小贫富差距。 4.扩大征税范围,拓宽个人所得税税基 改变征税范围的规定方法,对征税范围的规定不再采用正列举的办 法,而规定所有个人所得凡是达到扣除标准以上的均要纳税,对于确实不 需要征税的所得则列在免税项目中予以剔除。这样做的好处是能把一些 社会上新出现的或原来未征税的所得都纳入到征税范围中,扩大了税基, 通过扩大征税范围,降低税率,既减轻了工薪阶层的个税负担,又保证了个 税收入的稳定。 5.进一步修订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进一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借鉴国外偷逃税重罚的成 功经验,加大税收违法的处罚力度。加强税务机关队伍自身建设,成立专 门的税务督察机构,对税务人员执法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以减少税务 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行为,树立税务人员的良好形象,提高征税效率。另 外,在全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个税普法宣传,形成纳税人“自觉纳税”的 良好氛围,同时提高企事业单位领导、财务人员的扣税意识,使其能认真履 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保证税款及时准确扣缴。 笔者相信,随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深入,它必将深入人心,迎来税收史 上的春天。 参考文献: [1]吕隽.个人所得税流失原因分析及征收对策研究.中国经贸,2009, (6). [2]钱静芳.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思考.财会月刊,2006,(9). 01/2010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