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送 材 料 说 明
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者须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1、申报中小学中级职务的,填报《临沂市教育系统2012年度职称评聘审核表》。表中所涉及栏目及时间均须完整填写,不得空缺,单位意见栏应注明“经核算,我单位推荐人数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该同志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各级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栏应注明“经核算,该单位推荐人数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该同志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1份。
3、《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
填报上述表格时,所填基本信息特别是单位名称和从事专业必须统一规范,单位名称要与公章保持一致,如单位名称填写“临沂第一中学”,从事专业填写“初中数学”,表中涉及授课情况须加盖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教务部门公章中的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单位名称相一致,没有教务部门的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所填写基本信息及获奖、科研项目、论文、著作的名称、位次和顺序等必须和提供佐证材料一致。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综合奖励、教学工作获奖、承担的科研项目和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等,均限填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三项。
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为近四年的考核结果(格式为“三优一合”、“四合”),具体考核情况由考核部门严格审核后在《评审表》、《一览表》相应栏目盖章,不再提交年度考核表。
从事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工作,未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其《评审表》中严禁虚假填写课堂教学工作量,其工作情况及成绩可在《评审表》“个人总结”和“学校推荐意见”栏中体现。
《评审表》 “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签名须本人亲自手签)
4、改系列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不需呈报《评审表》。
5、评审依据的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学位证书丢失,可由县以上教育部门查阅人事档案后出具证明,并复印有当事人情况的档案页码(本页码上加盖教育局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章,由其负责人签字)。
第一学历与最高学历不一致的,同时提交第一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
非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如党校、干部函授大学等证书)不予承认。
1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资格证书丢失,必须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县以上教育部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章,由其负责人签字)。
8、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
9、继续教育证书或县教育局继续教育证明。
10、计算机合格证书。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免试部分模块者,须将免考部分模块审核表及免考依据材料同时上报,并仔细查验免试模块是专业模块还是通用模块,是否符合规定。
年龄50岁以上者(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不再有计算机证书要求,但须提交各市按规定办理的相应审批表。
证书丢失的,须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明或补发证书,其他机构出具证明无效。
11、《“六公开”监督卡》1份。
2
12、所在学校提供近五年师德考核档案复印件,由县教育部门审核盖章。
13、提交2011-2012学年(两个学期)的备课本,加盖学校公章。备课本一般是手写,集体备课的可以提交本人使用的打印稿,在备课本扉页注明“集体备课”字样,并由校长签字。
14、一线教师,须提交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及学校评价意见表各一份(原件)。展示课教案(原件)可以上交申报人员的备课本,也可以是由申报人员本人按与实际使用教案完全一致的要求重新抄写的;教案须由专家、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为展示课实际使用的教案。
教研室、电教馆等人员,到所在单位指定的学校讲授展示课,教案由专家、校长、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分别加盖公章。
15、获奖证书限呈报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的三件。论文获奖、课件获奖、辅导奖、指导奖不作为获奖证书对待。
16、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17、《“六公开”监督卡》1份。
18、晋升方式填写。档案袋封面“晋升方式”从以下规范名目中选择填写为:自然晋升、破格晋升、转系列评审、非企事业单位调入,不得自创名目。
19、提交证件的排放问题。提交的证件按《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排放顺序》中材料顺序排列。
3
20、《中级评审意见表》按高中文、高中理、初中文、初中理、小学5大类进行划分,以“任教学科-学校-姓名”进行排序,每页25人,分别用A3纸打印一式2份,经审核后按表决票格式A4纸打印30份盖章上报。
21、评审费、呈报时间的问题。高级、中级评审费必须与材料同时上报,交款后方可收审材料,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时间呈报材料,凡逾期不报者,一律拒收材料。
中级评审意见表录入说明
1.本评审意见表为固定格式,除填写信息与排序打印外,请勿做任何改动。
2.“工作单位”要填写法定全称,要求与所盖单位公章一致,如“临沂第一中学”。
3.在录入的“姓名”中不得出现空格,如“张三”,不得录为“张 三”或“ 张三”。
4.“性别”填写“男”或“女”。
5.“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毕业时间”填写格式为YYYY.MM,如“1970.12”。
6.“学历”、“晋升学历”应填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3年),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1970至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普”。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专业证书》均不作为相应学历对待。
4
7.第一学历及晋升学历中“专业”填写应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完全一致,如“物理教育”。
8.毕业学校应填写全称,如“山东师范大学”。
9.任教学科应填写完全,如“初中数学”。
10.“专业年限”一般填写教龄。
11.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按任现职以来的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填写格式如 “一优三合”。
