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调解故事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所要面临各种矛盾纠纷是错综复杂,如稍微处置不当,必将产生各种预想不到的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所以每遇到矛盾纠纷一发生,总是在压力与喜悦交替中度过,从事人民调节工作十余年,在我印象中,镇、村、村小组调解员他们是最可爱的,没有他们辛勤劳动付出和无私奉献精神,也没有我们现在和谐安定和繁荣经济发展。如在2008年4月21日发生在礼陂镇唅口村委会与红星村委会交界处有一荒塘权属纠纷成功调处就是我们调解员故事的一个缩影。
2008年崇仁县礼陂镇唅口村委会龙源坑等几个自然村由于发生泥石流自然灾害,经上级有关部门规划在唅口村与红星村交界处、崇宜公路两侧建立灾民新村安置点,因此,就有我们故事的开端。方明、男、64岁,系唅口村委会罗家村小组村民;方华、男、67岁,系红星村委会中街村民,方明与方华本属同一方公叔侄关系,方明与方华父亲方友属同辈份的兄佰关系,现由于方公遗留下的唯一祖业——方家塘座落在灾民新村安置点附近,原本方家塘一直无人问津,现由于规划带来各种便利,有了利用价值,2008年4月20日,方明与方华为争方家塘而产生纠纷,当天上午九时左右,双方各纠集亲朋好友上百人,在方家塘形成对峙局面,纠纷一发生后,维稳信息员马上把这里的情况向镇政府汇报,镇政府立即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土管所,唅口村委会和红星村委会村级及村小组调解员等同志赶赴现场,一到达现场,首先安排两个村委会村级、村小组调解员做好双方家属工作,通过村级、村小组调解员利用在当地的威信,以法教人、以情动人,使双方的激动情绪缓和下来。我和土管所及两个村委会调解员深入方家塘进行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由于事情复杂,取证比较困难,我们承诺一周内拿出调解意见,经过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同意一周之后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并保证不再纠集亲朋好友进行争斗,就这一矛盾纠纷处理,我们调解员及其他工作同志忙碌了整整一天,滴水未进,直到深夜,双方当事人家属亲朋好友散去,我们才松口气,为预防矛盾纠纷再次激化,我们调解员和其他工作同志
坐下来一起研究对策,研究方案一出,我们调解员在承诺调解期限内,多次上门走访调查取证,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为消除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的顾虑,4月25日,我们邀请了县法院民事庭工作人员现场联合办公,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既挽回了亲情关系,又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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