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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办)乌鲁木齐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建表

2024-07-14 来源:步旅网
乌鲁木齐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建表

编 号:

建设单位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地点 (章) 建设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 层 数 栋 数 早期人防 工事核查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说明:1、早期人防工事审核到项目建设地址所属辖区人防办办理;

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或备案登记证 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或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项目地质报告一份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纸一套 文号 文号 文号 2、表格有限期为一年,跨年无效; 3、如资料不全请打“∥”符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乌人防许可申字( )第 号

申请人 (单位)名称 (章) 申请人︵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固定 手机 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传 真 身份证号 电话 固定 手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申请事项申请材料说 明:1、如果代理人办理受委事项时,应当出委托证明和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项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 《乌鲁木齐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建表》及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的有效身份证明; 2、表格不能空缺必须填满; 3、表格有效期为一年,跨年无效。

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受委托人: 单位: 职务: 电话: 委托事项:

法人代表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 托 单位(签章): 受 委 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人防工程审核法律依据

(一)建设项目: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2003】国家 人防办字18 号文件第十五条; 2、新人防办【2003】38号文件;

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十二条。

(二)易地建设项目:(缴纳易地建设费)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家人防办字18 号文件第四十八条;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 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十三条; 4、新计价房(2001)1410号文件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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