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皖国信评报字(2008)第198 号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合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1 二、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2-3 三、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皖国信评报字(2008)第198 号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合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1
二、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2-3
三、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4-13
首部.........................................................4
绪言.........................................................4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4
被评估单位简介...............................................5
评估目的.....................................................5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5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6
评估基准日...................................................6
评估依据.....................................................7
评估方法................................................ ....8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9
评估假设....................................................10
评估结论....................................................10
特别事项说明................................................11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1
评估报告日..................................................12
尾部........................................................13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14-25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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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声 明
皖国信评报字(2008)第198 号
一、本项目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评估报告使用者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应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
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本报告评估结论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
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提供必要资料(如行政决议、经济合同、财务会计资料、有关权证等)并保证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和
相关当事方的责任,据此编制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也会因提供资料的虚假或隐瞒事实
真相而失效。
五、本项目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
注,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六、本项目注册评估师在被评估资产中没有现实和预期的利益,同时与相关各方
没有个人利益关系或偏见。
七、除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相关内容,本评估机构未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
结论,且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瑕疵事项。但是,评估报告
使用者应当不完全依赖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而应对资产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
相关内容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适当考虑。
八、对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在委托时和本评估机构现
场工作期间未作特别说明,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或无法收集资料的
情况下,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项目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师不承担因评估报告使用不当所造成后果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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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摘 要
皖国信评报字(2008)第198 号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
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选取市场价值以外的价
值类型-残余价值类型,采用残余法,对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
报废固定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负债在2008 年10 月
31 日及相关前提下所表现的残余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经评定估算,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在2008
年10 月31 日及相关前提下的残余价值评估结果为517.31 万元,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D/B×100%
固定资产 8,399.16 8,399.16 517.31 -7881.84 -93.84
其中:房屋建筑物 607.95 607.95 36.83 -571.12 -93.94
机器设备 7,791.21 7,791.21 480.48 -7310.73 -93.83
资产总计 8,399.16 8,399.16 517.31 -7881.84 -93.84
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残余价值。残余价值是指
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等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拆零变现价值估 计数额。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不包含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截止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本次评估只对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的残余价值进行评估,资产占有方应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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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8 年10 月31 日起至2009 年10 月30 日止,
超过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
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杨皖林
注册评估师: 周典安
注册评估师: 孙乃纲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地 址:合肥市益民街28 号文采大厦七楼
电 话:(0551)2632165、2651140、2647929
传 真:(0551)2650041
邮政编码:2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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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正 文
皖国信评报字(2008)第198 号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
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选取市场价值以外的价
值类型-残余价值类型,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项目进行了评估。本机构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在2008 年10 月31
日及相关前提下所表现的残余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
告如下(本资产评估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为报告本位币):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1.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均为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大庆路73 号
法定代表人:岳国君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总股本:人民币964,411,115.00 元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丰原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01255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皖字340304711722608
地税皖字340300711722608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粮食收购;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
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有效期至2009 年4 月22 日);《美食与美酒》期刊的出版(有
效期至2008 年12 月31 日);境外期货业务(品种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10
年12 月31 日)。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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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 租。
历史沿革: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生化”)系经安徽
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8]268 号文件批准,由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原蚌埠柠檬酸
厂)(以下简称“丰原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其中主要生产柠檬酸及其盐类的生
产经营性净资产作为发起人资本,与蚌埠市建设投资公司、蚌埠热电厂、安徽省固镇
化工总厂、蚌埠市供水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 年8 月28 日本公
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97.88 万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67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1999 年
6 月21 日以6.50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 万股,
并于1999 年6 月28 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14,697.88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16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01
年1 月3 日以24.04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000 万A 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7,697.88 万元。经数次送股及再融资后,截止2008 年9
月30 日,丰原生化注册资本为96,441.11 万元。
2006 年12 月8 日,丰原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8,203,058 股中的200,000,000
股以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粮集团,双方于2007 年4 月3 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至2008 年9 月30 日,中粮集团仍持有本公司国家股200,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20.7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外,本项目无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以外的其他
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本项目被评估单位亦为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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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丰原生化拟处置部分淘汰报废的固定资产,本次评估目的是对该事宜涉及的资
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残余价值做出反映,为该事宜提供价值参考。
上述经济行为已获得丰原生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 2008 年11 月26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告,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为丰原生化拟处置的淘汰报废固定资产,具体如下表(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 83,991,586.70
其中: 房屋建筑物 6,079,468.40
设 备 77,912,118.30
资产总计 83,991,586.70
本次丰原生化拟处置资产分布于丰原生化生产一区、生产二区部分分厂。委评资
产主要报废原因为:部分生产线因工艺和设备落后进行了技改而淘汰,部分装置因存
在环保问题而停产。委评资产中大批设备闲置原地暴露于室外,久未使用和缺乏保养
维护,毁损严重。另有部分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已经拆除堆置。拟处置的资产经资产使
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后,已由设备管理部门、技术开发部与财务部门按照丰原生化《固
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申请报废的资产进行了审核和鉴定。
评估范围以丰原生化提供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为准。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残余价值类型,残余价值
