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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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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 护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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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三节 养护计划管理 ·················第四节 计量支付办法 ·················第五节 养护技术装备管理制度 ············· 5 5 6 8 10 10
第六节 路况巡查、养护检查制度 ············ 12 第七节 信息报送 ··················· 15 第八节 档案管理 ··················· 16 第二章 养护管理职责 ·················· 18 第一节 养护部安全工作职责 ·············· 18 第二节 养护部业务工作职责 ··············第三节 养护部长工作职责 ···············第四节 养护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第五节 内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第三章 小修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计划管理 ···················第三节 质量管理 ···················第四节 安全文明管理 ·················第四章 养护专项工程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专项工程方案审批制度 ·············第三节 进度管理 ···················第四节 质量管理 ···················第五节 安全管理 ···················第五章 养护施工现场管理 ················第一节 总则 ····················· 19 20 21 21 22 22 24 25 30 31 31 31 33 34 36 36 36
第二节 作业类型 ··················· 37 第三节 养护施工作业的信息预告和发布 ········· 37 第四节 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 40 第五节 文明作业及其他规定 ·············· 40 第六节 检查与考评 ·················· 41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节 养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节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管理办法 ··········· 应急预案制度 ··················第一节 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第二节 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 ····················计量报审表 ······················工程数量汇总表 ····················小修养护工程任务单 ··················小修养护工程联络单 ··················小修养护工程现场指令单 ················施工日志 ·······················技术交底记录表 ····················养护日常巡查记录表 ··················养护定期巡查记录表 ··················养护专项巡查记录表 ·················· 42 42 45 47 47 52 54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第六章第七章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养护管理月末考核表 ·················· 69 养护管理年末考核表 ·················· 70 高速公路基本情况一览表 ················ 71 高速公路桥梁一览表 ·················· 72 高速公路涵洞一览表 ·················· 73 高速公路互通立交一览表 ················ 74 高速公路防撞护栏一览表 ················ 75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一览表 ················ 76
第一章 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速公路的工程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养护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养护技术和养护综合管理水平,充分、有效地利用养护资金,保证道路质量,保障高速公路安全、快速、舒适、畅通,根据有关行业规范和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道路主体、附属设施、沿线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工程养护管理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围绕日常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实践,不断总结、分析、提高,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细化、补充、完善,以适应自身的管理需要。
第三条 公司养护部应对照目标,强化管理,不断改进,通过长期、努力的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实践,全面提升养护管理、养护质量和养护形象。
(一) 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养护管理规章制度,用以指导养护生产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并对生产者和管理者
进行有效的约束与自我约束;
(二) 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建设,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尽量减少重复和低效的工作层次与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 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决策体系,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并逐步建立起与技术进步相适应的、能够自我良性发展的养护管理系统;
(四) 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正规化建设,积极开展业务素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及技术竞赛活动,强化技能和绩效的综合考核,提高各级养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有战斗力的养护队伍,树立良好的养护形象。
第二节 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一条 高速公路的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即公司负责全线工程养护工作的统一领导与监督、管理,主要职能部门为养护部。下有养护施工单位,负责道路巡查和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
第二条 本辖路线养护作业模式: 本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实行对外承包方式,按国家规定采用竞争性报价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养护单位。
第三条 养护工程管理流程
第四条 组织机构框架图: 小修保养 养护工程管理 工程招标 总经理 方案审批 开工报告 专项工程 日常巡查 副总经理 检查考核计量支付 保养工程 检查验收进度质量安全检查、变更审批 工程施工 工程监理 维修工程 计划部 综合部 养护部 养护单位 安质部 财务部 第五条 公司养护管理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考核指标,同时结合日常养护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加以落实。
2、负责根据公司总体计划要求,分解制定年、季、月养护计划,并负责实施与管理。
3、负责道路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及时整理路况信息并加以评价与分析,对威胁行车安全的道路病害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4、负责养护施工单位的管理与考核,督促检查养护施工单位的养护作业,下达养护作业任务书。
5、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台帐的动态管理,及时整理、汇总各项养护管理工作的数据、资料,并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时上报;
6、负责编制和上报养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设计文件和概预算文件,经公司核准后组织实施,对养护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和全过程控制,同时负责养护工程项目的决算工作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7、负责道路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对暴雨、暴雪、台风等恶劣天气或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坏进行应急处理;
8、负责配合公司开展养护技术研究,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加以跟踪监测、分析和评价,共同做好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产品开发、技术开发、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9、负责工程养护作业安全的教育、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三节 养护计划管理
第一条 实行工程养护计划管理的目的是:从实际路况出发,结合技术、经济条件,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安排养护的生产和管理活动,确保公司方针、养护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工程养护计划管理以年度计划控制为主,其编制内容包括:道路养护目标计划(欲实现的路况目标);养护工程实施计划(维修保养工程的分解计划、专项工程的立项计划和预算、经费计划);技术开发与科研计划;技术交流与考察及人员教育与培训计划等。
第三条 工作程序
(一) 每年年底由养护部召开养护计划工作会议,总结、分析本年度年终各项道路设施的检测、评定结果以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根据养护目标,提出下一年度养护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用以指导年度养护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 养护单位在分析、评价本年度养护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东胜至阿康中心物流园区公司养护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和实际情况,编制养护年度计划(小修保养部分由养护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工程及大修工程等由养护部统一编制),于每年年初,报东胜至阿康中心物流园区公司养护部。
