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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委员会章程

2022-11-02 来源:步旅网
中卫安(北京)认证中心

技术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总则

为使中卫安(北京)认证中心(简称:CHS)在卫生产品的认证过程中秉承“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原则服务于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提高我国卫生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实力,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确立CHS在我国卫生产品认证领域的专业性、权威性,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技术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中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特成立CHS专家技术委员会(简称:技术委员会)。

第二条

技术委员会的宗旨和任务

技术委员会的宗旨是: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CHS认证技术进步,提高CHS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技术委员会是在中心领导下的技术咨询机构。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对CHS的技术发展规划、方针、技术法规提出咨询意见;

2、对CHS的重大技术项目决策、开发、攻关、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建议和意见;

3、对CHS的重大技术项目开发、试验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议;

4、指导、主持或参与相关的技术标准、企业标准的编制或审查;

5、对CHS系统内知识型无形资产的创建和整合提出建设性意见;

6、对公司科技人才的培养提出建议;

7、负责公司内部新产品开发的立项、鉴定及科技奖励评审工作;并对公司申请国家、省、市各部门的新产品鉴定、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提出咨询建议和意见。

8、公司领导委托办理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

技术委员会的机构

CHS技术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名誉主任委员1人(由国内知名专家担任)

主任委员1人

副主任委员3—4人

秘书长1人

委员若干人组成,。

日常工作由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

第四条

委员

技术委员会所有委员原则上由CHS聘任,从长期从事卫生领域领导、研究工作、具有相当专业资格和专业水平的专家中产生,不受年龄的限制,由CHS聘任。

技术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特长应能基本覆盖CHS主要技术门类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与技术委员会举行的各项活动和获得技术委员会提供的信息、资料;

2、了解与咨询任务有关的文件、资料、数据及背景材料,以及参加有关的专业学术会议。

3、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4、独立地从事所承担的咨询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受任何个人因素的干扰。

5、向技术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可自愿退出技术委员会。

委员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委员会章程

2、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3、向技术委员会提供相关技术信息,提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的建议;

4、对承担的咨询任务,应当认真负责,按时完成;

5、在咨询工作中,应当从全局出发,坚持真理,尊重科学,秉公办事;

6、对咨询工作中涉及到的问题和资料,应当保密,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技术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技术委员会每年由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会议,必要时根据CHS新开发项目及即时出现的技术问题召开会议,提出解决方案。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

技术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委员待遇

技术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CHS拨款、咨询收入等来源解决。

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待遇、具体费用由技术委员会和CHS协商确定。

第八条

附则

本章程经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有效,由CHS专家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中卫安(北京)认证中心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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