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对盲、聋、弱智学生开展随班就读,提高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的有关要求,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落实国家及陕西省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各级教育部门关于特殊教育工作的要求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之中,研究并制定学期工作计划。
二、建立由校长、分管校长、政教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心理老师、专管员等人员组成的随班就读工作小组。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岗位责任制、教师工作考核要求等有关随班就读工作的规章制度,对随班就读工作实施规范管理。
三、按规定认真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确定工作,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置。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学校安排随班就读学生时,要求每班不超过二人。 四、针对学生的实际需要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施教方式。保证每个学生的个别教育和辅导时间。每月开展一次随班就读教研活动,对随班就读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教学,保证随班就读学生每天30分钟的个别辅导。在备课时关注随班就读学生。关心随班就读学生的成长,每周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一次心理辅导。
五、接受县特教康复指导中心的指导,及时反馈随班就读学生的信息并通报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依靠特教康复指导中心以及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加强对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管理工作,对残障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停课、停学。 六、以家访、家长会等形式与家长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的成长轨迹,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家校联动,形成合力。平时加强家校联系,要求开学初和学期中家访不少于2次,家校联系不少于3次。
七、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价,应以个别化教学计划为依据,参照普通和特殊教学大纲进行综合评估。研究与制定适合随班就读学生特点的、反映学生成长过程的多元评价内容,对学生的发展进行综合评价。
八、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组织相关教育科研活动,定期召开专题例会,抓好组织、监督、落实、考核工作,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逐步提高教师的特殊教育教学专业水平。
每学期任课老师及专管员写一篇论文。不断总结随班就读工作经验,及时交流普及。积极参与县级专题研究,为县开展专题研究,深入推进医教结合研究提供一线资料。
九、认真执行上级对特教工作的有关规定,逐步增加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投入,不断改善教学条件,保证特殊教育需要的设施设备。建立平等、关爱、友善的师生、生生关系,将特殊教育融入学校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县特教指导康复中心活动,配置兼职专管教师,学校军训、温馨教室创建都能让随班就读学生积极参与。认真落实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个别化辅导制度,虽然学校只有1人是随班就读学生,但是这项工作却是关心弱势群体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关心每个学生的发展前途,特作随班就读学生个别辅导安排:
十、学校对随班就读的学生建立个性化成长档案,规范管理。接受县特教康复指导中心的指导,及时反馈随班就读学生的信息并通报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依靠特教康复指导中心以及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加强宣传,以“爱心在正谊,温暖在身边”爱心帮困助学活动为抓手,引导学生自发组织阳光活动,关心身边需要关心的随班就读伙伴,形成全校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普兴镇中心学校
随班就读资源室管理工作细则
为了使我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则
1、 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2、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
4、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语言、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视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 .03,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低视力儿童少年。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耳听力损失,其中听力损失轻的一耳听力损失程度在41-70分贝,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重听儿童少年。
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智商(IQ)值在50-70之间,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轻度弱智儿童少年。
5、 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1)视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2)听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3)肢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4)对智残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和或教师提出名单,经校领导批准,由学校特教资源室筛查。
(5)智残儿童少年的鉴定或筛查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6)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干部共同确定,并报上级批准为随班就读对象。 (7)智残儿童少年凡经过复查,智商达到正常值时,不得再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三、入学
6、 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不得拒收。 四、报批
7、每年9月份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教育情况上报县特教审批,对新增的随班就读学生一律要交验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五、建档
8、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资源室必须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其内容包括: (1) 残疾证明; (2)基本情况登记表;
(3)个别教育计划和个别教育实施方案;
(4)学生发展性评价(包括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缺陷补偿、适应能力、各科成绩等)。 六、安置
9、 随班就读学生每班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且属于同类残疾,学校可根据实际适当减少正常学生的人数。
10、安置座位时应考虑残疾学生的需要和老师照顾方便。
11、 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选择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七、考评
12、 改革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评价制度,使其符合特殊教育规律,有利于残疾儿童自信心的培养。
13、 考核、评价内容:要从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社会适应能力、缺陷补偿、行为矫正、劳动技能等方面考虑,不得单纯以文化知识为唯一评价标准。
14、考核、评价方法:书本知识的考核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的考核相结合。 八、教师
15、 随班就读班级的教师,应由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能胜任个别化教学的教师担任。未受过特殊教育业务培训的教师,上岗前应进行短期培训。
16、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教师应具备特教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随班就读班级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目标:
残疾学生与正常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为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打下良好基础; (2)掌握残疾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特点 ; (3)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和处理教材; (4)具有初步鉴别残疾儿童的能力; (5)会制订和实施个别教育计划;
(6)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掌握健残兼顾,合理安排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 (7) 具有一定的特殊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九、领导
17、随班就读工作应在校长领导下进行,由特教干部具体组织和管理。
18、校长、政教主任,特别是特教干部要懂得特教理论,熟悉特教业务,取得领导随班就读工作的主动权。
19、资源室教师组织教师学习特教理论、业务知识,开展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的研究活动,和教师共同探讨提高随班就读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22、学校应支持教师参加各级组织的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鼓励教师为特教事业作出贡献。
23、学校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当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并应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
24、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局对随班就读教师的补贴办法,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25、学校应当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对随班就读班级在教具、学具及教学设备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先。
26、学校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27、资源室要发挥教研、科研、培训、康复、咨询、测查及职教等方面的作用,承担对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十、教育
28、学校应当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9、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30、 随班就读班级领导教师应当指导残疾学生正确使用助听器、助视器等辅助用具,并教育全体学生爱护这些用具。 十一、教学
31、 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使用的教材一般与普通学生相同。特殊情况可对教材内容作适当调整。
32、 对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学生的教学一般要求于与普通学生相同。对轻度智力残疾学生的教学要求,低、中年级与普通学生基本相同,高年级可适当降低要求。
33、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应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和实施个别教育计划。教师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方法,激发残疾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在教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残疾学生进行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 34、 备课:教案在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应该体现对残疾儿童的教学要求和特殊照顾。
35、 上课:注重健残兼顾,运用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相结合、伙伴教学、协作教学、分层教学的方法,促进残疾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36、 辅导:要针对残疾学生实际采取课前铺垫辅导,课中及时辅导,课后强化辅导,小单元针对性辅导的方式加强个别辅导。
37、作业:要针对每一个残疾学生实际留作业,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 十二、家教 38、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经常与家长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配合和帮助。
39、 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家长的培训,使其了解子女身心特点、学习情况及教育训练方法。
本\"细则\"是对随班就读工作的基本要求,今后将作为对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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