(三) 养护部根据公司转批下达的计划,对养护年度计划的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形成正式文本,以指导年度养护工作的开展。
(四) 养护部以年度计划正式文本为指导,结合小修保养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逐月滚动编制维修保养工程月度计划,以指导当月小修保养工程
项目的开展;对于专项工程,应结合养护部的总体调度,排定项目的实施计划。
(五) 养护部根据要求对日常的巡查、检查以及各项养护施工记录予以登记、汇总,并逐月做好养护年度计划管理台帐,以分析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工作重点。
(六) 一般在上半年结束时,公司养护部结合养护单位上报的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向公司提出养护年度计划调整意见。
(七) 养护部在年终时应总结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公司在年终组织年度养护管理工作检查时,对养护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节 计量支付办法
第一条 养护单位应于每月20 -22号向公司提供当月完成工程数量汇总表和工作情况报告,需现场计量的,养护单位应提前告知公司,公司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派代表到现场核实和验收;养护单位应为现场核实和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代表参加。
第二条 公司根据养护单位每月上报的养护指标和完成的工作内容,经实地检查验收,按好路率和养护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考核评定后予以计量,每月30号之前出具计量报表;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计量。
第三条 计量流程
(一)、养护单位上报工作情况报告文件(一式四份),后附完成工程数量汇总表、计量报审表、计量计算资料、相关照片等必要资料。
(二)、公司养护部于每月25号前组织完成检查验收及考评工作。 (三)、公司计划部于每月30号前出具计量报表。
第四条 支付按每一季度末支付一次,具体按XXXXXXXXXXXXXXXXXXX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执行。
第五节 养护技术装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计划管理
一、公司养护部指定专人即管理员负责对养护技术装备的具体管理。 二、公司养护部根据养护工程计划及需要情况,编制养护技术装备采购计划,报公司批准。
第二条 具体管理
一、管理员依照发票单据清点验收,质量和数量完全符合经批准的采购计划要求,方能签字领用。
二、管理员要按入库物资的类别、型号,分别建账立卡,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技术装备仓库要保持环境整洁,通道畅通。各类技术装备要按规定要求堆放整齐,并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污染、防腐蚀等工作。
四、公司养护部对技术装备认真保管、合理使用,不得流失和浪费。平时使用、保养、维修、检校等全部实行台账管理。
养护技术装备配置标准
类 别 名 称 数 量 用 途 路况评定及验收 控制标准 满足日常测量、 观测要求 满足日常测量、 观测要求 路况检查评定、工程计量 三米直尺、卷尺、1套 钢尺 自动安平水准仪及标尺 1套 路况评定及验收 数码相机 桥梁日常检查评定 安全标志 交通工具 1台 路况评定及验收 养护内业存档 桥梁检查 具备摄录功能,2500万象素以上 高倍望远镜 专用安全 警示标志 养护专用车辆 1台 1套 1辆 日常路况巡查、 养护现场管理 路况巡查 现场管理 第六节 路况巡查、养护检查制度
第一条 路况巡查 养护巡查、 检查 为了及时发现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情况和影响交通的路障以确保行车安全,掌握、收集公路路况和交通信息,以便及时制定公路病害处理的工程计划,养护单位做好高速公路的日常巡查工作。路况巡查包括日常巡查、夜间巡查和专项巡查三种巡查,三种巡查应相互补充。高速公路路况巡查的基本要求是按时巡查、判断准确、记录详实、报送及时。养护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条 养护检查
全线年度路况养护目标计划 根据交通部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养护检查又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养护工程任务单(旬或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三条 路面的养护检查:
(一)经常性检查:养护单位每周至少两次进行一般性巡视检查,公司养护部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及时填写养护日常巡查记录表。 (二)定期检查:每月必须组织一次,采取步行调查的形式,对路面各类病害进行详细检查、记录,编写路面定期检查报告,作为制定养护计
周或日) 养护工程实施计划与预算编制 划的依据并作为每月考核的内容。
(三)专项检查:针对路况特点、气候及重大自然灾害,在高温、连续阴雨、强降雨后等恶劣天气下加强对路面的专项检查。在夏季高温期间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沥青路面车辙、拥包等检查。对易发生水损害的段落,做到大雨后必查,并将巡查记录纳入考核。
(四)保洁:道路路面每周至少两次定时保洁,收费广场根据需要实时保洁。路面、中分带、上下边坡及隔离栅范围内的抛洒物及垃圾,每周至少清捡一次。各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频率,确保全线路容路貌整洁。
(五)坑槽维修:对路面坑槽、松散等病害,3日内修复;对阴雨天气出现的连续坑槽,5日内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在24小时内进行应急维修处治,确保通行安全。
(六)裂缝维修:根据月度路面经常性检查报告,制定养护计划,在路面经常性检查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上月所发现裂缝的维修工作。
第四条 路基的养护检查:
(一)日常巡查:养护单位至少每周对路基的外观状况进行一般性巡视检查,公司养护部每半个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及时填写养护日常巡查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冬季可调整巡检频率。
(二)定期检查:每月必须组织一次步行调查,对沿线进行详细检查记录,填写报告并纳入每月考核。
(三)专项检查:每年集中在三四月份,对沿线防护排水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排查水毁隐患,检查工作必须在四月底前完成。
(四)应急检查:暴雨期间全线每日不少于两次巡查,重点路段坚持24小时巡视,填写巡视记录,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上报并将巡查记录纳入考核。
(五)对于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损坏,属于小修保养工程范围内,由公司养护部安排养护单位及时修复。
(六)对于影响结构和通行安全的损坏,公司养护部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制定维修方案,公司审核后组织实施。
(七)预防性养护:根据汛前专项检查结果对沿线防护排水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和病害修复,确保防护排水设施完好,水系通畅。
第五条 桥梁、通道、涵洞的养护检查:
(一)日常巡查:养护单位每周对桥梁设施的外观状况进行一般性巡视检查。公司养护部每半个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及时填写养护日常巡查记录表。
(二)定期检查:桥梁、涵洞、通道每月检查一次,填写桥梁、涵洞定期检查记录表并将检查记录纳入考核。
(三)特殊检查:根据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结果,对需要进一步判明损坏原因、损坏程度的桥梁,应安排进行特殊检查。
(四)应急检查:桥梁遭受洪水、流冰、滑坡、地震、风灾、漂流物撞击,因超重车辆通过或其他异常情况影响造成损坏时,应进行应急检查。
(五)日常保养工作要求:应结合桥面保洁工作每天检查泄水孔及伸缩缝的完好性。泄水孔应始终保持畅通,发现堵塞及时疏通;伸缩缝应根据路段实际情况定时清理,消除缝内积落物。
(六)对于检查发现的一般性病害,属于小修保养工程范围内,由公司养护部安排养护单位及时修复。
(七)对于危及结构及通行安全的桥梁病害,公司养护部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制定详细的维修加固方案并报公司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检查:
(一)日常巡查:养护单位每周对高速公路交安设施进行一般性巡视检查。公司养护部每半个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及时填写养护日常巡查记录表。
(二)定期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同时,每月应进行一次夜间检查,主要检查沿线标志、标线反光效果是否良好,做好记录并将记录纳入考核。
(三)对标志、标牌、护栏受到的污染及时清洗。
(四)护栏修复:对护栏设施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由于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人为损坏的护栏损毁应在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连续多点损坏或损坏情况严重的,必须采取应急安全措施,并在48小时内修复或更换。
(五)隔离栅:因交通事故或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应在3日内完成补充或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应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
第七节 信息报送
第一条 由于公路养护施工、重大社会活动等计划性事件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引起的高速公路预计出现超过6小时的交通中断或阻塞情况时,必须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第二条 对虽未引起长时交通中断或阻塞,但出现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公路交通事件,也必须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第三条 报送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阻断原因、处置措施和统计数据等。
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路线名称、路线编号、发生时间、阻断位置、管养单位、行政区划等。
阻断原因主要为:计划性的公路养护施工、重大社会活动或突发性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处置措施主要包括:抢通方案、疏散方案、绕行方案等。 统计数据主要包括:路产损失、人员伤亡等。
第四条 突发事件现场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络通信出现故障的,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xxxxxxxxxxxxx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等主要信息及时上报。
第五条 由于计划性公路养护施工、重大社会活动等原因,需要实施路段封闭通行的,提前填报相关内容。
