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西方人权观念有何不同
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徐京跃 魏武)中国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性展览“中国人权展”将于17日在京开展。著名人权专家、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云虎在就中国人权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人权问题既有普遍性,又存在特殊性,中西方在追求人权的基本理想目标、价值和内容上存在着广泛的共同性,但是,受历史、自然、文化、社会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中西方在对人权的理解和实现方式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他认为,中国和西方在近代史上存在的巨大差异,是决定中西方秉持不同人权观念的重要原因之一。西方是通过自然发展的方式走向现代化,而中国则是在经历帝国主义侵略苦难后被动地追求现代化的实现,两者在革命和建设中面对的问题有很大不同。
他说,西方资产阶级文艺复兴和近代革命反对的是压制个人的封建专制制度,因此在提出人权概念的时候,强调的是个人权利、政治权利,其目的在于以人权对抗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君权、神权和等级特权。但在近代中国,面对的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帝国主义给中国带来的人权灾难。这就决定了中国革命的任务是反帝与反封建并举,并最终导致了中国走的是一条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与争取个人自由权利并举的独特的人权道路。
他表示,在这一时期,对中国来讲,以民族独立和解放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人权的实现自然成为首要的人权,国家主权和独立问题不解决,根本谈不上个人人权的实现。从义和团运动到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在内的历史表明,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的集体人权,才能进一步实现个人人权。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实现了集体人权,为个人人权的实现打下了基础。
董云虎说,由于与西方国家的国情很不相同,中国对各项人权强调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相对比较强调解决民生问题,强调各项权利的均衡发展。比如,近代中国的悲惨遭遇以及中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匮乏、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在中国
生存权、发展权历史地成为人民的首要人权;同时也决定了在中国生存权、发展权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必须互相适应、协调发展、稳步推进。
他说,从文化角度看,由于中西方对人的理解、对权利概念的理解不同,因而在人权观上存在着明显差异。西方文化比较强调自然人即人的自然属性、个人性、利己性以及个人与他人的分离性;而中国文化则比较强调社会人即人的社会性、道德性以及个人对他人的依存性。从孔子开始,中国就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强调“人者,仁也”,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规定人,把个人对他人的关爱和义务置于首位,注重行为符合道德要求,主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相应地,在人权观上,西方比较强调追求私有财产和个人幸福的权利,注重个人权利,而中国则是比较强调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权利与义务的相互联系。西方文化注重“争”,中华民族讲究“和为贵”,强调合作与对话,任何事情都可以对话。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中国在人权问题上主张对话、反对对抗的重要思想文化基础。
同时,从中国数千年历史文化中延续下来的扶贫济弱、尊老爱幼、以天下为己任的集体人道主义的优秀传统,对于中国在保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人权方面形成鲜明的特色和独特的优势,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董云虎说,与西方相比,中国人权的法制保障日益健全。西方往往认为人权是消极权利,而在中国,人权则不仅是消极的权利,而且是积极的权利。在中国,公共权力机关不但要通过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切过有效的法律政策和措施,积极促进和保证人权实现的义务,以实现执政为民、行政为民、司法为民的宗实做到依法执政行政、公正司法执法,确保不得侵犯公民的人权,而且还负有通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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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面中西方人权之争 张维为
关于中国人权的争论
就在北京奥运会如火如荼进行着的八月中旬,在罗马举行了一场关于全球治理创新的研讨会。会上,一位来自美国的学者问我:北京奥运会的口号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能不能再加上一句“同一样的人权”。我说,“很好,但这还不够,能不能再加一句:同一样的选票,让中国人民和美国人民一起来选举美国总统?”他犹豫了。其实,各种全球问题治理之所以困难重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西方一些主要国家总想当全世界的法官,但拒不接受世界人民的监督。西方不少人总认为比别国人更了解其本国情况,养成了指手画脚、乱开药方的陋习,但对自己药方带来的后果从不承担任何责任,这种做法不知已经侵犯了世界上多少人的人权,光是一场伊拉克战争就造成了多少家破人亡?光是那个“经济结构调整方案”就给非洲带来多少灾难?光是一个“休克疗法”就给俄罗斯带来了多少悲剧?
记得2005年在伦敦的一次学术会议上,一位英国女学者问我:西方普遍认为中国的人权情况每况愈下,您怎么看?
