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真学习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xx 年修订)》和《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xx]24 号)等文件,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格依法执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公开承诺:
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出现课上不讲、课后讲,收取补课报酬的行为。
4.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兼职取酬。
5.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6.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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