第六条 由于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引发的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应在事件发现后1小时内上报。
第七条 在报送交通阻断信息内容的同时,应尽可能附带能够反映现场情况的数字图片。
第八条 养护单位、公司养护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养护单位年度考核评定的目标内容之一。
第八节 档案管理
第一条 养护档案管理的意义及要求
一、高速公路养护档案是指在对高速公路的日常检查、维修及各类专项工程的养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备查考利用的各种文字、图标、声像等不同形态的历史记录。
二、工程养护技术档案包括路况基础资料、巡查检查资料、养护质量评定资料、计划管理资料、合同管理资料等。
三、养护档案管理是养护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建立健全养护档案管理制度,以规范、科学的方法对养护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目和检查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利用,保证养护档案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公司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计入考评中。
四、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XXXXXXXXXXXXXXXXXXX养护档案管理工作养护档案管理工作由养护部负责。
第二条 日常养护业务文件资料的归档
一、工程技术人员应按档案要求做好相关业务、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文件的准确、完整、系统负责。项目完成后,及时向养护部档案员移交。
二、档案员应做好养护部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档案室指导下立卷、装订、编目,定期向档案室移交。
三、外出开会、参观、学习、考察所获得的有关业务工作文件必须按规定移交档案室,不得留作私用。
第三条 养护资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一、归档的养护资料必须准确、完整、系统。
二、归档的养护资料必须分类清楚、题名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三、归档的养护资料应做到书写材料优良,有利于长久保存。书写工具必须用钢笔或毛笔,墨水只能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工整,图样要清晰,有原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复印件不得作为归档材料。
四、归档的养护资料必须准确反映养护检查、维修(包括大、中、小修)等各项工作的真实历史过程。
五、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及时记录、收集有关资料,定期整理分类归档。对于日常管理类资料可按需汇编成册,对于专项工程及大修、改造工程应单项装订成册,对于计算机管理的重要资料,应定期用硬盘备份。
六、归档份数及时间:维护档案应包含完整的质量控制文件。对于技术简单,易于维护的项目(保养和小修等),其维护档案于验收通过后,次月
初移交档案室;对于专项及大修改造工程项目,可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次月归档公司档案室。交接双方应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二章 养护管理职责
第一节 养护部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养护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学习上级下发的各种安全生产文件,及时传达安全会议精神,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经常上路检查,发现、纠正、处理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及时上报事故及事故隐患。
3、经常巡查管养路段内的危岩、滑坡等危险地段及公路设施。在危险桥涵、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督促检查施工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职工穿戴标志服、安全帽情况,及时组织人员防洪抢险。
4、组织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确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养护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等相关内容。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养护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第二节 养护部业务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司关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养护管理规章制度。
2、加强养护管理,确保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保障行车安全、畅通。
3、组织对高速公路的各项检查工作,负责养护计划的编制。 4、负责各项养护工程的实施管理,加强养护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
5、建立健全养护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保障体系,加强养护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高速公路灾害性天气应急保通机制和工作预案,确保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
6、完善养护管理各项基础档案资料,并做好存档保管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节 养护部长工作职责
1、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
2、遵照公司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预案,完善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细则。
3、组织高速公路的各项巡查、检查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养护计划和预算。
4、组织各项养护工程的实施,做好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合同管理,组织项目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5、组织养护管理养护目标的制定和对养护单位的检查、考核。 6、组织召开养护工作会议,做好年度和阶段性工作总结。
7、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并做好总结。
8、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9、组织部门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充分调动部门员工积极性,发挥部门合力,保证养护管理规范有序。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四节 养护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涵、绿化、房建、交通设施等的养护管理工作计划、统计的编制等工作。
2、检查指导养护工区的日常养护工作和路况调查工作,做好全线养护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
3、上路巡查时对道路、桥梁、交通工程设施安全方面及路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4、现场初步审核、检查、验收等工程及现场安全的管理工作。 5、负责路况的调查,拟定道路损坏的初步维修方案。 6、实行养护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并负责督促检查。
7、负责制定专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参加专业培训。
8、在发生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在部长的统一指挥下负责事故的现场秩序、交通疏导、救援清障等工作,配合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及时与路产核实路损,并安排养护公司及时修复。
9、及时做好月底考核考评及计量工作。
第五节 内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养护内业资料的规范管理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2、负责养护管理各项基础信息的统计工作,完成本部门各类报表的编制与上报。
3、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文件材料的汇总收集、造册及移交归档。 4、负责本部门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及宣传报道工作。
5、履行安全岗位责任,负责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失密工作。
6、认真研究业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奋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小修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养护质量目标要求
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应牢固树立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通过开展经常性、及时性、预防性、主动性的养护,努力达到“保持路面完好、整洁、横坡程度、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桥梁、涵洞、通道完好;安全设施整洁、完好、顺畅、清晰、美观;沿线设施配套完善”的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总体要求,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优化行车环境,保证实现“安全、畅通、舒适、美观”的养护目标。
第二条 基本任务
1、坚持日常养护,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高速公路处于完好、整洁、美观状态,保障行车快速、安全、舒适、畅通。
2、采取正确的工程技术措施,进行预防性、周期性养护,合理运用养护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延长高速公路的使用年限。
3、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原标准偏低或有缺陷的路段进行改善,提高使用质量、服务水平和抗灾能力。
4、加强养护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建设;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系统。通过巡查、检查、检测来采集数据,收集整理资料,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模型;研究分析养护类型和维修对策,提供多方案选择,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提高养护管理的水平以及预防性养护的科学性。
