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建立药学变更识别(制剂生产批量)操作规程,规范药学变更管理。 范围:适用于变更制剂生产批量的药学变更情形。
职责:QA主管、QC主管、质量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部经理、设备部经理、生产部副经理、生产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对本规程负责。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药品管理办法》(2019年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版)。 1综述
1.1制剂生产批量的变更是指在关键临床试验批或BE批批量的基础上进行批量的放大或缩小。
1.2生产设备应具有相同的设计和工作原理,应采用相同的标准操作规范、质量控制方法以及相同的处方和生产步骤。为了适用于批量变更后的设备,可能需要对某些工艺参数(如混合时间和速度等)进行调整,应按照关联变更进行研究。
2微小变更
2.1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和非无菌半固体制剂的生产批量变更在关键临床试验批或BE批批量的10倍以内。 2.2研究验证工作
1)说明批量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变更的原因,对变更前后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的设计和工作原理进行对比分析,对变更后的批量进行验证。
2)提供变更后一批样品的批生产记录。
第 1 页 共 3 页
3)按照现行质量标准,对变更后连续生产的三批样品进行检验。
4)进行变更前后样品进行对比研究,重点证明变更前后药物溶出/释放行为,或与体内吸收和疗效有关的重要理化性质和指标保持一致。
5)对变更后首批样品进行长期稳定性研究。
3中等变更
3.1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或半固体制剂的生产批量变更在关键临床试验批或BE批批量的10倍以上。
2.2、研究验证工作
1)说明批量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对变更前后生产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的设计和工作原理进行对比分析,对变更后的批量进行验证。
2)按照现行质量标准,对变更后连续生产的三批样品进行检验。 3)提供变更后一批样品的批生产记录。
4)对变更前后产品进行比较研究,重点证明变更前后药物溶出/释放行为,或与体内吸收和疗效有关的重要理化性质和指标保持一致。
5)对变更后首批样品进行加速试验3个月的稳定性研究及长期稳定性研究,并与变更前产品的稳定性情况进行比较。
4重大变更
4.1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特殊剂型制剂(如固体口服缓控释制剂,透皮给药制剂、脂质体、长效制剂、口鼻计量吸入制剂、干粉吸入剂等)的批量变更。 4.2研究验证工作
1)说明批量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对变更前后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的设计和工作原理进行对比分析,对变更后的批量进行验证。
2)按照现行质量标准,对变更后连续生产的三批样品进行检验。 3)提供变更后一批样品的批生产记录。
4)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制剂特点及药物性质,选择适当的项目对变更前后药品进行比较研究,重点比较变更前后药物的释放行为,或与体内吸收和疗效有关的重要理化性质和指标。
第 2 页 共 3 页
5)对变更后前三批样品进行加速试验3个月的稳定性研究及长期稳定性研究,并与变更前产品的稳定性情况进行比较。
6)对于特殊剂型,一般需考虑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如申请免除生物等效性研究,需结合工艺的复杂程度、药物特点、批量变更情况、生产设备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
5 相关文件
文件/记录名称 变更管理规程 6 附件 无 7 变更历史 版本号 1
文件编码 SMP-QA-003 修订原因及内容 根据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新拟定 执行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第 3 页 共 3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