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有关消防安全承诺书

2022-11-04 来源:步旅网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和本市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我们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市政府84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二、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巡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人员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安全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确保临时建筑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栏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不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

  五、根据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储存和保管建筑材料。

  六、不在建设项目中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应根据其性质设置专用仓库分类存放。

  七、施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要在工作场所包装和调味;建设项目不使用液化石油气;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使用后应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施工用火时,应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批。取得消防合格证后,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电气设备安装、电焊、气焊等。,必须由经过培训的合格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项目中设置宿舍。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分隔,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的设置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畅通。不得堆放、堆放或占用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易用。

  以上保证由我单位做出,我们会信守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