第三条 工作目标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涵等主体工程的总体技术水平不降,沿线设施的总体技术水平和实际使用功能显着提高,服务水平明显改善,技术进步主导作用明显增强,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达到先进水平,规范有序的养护技术体系和工程市场体系运作正常,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具体目标是:
1、建立精简高效、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办事规范的养护管理体制。
2、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养护技术体系。 3、建立一支适应高新要求的养护管理队伍。
4、加大桥梁养护管理和监测力度,确保桥梁的重载通行能力不降低。
5、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清晰、醒目、齐全、明了。 6、养护质量要达到合同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第四条 指导方针
全面规划,科学决策,协调发展,依靠科技,提高质量; 强化管理,有序竞争,降低成本,依法治路,保障畅通。 第五条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舒适、美观为基本出发点。以预防性、周期性养护为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在任何情况下保持畅通。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创新养护管理模式。 3、坚持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观念,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路面养护为中心,景观工程为重点。
4、坚持养护工作的专业化、机械化、社会化、信息化、规范化发展方向,全面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益和高速公路养护质量,确保行车舒适性。
5、坚持把有利于加快进度、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基本标准。
6、坚持科技兴路,借鉴其他省市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经验,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整体技术水平。
7、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积极推进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强化安全行车保障,加强环境保护。
第二节 计划管理
第一条 东胜至阿康中心物流园区公路养护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及各养护工程项目的特点与具体要求,制定小修保养工程实施计划。
第二条 养护施工单位确定后,养护部应督促养护单位配备适当的人力和物力,根据所承担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针对工作内容明确、周期性实施的小修保养工程项目,拟订养护生产计划报公司养护部。
第三条 养护部根据日常养护总体计划安排和道路设施巡查、检查发现的病害和缺陷情况,养护部应向养护单位下达《小修养护工程任务单》,养护单位据此组织养护生产。《小修养护工程任务单》应明确维修的范围、性质和相应技术要求、时限要求。
第四条 养护施工单位应在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施工技术规范以及具体实施项目的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开展养护生产,并对每日作业过程予以记录。
第五条 公司养护部对维修保养工程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和检查,对完成项目的时效性和工程质量状况予以抽样、确认。
第三节 质量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东胜至阿康中心物流园区公路小修养护的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小修养护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高速公路小修养护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养护部、养护施工单位人员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条 公司养护部代表公司对养护施工质量具有一票否决权,只要发
现施工质量不合格,月底就该项目工程即可拒绝支付费用。
第四条 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整体养护工程的施工质量合格。
第五条 养护施工单位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做好各项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的检测试验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做到工程质量合格,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真实可靠。
第六条 实行工程质量负责制,公司、养护部、养护单位,从上到下直线管理。
第七条 养护工区建立工区主任领导下的工程质量负责制,要加强现场管理环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现场质量管理员,建立现场管理员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确保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与施工同步,消灭质量管理上的空白。
第八条 养护施工单位通过日常道路巡查和检查,对高速公路各项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统计上报,业主根据路况调查报告及养护计划,调整任务安排,以适应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养护施工。对于道路突发性路损,由养护部人员到现场验损,确定数量规格要求后下达《小修养护工程任务单》,由养护单位按照时效性要求组织施工。
第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养护单位要自觉按照规范施工,发现质量问题
立即进行纠正。养护部进行巡视、检查,对主要工程和关键工程部位要进行全过程旁站,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养护单位进行处理;对于已覆盖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彻底返工处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问题,养护部要签发指令文件,要求养护单位进行整改。
小修养护质量控制流程
养护单位定期徒步调查 质量状况采集 养护部、路政巡查 质量状况评定 养护单位编制 养护月度计划 养护部审批 施工标准方案、新人员分工 突发事件 养护单位工料机储备、原始记录收集 组织实施 养护部下发施工 任务通知单 养护单位自检 隐蔽工程记录 施工过程控制 养护部巡查、旁站 养护单位自检 日工作量记录 成品验收 养护部检查、验收 计 量 总结、评审、持续质量跟踪 第十条 开工前对施工管理人员、材料、机械进行严格核实,做好技术
质量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现场检测试验和检查监督,对主要原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控制;完工后严格进行检验签证把关,凡是质量、资料不合要求的工程一律不给予签证,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每一项工程“质量合格、资料全、外观美”。
第十一条 养护单位应选择有施工经验的养护工人,要对养护工人进行必要的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管理知识考核,对其施工经历,业绩、信用等情况作调查,择优使用。对施工质量差,不服从养护部人员管理,多次教育或三次返工、违约金处理仍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工人,业主有权要求养护施工单位限期更换工人,否则从限期之日起所做的工程不给予计量。
第十二条 养护单位必须层层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将控制高程、平面位置、几何尺寸、材料要求、配合比、施工工艺等技术质量规定,向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检测人员、机驾人员等当面交待清楚,明确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养护部人员任何时候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均可按照规定开具违约处理通知单进行违约处理。工程质量违约金应按照检查人员对质量问题责任的认定,分别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养护单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养护部人员必须严把工程质量检验签证关,从任务通知到现场验收,都应亲自进行现场检验复核,确认各道工序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符合规定,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规范,方能签字认可。
第十五条 养护单位的质量责任
1、养护单位应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现行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工程合同条款认真组织施工,加强全
面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工程,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养护单位负责。
2、养护单位对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应认真核对,对未经业主批准,养护单位盲目施工的工程不予计量,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养护单位要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公司报告,并对现场进行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必要处治。
第十七条 公司对工程质量事故按有关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对破坏工程质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提供伪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节 安全文明管理
第一条 在养护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的各项要求。
第二条 养护单位在养护作业前应当根据要求准备足够的安全作业服、设施、灯具及标志,并对其进行检查和清点。凡在公路上进行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第三条 养护专项工程实行安全作业申报许可制度,养护单位在专项工程开工前,对安全作业申报许可,公司安质部会同路政、交警检查作业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如果达不到要求,不得进行作业。公司安质部、养护部应经常对养护工程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应责令其停工整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并由公司养护部在养护质量评定中予以扣分或直接进行经济处罚。
第四条 养护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交底。专职安全员要认真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养护单位必