是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等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拆零变现价
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8 年10 月31 日。
根据国家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考虑评估基准日与实际评估工作日较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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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使评估机构更好的掌握委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状况,保证评估结果更加真实合理的
得以反映,和本项目经济行为性质及其实现日与评估基准日尽可能接近等因素,由评
估机构商委托方确定。
除本报告第十二节“特别事项说明”中提示的相关内容,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
的影响符合常规情况,无其他特别因素。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税率、费率等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七、评估依据
㈠行为依据
⒈丰原生化董事会公告。
⒉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丰股〔2008〕250 号文《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 通知》。
⒊本项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⒋其他有关行为依据。
㈡法规依据
⒈1991 年11 月16 日国务院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⒉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2>36 号)。
⒊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
见(试行)》(国资办发<1996>23 号文)。
⒋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
评字<1999>91 号)。
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 年12 月31 日财政部14 号令)。
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
意见>的通知》(会协<2003>18 号)。
⒎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基本准则>的通知》(财企<2004>20 号)。
⒏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㈢产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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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资产原始购置发票、合同复印件;
⒉其它有关产权依据。
㈣取价依据及其他
⒈《2008 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⒉中国财政出版社《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协议合同、发票及其他财务会 计资料。
⒋委评资产现场盘点、勘察、检验、鉴定资料。
⒌本机构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参数资料。
⒍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⒎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关于贯彻执行<全
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实施意见》(建定字
<2000>021 号)。
⒏2000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
⒐1999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及其配套
费用定额。
⒑2000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
⒒2000 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⒓安徽省建设厅建定函(2007)897 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⒔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估标准》。
⒕丰原生化关于拟处置资产的技术鉴定表。
⒖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资料。
16.本机构评估人员认为科学、必要的其他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针对委评资产处于待处置状况的特点,并假设在委托评估的
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拆零变现前提下,采用成本法对机器设备的残余价值进行评定 估算。
具体方法和评估思路为:按照现时条件下,委托评估的机器设备的市场购置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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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前期费用、运输安装费用和资金成本等)或房屋建筑物的建造成本(不含前期费用、
资金成本等),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
性陈旧贬值以及资产的拆零变现费用(包括设备、房屋建筑物的拆除费用和其它相关
费用)后,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残余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⑴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机器设备购置价、房屋建筑物建造成本-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
旧贬值-经济性陈旧贬值)×变现系数;
评估价值=机器设备购置价、房屋建筑物建造成本×成新率×变现系数;
⑵机器设备购置价、房屋建筑物建造成本
①设备购置价=设备现行市价
委托评估的设备购置价采用直接询价法确定。
②房屋建筑物的建造成本
委托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建造成本采用成本法确定。 ⑶成新率
在对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进行现场勘察的基础上,主要采用年限法及工作量法
确定成新率。
⑷变现系数
根据拟处置设备、房屋建筑物的拆除难易程度确定设备、房屋建筑物的拆除费用,
以及根据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属性、残余材料市场购买方意愿、其它有关费用等,综
合确定变现系数。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评估工作自2008 年11 月25 日起至2008 年12 月4 日止。
2.主要步骤
(1)与委托方约定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确定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对象及范
围,选定评估基准日。
(2)接受委托,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编制评估计划。
(4)根据委评资产具体情况和专业化原则组织资产评估项目组,进驻资产占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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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情况,指导填写合乎规范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5)广泛搜集、验证资料,清查核实资产。评估人员在企业专业人员的配合下进
行实物资产的清核勘察,作现状分析鉴定,掌握资产现时使用状态、历史情况并作现
场勘察记录和工作底稿。
(6)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资产核查鉴定结果和可搜集的资料,进行市场调查,
选定适用的评估方法予以评定估算,汇总数据;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资产评估说明。
(7)实施逐级审核。
(8)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评估假设
1.被评估资产处在本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条件下,不能持续使用,处于报
废状态,拟进行处置。
2.经济行为各方主体具备实施经济行为的能力条件,且本次经济行为对被评估资
产的经济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当上述评估假设生变化时,本报告评估结论一般不成立,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一
般会失效。
十一、评估结论
在实施上述资产评估方法和程序后,丰原生化拟处置部分报废固定资产在2008
年10 月31 日及相关前提下的残余价值评估结果为517.31 万元,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D/B×100%
固定资产 8,399.16 8,399.16 517.31 -7881.84 -93.84
其中:房屋建筑物 607.95 607.95 36.83 -571.12 -93.94
机器设备 7,791.21 7,791.21 480.48 -7310.73 -93.83
资产总计 8,399.16 8,399.16 517.31 -7881.84 -93.84
本报告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报废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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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明细表》。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本项目评估报告使用者应予以关注:
1.本次评估范围仅限于委托方委托、资产占有方申报的范围予以评估。
2.本报告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
追加付出的价格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
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考虑可能存在的下列行为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1)未发现的债务和潜在的诉讼。
(2)纳税责任和滞纳金,可能存在税务机关要求补税及征收滞纳金的情况。
(3)其他或有责任。
4.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收责任,本项目评估报告使用者
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时,应当考虑相关税收责任的影响。
5.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对被评估单位进行的账面调整和评定估算是为了客观反映
评估结果,评估机构无意要求被评估单位必须按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相关的账务处
理,是否进行及如何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进 行。
6.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资产数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
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
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7.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不包含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8.截止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本次评估只对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的残余价值进行评估,未考虑其账面值所
对应的负债。
当上述特别事项对本报告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而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进行调整,则
本报告评估结论不成立,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会失效。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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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仅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只能用于载
明的评估目的。
2.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只能由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征得本项目评估机构同意,本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
露于公开媒体,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8 年10 月31 日起至2009 年10 月30 日止,
超过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
5.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在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师签字盖章后,其作用依照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6.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如需按国家现行规定提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进行核准或备
案,则在取得批复后方可正式使用。
7.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解释权仅归本项目评估机构所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
十四、评估报告报告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日为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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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共同使用,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包括: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2.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权证明文件(主要资产购置发票、合同)复印件
4.委托方承诺函
5.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评估师承诺函
6.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7.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复印件
8.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9.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名单
10.签字注册评估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11.主要实物资产现场勘察照片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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