我说,“第一,讨论中国人权,一定要先问中国人,而不是问欧美人,否则会犯常识性的错误。不妨问一下您在欧洲遇到的任何中国人,也可以去中国向您见到的中国人了解一下:中国的人权究竟是好了还是坏了。从我自己了解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中国人认为他们现在的人权状况比过去要好。
“第二,中国使得近4亿人脱离了贫困,现在正努力实现13亿人的全民社保。30年前,中国人拥有一块手表都是奢侈,而今天中国人的住房自有率已超过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希望您在研究中国人权时,既看到中国问题,也看到中国成绩,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特别是别忽视大多数中国人自己的感受。
“第三,中国确有自己的人权问题,需要不断改进,中国也可以从英国和西方借鉴不少做法。中国这30年一直在学习别人的长处,今后还要继续这样做。但西方也要努力去解决自己诸多的人权问题。我在您的国家生活过,知道英国至今还没有实现男女同工同酬,做同样工作的女士比男士的收入要少20%到25%,这是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23条第
2款的。作为一个英国女学者,您不妨也花时间关心一下这个问题,捍卫一下您自己的和您的妇女同胞的权利”。
持平地看中西人权分歧
如果持平地看看中西方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大概有五个特点。首先,联合国界定的人权,主要指政治、公民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西方传统上,在对外交往中只强调政治和公民权利,忽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美国不把后三种权利看作人权。这方面,美国真是严重落伍了,连很多欧洲人都看不下去。如果采用的不是美国自己制定的狭隘人权标准,而是联合国确定的人权标准,美国人权问题应该是发达国家中最多的,比方说,3亿人口的美国竟有4000多万人没有医疗保险,更不要说伊拉克战争所造成的大规模侵犯人权了。
第二、西方喜欢从法律角度来讨论人权,认为只有法庭可以受理的人权问题才可以算是人权问题。但是,在对外政策中,又总是把法律问题政治化。采取法律方法,在法制健全的国家里容易做,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采用政治和法律途径双管齐下的方法来推动人权则效果更好。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消除贫困。美国不认为这是人权,欧洲人权学界还在争论,而中国从政治上认定,这不仅是人权,而且是核心人权,并在实际行动中这样去做了。所以,中国在消除贫困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并有可能在这个问题上继续引领世界潮流。我曾当面请教过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爱尔兰原总统玛丽•罗宾逊女士,她个人也认为消除贫困最终应该成为人权。
第三、西方总认为人权是个人的权利,甚至否认集体权利的存在。人权是个人的权利,有一定道理,因为西方担心集体权利被滥用,最终成为损害个人权利的借口,但这个担心又无法完全自圆其说,因为个人权利的滥用也会导致集体权利的损害。比如,丹麦漫画家一个人的言论自由权,可以损害十亿MSL的宗教自由权。一个理想的人权保护体系,应该能够兼顾个人和集体权利,兼顾自由与责任。在这方面,中国人的哲学观对人权理念未来的演变可能会产生更大的影响。
第四、中国认为实现人权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有正确的优先顺序,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同时实现所有的人权。实践证明,中国把以人为本,消除贫困,推动现代化事业作为核心人权来优先推动,是一个伟大的成功。错误的优先顺序,效果往往不好。这么多发展中国家在西方的指导下,尝试了政治权利压倒一切,但结果令人失望。在贫困的国度搞西方式民主,结果就出现了许多“糟糕的民主”,甚至在相对发达的国家里,政治权利压倒一切产生的灾难性教训,也是值得深思的。
第五、有些人权属于核心人权,属于普世价值,也是所有人类文明都必须接受的共同底线。这些权利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侵犯的,比方说禁止酷刑、禁止奴役制度、人有思想的自由、人不能被任意逮捕等。在这些普世价值的问题认定上,我们和西方的主流观点一致。美国对关塔那摩监狱的一些犯人实行酷刑,引起全世界反感,就是因为其做法触犯了人类文明的共同底线。
但我们和西方也有不同之处,其中之一就是西方把普世价值界定得过宽,而且是以西方意愿来界定。比方说,欧洲国家认为,死刑就是侵犯了生命权这个普世价值,而很多国家都不接受这种解释。2008年3月,荷兰外长弗汉根提到,欧洲人权价值观中包括保护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恋的权利,并谴责世界上85个国家把同性恋定位犯罪行为。对于世界上多数人来说,荷兰的看法可能超前了,别人还跟不上。这些权利代表了荷兰和欧洲不少国家内部人权的主要关切,但对于其他国家来说,特别是资源非常有限的发展中国家,他们有许多更为紧迫的人权问题需要解决,他们为什么要跟着早已进入后现代时代的欧洲国家来确定自己的人权议程呢?
处理人权问题,需取长补短
在处理人权问题上,如果各国都能真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携手并进,这将是值得称道的,特别是全球化带来的诸多挑战更需要各国之间的通力合作才能解决。根据美国学者戴蒙的计算,发达国家消费的人均资源是发展中国家的32倍,美国消费的人均资源是中国的11倍,但西方迄今为止的人权观决定了:我的就是我的,半点儿也不能少,因为
这是所谓的“天赋人权”,也就是所谓造物主赋予的“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你如果想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使用相应的资源,他就要和你较劲,甚至围堵你。西方的民主制度也只对本国部分选民负责,不对别国人民负责,如此自我中心的西方人权观和民主观,怎么可能解决今天的全球气候变暖、贸易保护主义、消除赤贫等世界性的难题呢?
西方消耗着比发展中国家多几十倍的资源,但自己的人权问题还是不少,西方还总想垄断人权理念的解释权和世界人权议题设置的主导权,为自己的战略利益服务,这真有点说不过去。欧美有这么多移民工人,但为什么没有一个欧美国家参加联合国《移民工人公约》呢?为什么不少欧洲国家里***女学生在学校连戴面纱的权利都没有?为什么西方不能带头改变其浪费资源的生活方式,从而让世界人民享受更多的环境权呢?为什么美国至今尚未加入联合国的《经社文权利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呢?为什么欧美不能把男女同工同酬这个涉及一半人口生活品质的大问题,放在一个更为优先的地位呢?
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正未有穷期,这个进程无人可以垄断。中国要向世界各国学习保护和促进人权的一切有益的理念和做法,同时也要为世界人权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中国文化传统中有丰富的“人本精神”,这可以为“人权”理念注入新的内容:人权应以人性为基础,人权可以和先人后己的责任感交相辉映,相得益彰,这对那些只知从个人自由角度来解读人权的人是一种全新的境界。参加四川抗震救灾的无数国人和北京奥运会的无数志愿者都展示了这种可贵的精神,整个世界为之动容。就像中国奥运军团的崛起,中国在人权领域内也会不断学习,探索和创新,从而使中国的人权事业更上一层楼,同时也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注入更多的中国元素。▲(本文发表于 2008年9月18日《环球时报》11版 国际论坛)
张维为(复旦大学外文系毕业,日内瓦大学国际关系硕士、博士。80年代中期曾担任邓小平及其他中国领导人的英文翻译。走访过100多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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