须服从公司公司其他部门人员的合理要求和正确指挥。
第五条 上路作业的施工车辆必须证照齐全,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调头以及逆向行驶,严禁使用货车载人上下班。
第六条 在整个施工作业期间公司养护部养护管理人员要定期巡视现场,检查各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 养护专项工程管理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水平,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管理的大中修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 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应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养护技术,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水平。
第二节 专项工程方案审批制度
第一条 所有养护专项工程均应编写专门的施工组织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写,在养护专项工程实施前上报公司进行审批,经审查、批准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 施工组织方案应编制以下具体内容:工程项目的概况;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进度要求;施工组织机构、质量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主要施工程序(方法或工序)、特殊过程及主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资源
的配置计划(如:施工设备、主要人员、生产设施、施工材料等);作业文件的编制纲要计划、支持性的标准、规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文件需求(可列出引用);工程所需的产品验证、质量检查验收活动、及其验证、验评的标准和规范,可以引用);为施工过程、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可以简述、引用)。
第三条、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批
施工组织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施工单位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编制,上报公司或监理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签字。
第四条、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不能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组织方案必须针对工程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定,对工程中各种危险源,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成实际情况相符;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第三节 进度管理
第一条 各单位职责
1.公司养护部全面负责专项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养护施工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公司养护部审核、审批施工进度计划,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3.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第二条 进度控制管理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公司养护部要审核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2、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应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3、施工单位应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公司养护部要及时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深入一线,掌握一手资料,提出合理化建议,检查、督促进度计划的实施。
5、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6、公司养护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第三条 奖惩办法
1.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明确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惩罚措施。 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第四节 质量管理
第一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立施工企业自检、工程监理、政府监督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另外委托有乙级以上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第三方质量检查。
第二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立责任追究制,责任期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是工程质量领导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技术责任人;直接从事本工程的工作人员为直接当事人。
第三条 施工单位依据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规和办法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订和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建立工地试验室,设置专职试验检测人员,加强施工全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工作。对交付监理签认的工程要落实质量责任制。
第五条 监理单位应依据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规和办法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并对其监理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和批复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行为,协助项目法人审查设计变更。
第七条 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原材料和设备质量关,保证进场材料和设备符合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凡用于工程项目的材料和设备,均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或设计文件指定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也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使用。
第八条 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和接受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九条 公司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定期上报工程的进展情况。
第十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及专项工程所在公路管理机构,应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外部环境协调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条件。
第五节 安全管理
第一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公路养护施工安全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二条 对车辆不能通行的施工路段,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指定绕行路线设立明显的绕行标志或警示标志,并做好绕行路线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五章 养护施工现场管理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保证工程施
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高速公路服务保畅能力,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营运路段进行的大中修工程、专项工程、改扩建工程以及涉路工程均应遵守本规定。小修养护、专项检测等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高速公路的养护施工现场管理,除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外,同时应满足本规定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
第二节 作业类型
第一条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按照地点变化及时间长短不同可划分为: (一)移动养护作业:指连续移动或短暂停留(≤30分钟)的动态养护作业,分为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和人工移动养护作业。主要包括高速公路路面保洁、绿化管护等保养工程及路况调查、检测等养护作业。
(二)临时养护作业:指作业地点相对固定且作业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的作业。主要包括高速公路部分养护小修工程。
(三)短期养护作业:指作业地点相对固定且作业时间介于4小时与24小时之间的各类养护作业。主要包括高速公路部分养护小修工程。
(四)长期养护作业:指作业地点相对固定且作业时间超过24小时(含)的各类养护作业。主要包括高速公路部分养护小修工程、大中修工程、应急专项、改扩建工程以及涉路工程作业。
第三节 养护施工作业的信息预告和发布
第一条 临时养护作业、移动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在施工期间,公司可利用作业区上游的可变情报板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养护作业信息,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第二条 长期养护作业实行信息预告和发布制度。
(一)高速公路信息预告和发布的方式和途径:鄂尔多斯市交通广播电视台,市、区电视台,网络媒体,自治区级媒体、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路段可变信息情报板、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指示标志等。
(二)需要进行信息预告的养护施工作业包括:半幅封闭施工的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应至少在施工作业前五天进行预告。
(三)需要进行信息发布的养护施工作业包括:占用小客车道、占用客货车道和半幅封闭施工的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
1、占用小客车道、占用客货车道养护施工的信息发布要求:作业时间超过一天的,应在路段可变信息情报板发布施工信息,并在养护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指示标志;作业时间超过三天的,除通过情报板发布信息和设置现场指示标志外,还应通过公司和市交通广播发布施工信息。
2、半幅封闭施工的信息发布要求:除在可变情报板、自治区交通广播发布外,还应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发布。
第三条 养护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一)养护工程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警示工作装(套装),衣着整洁,套装(上装)背面印有养护单位名称。所有养护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标志帽,高空作业时应戴安全头盔。路况调查及检测人员、监理人员、公司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警示背心。
(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佩带标明其身份的工牌,明确岗位责任。工牌上应标注姓名、单位、养护项目、岗位职务等信息。
(三)养护现场专职安全员和交通疏导员应戴红袖章,手执红绿旗指挥现场安全施工和引导车辆通行。
第四条 车辆及设备要求:
(一)公司巡查车辆应配置显示屏并喷涂专用标识,养护单位巡查车辆应喷涂专用标识,车辆驾驶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随车配备常用的警示标志
并规范使用。
(二)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要求装饰、喷涂明显的安全标志,在施工车辆尾部安装明显的施工车辆标志,并配置黄色示警灯,黄色示警灯置于施工车辆(机械设备)醒目位置,行进和施工时必须开启,并同步开启警报灯(双跳灯)。
(三)上路作业的养护施工作业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年检合格、车况良好。养护单位应定期对车辆及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确保各类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特殊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
(四)养护现场的安全警示设施必须尺寸、形状统一、完好、整洁、醒目,并具有反光功能,符合规范规定,反光锥桶的布设间距不大于5米。
第五条 长期养护作业及短期养护作业作业区管理规定:
(一)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除满足规范要求外,应根据作业需要和现场管理特点配备太阳能发光导向标、施工警告频闪灯、夜间照明灯等警示提醒设备。
(二)在半幅封闭施工区域内一般应预留一条应急车道,以备在另半幅路面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开启使用(必须半幅全断面作业的养护工程除外)。
(三)养护作业期间,如遇封闭段落大于2公里,应每隔500米设置一块封闭路段终点提示牌,同时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和特点设置温馨提示标志和限时作业标志。
(四)养护作业期间,应有专人对设置的安全标志牌等做巡回检查,发现有倒伏、转向等现象的应及时扶正、还原,对被损坏的标志或设施应及时更换。
(五)养护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恢复正常交通。
第六条 临时养护作业及移动养护作业作业区管理规定:
临时养护作业时交通标志种类不得缺少,但施工标志及锥形交通路标数量可适当减少,并应在上游过渡区内配备交通指挥人员。
移动养护作业可根据现场作业条件做适当简化,应设置移动式施工标志,并配备交通指挥人员。
第四节 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一条 安全管理
(一)养护施工项目部在进行养护施工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和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其中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必须经公司、交警、路政联合审批。
(二)各养护施工项目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并实施对全体养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三)保洁人员上路作业时,应与交通流向逆向行进,并注意观察前方交通状况。
(四)长期养护作业时养护施工段的作业现场须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检查应填写养护现场检查意见单。
(五)在养护施工作业过程中,公司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的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回复。
(六)养护作业人员必须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及人员跨越或超出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并不得随意在车辆通行的车道上停留。
(七)养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雨天、雪天、雾天、夜间等能见度低、视线不良等不利于安全施工的环境条件下施工,特殊情况下的抢修要另行报批,并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第五节 文明作业及其他规定
第一条 文明施工相关要求:
(一)养护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文明作业守则,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开展文明作业。
(二)养护施工作业人员应确保养护现场周围环境的整洁,严禁将垃圾清扫到路基边坡,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废弃材料等垃圾应及时清运至高速公路以外指定位置集中堆放。施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将施工作业现场打扫干净,方可离开。
(三)严禁养护施工车辆用敞篷后厢载人,运输材料应采取可靠的防抛撒措施,严禁在高速公路范围内有抛、撒、滴、漏等影响高速公路营运环境的现象。
第二条 养护作业区管理资料收集与整理:
养护工程作业区管理必须注意收集现场管理资料,妥善保存。每项养护工程必须包含一份单独的养护作业区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施工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必须包括施工作业区布设图和文字说明)及批复,施工前养护现场检查意见单,施工作业现场日常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包括文字、影像、图片资料等)。
第六节 检查与考评
公司负责组织对小修养护、大中修工程和专项工程的养护施工现场检查考评。对小修养护施工现场的检查考评,纳入月度综合考评体系。大中修工程、专项工程由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不定期组织对养护施工现场的检查考评,同时公司监督养护工程项目的监理开展此项工作。
第六章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节 养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一条 参加高速公路养护项目的养护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简称参建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须由项目负责人担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第二条 参建单位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职责明确。
第三条 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
第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第五条 参建单位应建立保卫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二 施工安全管理
第六条 公司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和养护施工单位应当相互配合,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和养护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分工负责。
第八条 养护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编制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第九条 养护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条 养护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养护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严格按规定设置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保障交通控制区的车辆安全顺利通过。
(一)警告区 警告区长度不得少于1600M,警告区内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相关标志。第一警告标志到下一个标志间距不得超过300M,其余标志的间距在100M—300M之间,警告区内设置前方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通行标志等;封闭路段时,还应设置双向通行标志、禁止停车标志。
(二)过渡区 警告区的最后一个标志离上游过渡区的第一个标志间距不少于150M。车辆行驶至上游过渡区时,车速应小于40KM/h。该区长度为65—100M。该区前应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导向标志。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应大于30M。
(三)缓冲区 缓冲区的长度应为80M,其与上游过渡区之间应设置路障、路栏。
(四)作业区 作业区长度视情而定,车道与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置隔离装置,并提供施工车辆安全进出口。
(五)终止区 终止区的长度不应小于30M,在终止区的末端,应设置解除所设限制标志。
第十二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事故,要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三 施工安全教育及培训
第十三条 养护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 养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工作;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当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养护单位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尤其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改变工种人员、采用新技术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四 安全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养护单位每月要进行安全自检、自查,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形成安全报告,上报公司养护部。
第十七条 公司在养护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总体部署、安排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 公司对各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将安全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各养
护单位(项目部)业绩的重要指标,上报公司。
第二节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应急救援系统,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公路养护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的危及公路安全和公路保护工作秩序的事件。公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处置、分级负责”和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养护部依据公司规定,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预案上报公司安质部,并审查养护单位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并定期对养护单位应急处置预案人员进行先关知识的培训、教育。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护施工单位应及时通过养护部向公司报送信息:
(一)由于公路养护施工、重大社会活动等计划性事件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引起的; (二)高速公路预计超过6小时中断或阻塞的;
(三)虽未引起长时间交通中断或阻塞,但出现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公路交通事件;
第五条 信息报送方式和内容应按照交通部《公路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试行)和公司有关信息报送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六条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养护部应当向公司作出书面专题工
作报告。
第七条 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含路线名称、编号、发生时间、阻断位置、行政区域、管养单位等);
(二)事件原因、简要经过和影响路段及现场情况初步分析; (三)公路损失、人员伤亡情况的初步估计;
(四)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抢通方案、疏散或绕行方案等交通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及效果等等; (五)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八条 发生突发事件,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公司养护部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上报公司,同时通知养护单位启动应急预案;
(二)养护部须组织养护单位配合公司采取处置措施;
(三)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立即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四)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五)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重点路段、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如: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路段,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等。
第七章 应急预案制度
第一节 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为快速、有效、科学、及时处理高速公路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和突发性事
件,做好恶劣天气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依据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结合高速公路特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处置技术方案
一、暴雨天气
暴雨水毁是高速公路遭受洪水破坏的一种自然灾害。水灾会影响高速公路建筑物的安危,路被淹,桥被冲,有时还会伴随泥石流、滑坡,以致发生断路阻车现象。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较高,对经受的洪水频率有具体的要求,相对来说比较安全,但仍要认真预防,防患于未然。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
1、公司养护部掌握气候特点和本地汛情,与气象部门、水文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水、雨情况预报资料。在雨季来临前对沿线各桥梁、涵洞、边沟进行认真检查,将需治理的工程项目编入养护计划,及时上报,并抢在雨季来临前付诸实施。同时应注意积累和保存观测资料,作为今后道路大 、中修和加固措施的依据。
2、日常养护中应注重绿化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3、在雨季来临之前要认真检查高速公路道路主体结构物及附属结构物。对边坡不稳定地方要加强防护,对排水构造物,如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要保证水流畅通,对浆砌块石护坡泄水孔要看其是否通畅,对路面上的龟裂、坑槽需要提前修补等。
4、在雨季来临之前要认真检查高速公路桥梁主体结构物及附属结构物。
对桥梁基础附近的河床要求保持稳定,并适时进行疏通,其范围应在桥涵上下游各15倍桥长处,但不小于50m和不大于200m范围内。每次洪水过后要及时清理河床上的漂流物, 基础如有局部掏空,应将护底、护坡、锥坡等加以修复,以防冲刷。总之要做到“治小、治早、治好”,以保障道路畅通。
5、当洪水一旦发生险情,养护部应调集养护施工单位及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险,具体办法是:用铁丝笼、竹笼保护路基、坡脚。在缺口处用草袋或布袋装砂或土进行堆码,待水退后再及时修复。严重险情可用捆绑式大体积混凝土块体、钢筋铁笼内投石来保护路堤边坡等。
6、暴雨、大洪水时养护部要派出人员对沿线和主要工程、薄弱地段进行巡逻,以便及时发现险情,及时进行有效处理,控制险情的发展,并及时予以排除。
7、遇暴雨时,禁止“三超车”、危险品运输车、货物高堆车等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重要岗位人员特别是站长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
8、遇部分路段或高速公路多段出现积水、塌方,不具备行车条件或对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及时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提出交通管制方案,采取局部或全线临时封闭管制措施。
9、暴雨天气时各站应设置警示牌,向进入的车辆司机进行提醒,打开雾灯。对恶劣天气信息及实施、解除管制指令,要认真记录备查,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信息的要通报批评,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或责任人。
10、进入汛期或得到强台风、雷暴等自然灾害的通知时,公司养护部执
行24小时值班、并组织员工做好应对准备。
11、加强巡查的力度和密度,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处置。 二、大雾天气
大雾弥漫在大气中使视野不清,难以正确判断路上标志、标线或其他信号,能见度减弱,影响交通工具行驶的速度和安全,造成交通阻塞,甚至发生事故。高速公路上车辆密度大、车速快,事故发生时会产生连锁反应,形成追尾连环相撞。为尽可能避免上述危害,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维护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措施:
1、养护部作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部门,应全面负责保证高速公路在雾天时安全设施(不包括情报板、诱导指示灯等机电、通信、收费设备)的完好性。
2、密切关注气象预报,与气象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做好雾前应急准备工作。
3、同交警、路政、路产、收费部门配合,及时在收费站进口处设置大雾警示牌,通知驾驶员减速慢行,打开雾灯。
4、特殊情况,经上级部门同意,完成报批手续后,实行管制措施,甚至封道。
三、冰雪天气
高速公路段虽地处西北地区,气候多变,温差幅度大。冬季冰雪天气较多。
(一)除冰雪准备工作
1、公司召开道路除冰雪路警联席会议,分析形势,布置分解工作任务,
形成会议纪要。
2、公司各业务部门进行道路除冰雪安全技术交底,做好除冰雪的人员分工,任务布置安排工作。
3、公司养护部24小时收集气象预报信息,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4、融雪剂储备:养护单位在在雪季来临之前贮存安全、环保、生态型融雪剂。
(二)除冰雪方案
1、巡查路面积雪冰冻状况,组织除雪除冰工作。特别是急弯、陡坡、桥面、匝道、收费站广场等可能结冰、出现险情的路段,应及时采取安全警示和防滑措施。雪后24小时内清除收费广场、互通匝道及高速公路出入口全部积雪,保证路线双向各有一条车道露出原路面;雪后3日内清除路线其余车道内全部积雪。
2、降雪量不大,基本在5cm以内时 ,可以采用人工除雪。雪厚达1cm左右时,白天室外气温在0℃左右,可靠车轮滚动与 地面摩擦产生的热量及尾气排放的热量自行融雪,夜晚室外气温低,车流量小,就需要融雪剂融雪、防冻。当雪量达到5--10cm时,靠融雪剂融雪在经济上和除雪效果上已不理想 ,则开始用机械除雪。
3、机械除雪时应抓住有利时机,在降雪量较大的情况下,当雪天转晴后,如果室外温度在0℃以上,机械推除积雪后,只需撒少量的融雪剂,随着地表温度的增加和行驶车辆的轮胎与地面的摩擦,残留的薄雪将自行融化。当室外温度在0℃以下时,清雪时间要控制在上午10时至下午2时之间,
机械清除积雪后,要用人工及时将剩余的积雪清除,同时要特别注意在路面横坡上坡一边的积雪要完全清除,以防夜晚时气温下降白天融化后的积雪在路面上结冰。
4、除雪中应注意除雪次序,应该先清超车道,后清行车道。除雪作业时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 ,要使用限速标志车以提示驾驶员在安全速度内行驶。在未封闭交通时,严禁逆向除雪作业 。在清除中央分隔带附近积雪时,要避免将积雪飞溅至另一侧,而影响过往车辆的正常行驶。
4、除雪过程中,养护单位要对相关具体除雪情况及时反馈,特殊事件随时上报预案领导小组。
5、除雪后,要及时上路巡查,确保立交互通区无积水、积冰,并密切关注天气情况,作好随时应战准备。
第二节 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准备,并在突发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实施防汛抢险,将水灾对公路的破坏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确保汛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实际,特制定本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进行汛前检查,彻底清除隐患,提高公路综合防汛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坚决杜绝各类公路重大事故的发生。在主汛来临二个月前,步行对全线的道路、桥梁、隧道等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采取有效的加固维修措施。
(一)桥梁:重点检查桥梁基础、桥面和附属结构物。
1、护底、护坡、锥坡是否有掏空、松动、滑塌等现象,及时予以修复。 2、检查桥梁基础附近的河床是否稳定,并适时进行疏通。
3、检查跨河、塘、路的桥梁是否泄水孔正对坝埂或道路,予以封堵。 (二)涵洞:重点检查进出水口、洞身、翼墙、铺底。
(三)边坡:重点路堑边坡(高边坡、不稳定边坡、滑坡)稳定状况、路堤边坡防护。
(四)排水系统:排水构造物,如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 1、是否冲刷引起浆砌结构及原始自然溪沟损坏。 2、是否排水沟出口处土体坍塌引起排水结构物损坏。 3、是否因急流槽体重力作用沿底部接触面滑动整体失稳。 (五)砌体:
1、对浆砌片石护坡泄水孔要看其是否通畅。
2、护面墙、挡土墙是否有裂缝、片石松动、墙面局部突起变形等现象。 (六)路面
路面上的裂缝、坑槽需要提前修补。 (七)弃土场
是否受水流冲刷,挡土墙是否损坏,植被是否完好。防止形成泥石流。 (八)抢险
1、出现险情,立即启动抢险预案。 (1)、路基受冲刷形成缺口抢险。
1)、当沿河路段公路路基挡墙和调治构造物发生险情时,用铁丝笼、
竹笼和大体积块石沉至墙基保护路基、坡脚,缓解水流对坝基的冲刷。
2)、对水流不太急路段的险情,也可采用打桩和码砌沙袋的方法进行
临时防护。
3)、在缺口处用草袋或布袋装砂或土进行堆码,待水退后再及时修复。
严重险情可用捆绑式大体积混凝土块体、钢筋铁笼内投石来保护路堤边坡。
(2)、桥梁、涵洞毁坏和淤塞的疏通。
1)、当桥梁、涵洞、通道冲毁并造成道路中断,应立即启动绕行方案,
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
2)、涵洞积水、淤塞安排抽水及人工及时疏通。 2、抢险时效规定
(1)、50 立方米以下塌方、落石,做到及时清理;路基受冲刷长20米以内,2小时完成临时防护。
(2)、50 至 500 立方米塌方,24 小时处理完成;路基受冲刷长20至50米6小时内完成临时防护。
(3)、处理特大塌方(500 立方米以上),要在 48 小时内抢修好临时便道;受冲刷超过50米,交通未中断,24小时完成临时防护。
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养护技术和养护管理水平,规范养护管理程序和方法,保障高速公路安全、快速、舒适、通畅,依据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合同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高速公路道路主体、附属设施、沿线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须结合具体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分析、补充、完善,以便更好地为高速公路服务。
考核分为月末考核和年终考核两种: 一、月末考核内容及分值标准:
1、道路外观(10分):
1) 检查波形护栏、隔离栅所有的标识、标牌有无缺失、损坏,发现一处扣0.1分;
2) 土路肩平整、坚实、整洁,视冲刷、杂草清理等情况,发现一处扣0.1-0.3分;
3) 硬路肩发现孔洞、碎落、塌陷、松散、杂草未清理等,发现一处扣0.1分;
4)碎落台植被需整洁、无垃圾,发现一处扣0.1分; 5)护坡无杂草,发现一处0.1分。
2、日常保洁(30分):
1) 查看养护日志,结合现场检查,按计划清扫频率对道路及两个收费广场进行清扫,发现清扫频率不够或保洁效果差,发现一处酌情扣除0.1-0.5分;
2) 认真清扫桥梁的伸缩缝及泄水孔处,发现一处清理不及时、不到位扣0.1分;
3) 认真清理急流槽、边沟、排水沟,发现一处不及时、不到位扣0.1分; 4) 清理挡土墙、护面墙、锥坡护坡等砌体上的杂草;轮廓标、百米桩、防眩网须经常保持清洁,保证其功能效果,隔离栅外侧枯草及时清理避免堆积,发现一处扣0.1分;
5) 保持中央分隔带过水槽的清洁、通畅,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1分; 6) 及时清理道路范围内的积雪、积冰、积水,铺防滑材料等,发现一处不到位、不及时的扣0.1分。 3、小修保养(20分):
1) 及时发现并修补沿线的所有砌体工程,保持整洁不塌陷、不渗漏,无孔洞,发现一处扣0.1分;
2) 及时发现并维修更换包括波形护栏、隔离栅、百米桩、轮廓标、防眩网、指示牌、标识牌等道路附属设施,未按规定时间维修更换,发现一处视情况扣0.1-0.3分;
3) 保证大、中、小桥涵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美观,发现一处不达标的视情况扣0.1-0.2分;
4) 树立牢固的预防性、主动性养护理念,因人为预防、主动不够造成的道路损毁,发现一处扣0.2分。 4、内业资料(10分):
按公司养护管理制度、合同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规范要求,完善各项内业资料:表格、报表、原始记录、规章制度、影像资料、养护档案等,缺失不全的视情况扣0.1-0.5分。
5、安全管理(10分):
1) 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程序、完备的安全保障设施,发现一项不完善、有隐患扣0.2分;
2) 有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和培训记录,与每一位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合同,对每一位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缺一项扣0.2分;
3)施工现场不按规范及制度进行操作,存在安全隐患,发现一次扣0.1分。
6、巡查管理(10分):
制定专门的巡查制度,认真填写日常巡查记录、月巡查记录、专项巡查记录,缺失或记录不详发现一次扣0.1分。
7、应急处置方案及实施情况(10分):
制定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方案,在实际应急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力或处置失误导致严重后果的一次视情况扣1-10分。 二、年终考核内容及分值标准:
本项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管理,每一个养护年度末进行一次全年考核,对这一个养护年度进行综合评价和总结,为下一年度的养护计划以及合同签订奠定基础。
年终考核由年末最后一次综合考核和月考核平均得分相结合得出年终考核得分。年末最后一次考核内容如下:
1、综合管理(15分):
结合月考核内容,对工区全年的人员管理、卫生、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精神文明建设、驻地形象建设等进行综合评分,每项酌情扣0-1分。
2、计划管理(15分):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及养护合同要求,养护工区须制定年度养护计划,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年度计划再分解制定月计划。有计划地调整人工数量、采购养护机具、材料等,计划制定合理,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每项酌情扣0-1分。
3、资金管理(10分):
XXXXXXXXXXXXXXXXXXX拨付的养护资金必须保证本道路养护工人工资的发放,养护备用材料的采购,养护机械、机具的采购、保养、维修,改善驻地及生活质量的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因资金问题影响本道路的养护施工。因资金问题造成以上各项工作受影响每一项扣0-1分。
4、材料采购及储备管理(15分):
养护工区需预购和储备道路附属各种有可能损坏、丢失、消耗的材料、配件、构件等,对所有采购和储备的材料、配件等须建立完整的档案,包括产地、购价、型号、数量等相关信息,都必须做到详细具体;对所有物品的存储需整洁、有序并妥善保护,对档案及存储情况的检查有一项不妥扣0-1分。
5、养护机械及人员进场情况的管理(15分):
养护机械、机具需建立档案管理;采购、保管、保养、维修需有记录,进场人员须签订用人合同、安全合同,进场人员须登记年龄、身体状况、家庭住址、电话等详细内容。每一项酌情扣0-1分。
6、内业资料(10分):
对月考核的内业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后期检查、参考。酌情扣0-1分。 7、安全措施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总结(10分):
每一养护年度末对全年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能够通过总结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对下一步制定安全管理措施起到指导和纠偏作用,总结需有深度、有意义。对总结进行评价酌情扣0-1分。
8、应急处置方案及实施情况总结(10分):
对全年的应急处置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以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方案制定时应如何完善,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今后需如何注意或如何克服等,要有深意、有指导和纠偏作用。酌情扣0-1分。
三、考核评定办法: 1、月考核:
每月20-25号开始进行检查评分。月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5分评为优;得分大于等于90分评为良;得分大于等于85分评为合格;得分大于等于80分评为次;得分小于80分评为差。评为次和差即为不合格。
评为优、良则直接对当月工程进行全额计量;评为合格在月底前完成整改后再进行当月计量工作,按全额计量,已经形成缺陷无法整改或月底前完不成整改的按95%计量;评为次则直接按当月应计量额的90%计量;评为差则直接按当月应计量额的80%计量。少计部分直接充作罚没款,不予补计。 2、年终考核:
月考核平均得分占年终考核的80%,年末最后一次考核占年终考核的20%,两者相加得出年终考核最终得分。
得分90分以上评为优良,80-90分为合格,70-80分为不合格。 评为优良可在下一养护年度优先选用作为养护单位。 附件:养护用表
计量报审表
养护单位: 计量期限: 公司: 我单位已完成 至 的养护施工任务,完成工作量 元,请予以计量。 养护部考核结果: 年 月 日 工程数量汇总表
计量期限: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名称 工程段落位置 工程量 单位 备注 XXXXXXXXXXXXXXXXXXX 小修养护工程任务单
编号: 养护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养护部 公司分管副总 备注:本任务单一式三份。 XXXXXXXXXXXXXXXXXXX
小修养护工程联络单
编号: 养护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养护部 公司分管副总 备注:本联络单一式三份。 XXXXXXXXXXXXXXXXXXX
小修养护工程现场指令单
编号: 养护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人员: 养护部 负责人: 施工日志
日志编号 日 期 上午天气及温度 施工内容 施工中遇到问题: 下午天气及温度 处理办法: 记 录 负责人 注:应将本表装订成书,按时填写。 技术交底记录表
工程名称 承包人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1、施工工艺控制要点 2、质量标准 3、其他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养护日常巡查记录表
路线名称: 养护单位: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天气: 路基路面 桥涵构造物 排水防护 其他附属设施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备注: 巡查员: 养护工区负责人: 养护定期巡查记录表
路线名称: 养护单位: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天气: 路基路面 桥涵构造物 排水防护 其他附属设施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备注: 巡查员: 养护工区负责人: 养护专项巡查记录表
路线名称: 养护单位: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天气:
路基路面 桥涵构造物 排水防护 其他附属设施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桩号及位置 问题描述 备注: 巡查员: 养护工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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