12.学校所在地:对城市、乡镇、农村以县区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界定填写。
12.原专业技术职务及拟晋升职务填写全称,如“二级教师”。
13.主要工作业绩填写受聘现职以来荣获的最高成果或奖项,获奖名称填写全称,限报三项,所获奖项间用“/”隔开,论文奖及论文在工作业绩中不再体现。填写格式如“02市级优秀教师/03兰山区教学能手/04兰山区优秀团干部”。
14.改系列人员应在“备注”中注明“改系列”。
15.改系列后晋升中级的,应分两行填写现有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和改系列前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5
16.双招生应在备注中注明“双招生”。
17.文理科分类为:政治、语文、英语、历史、地理、美术、音乐为文科,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自然、生物、体育、劳动、综合实践、通用技术为理科,中专系列单独打印与上报。
18.按高中文、高中理、初中文、初中理、小学等5大类进行划分,以“任教学科-学校-姓名”进行排序,每页25人,分别打印,分别用A3纸打印一式2份,经审核后按表决票格式A4纸打印30份盖章上报。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
填表说明
(中小学教师中级申报使用)
为方便中小学教师准确无误地填写职称评审表,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中所有栏目逐一说明。
一、封面
1.单位:规范填写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名称。要求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
6
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2.姓名:规范填写申报人姓名。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尤其要检查姓名中同音字。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按现任岗位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初中英语”等,不得填写“高中外语”、“初中外语”等。(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按过渡后的名称填写,如“二级教师”。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统一后的中小学职称(职务)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如“一级教师”。
6.填表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注意不要漏填。
7
二、基本情况
1.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等按一般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2.教龄: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的教龄相加即为申报人的教龄。
3.现兼任行政职务: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4.班主任年限: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时段班主任工作年限可相加。
5.辅导员等工作年限: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填写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辅导员等其它育人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辅导员工作年限可相加。
6.取得学历情况:填写获得第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请准确填写,并与佐证材料一致。
7.现专业技术职称:同封面要求。
8.获得资格时间: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获得时间。
9.首次聘任时间及年限: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8
10.最后聘期: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填写到月份。
11.聘任年限: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任职年限。
12.教师资格种类:按规范的教师资格名称填写。
1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要仔细核对无误。
14.学校所在地:在对应的表格中打“√”,对城市、乡镇、农村以县区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界定。
15.外语考试情况:如实填写语种、类别级别、成绩,如英语 综合A 65分”,注意要与外语考试证书内容一致。免试人员填写“免试”字样。
1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分别在“考试取得模块”和“免试模块”栏对应填写通过和免试的模块。对于免试部分模块人员,要求特别注意核查免试模块在专业模块和通用模块分布上,是否符合免试规定。
1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按年度顺序填写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如:2009年度 优秀,2010年度 称职等)。具体考核情况由考核部门严格审核后在《评审表》相应栏目盖章。
18.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完整的工作和学习经历,时间上不能有间断,
9
如工作期间参加脱产学习,请一并填写。“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栏,在中小学校工作的时段,应如实填写学校管理、班主任、后勤或教学工作,如果同时承担几项工作,请一并填写。
19.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20.农村学校任教情况:如实填写任现职以来在农村学校(含县教育局认定的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或交流的工作经历。
三、师德表现与育人工作
1.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情况:如实填写担任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及其它育人工作(指导课外活动、社团活动或兴趣小组等)。
管理或辅导班级及人数:如“高一(2)班 50人”。
成绩效果: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按起止时间段填写。
2.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奖励(包括师德奖励)情况: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事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表彰奖励以及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单项奖励。如“县优秀教师”等。限填三项。注意批准机关名称要填写全称并与佐证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3.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情况:按时间顺序如实填写。
四、教学情况
10
1. 任现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的情况。学生人数、周学时数、总学时数,按实际所任班级学生总人数、每周实际上课时数及总的学时数填写,不能填写估计数字,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简要说明。
从事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工作,未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其《评审表》中严禁虚假填写课堂教学工作量,其工作情况及成绩可在《评审表》“个人总结”和“学校推荐意见”栏中体现。
2. 任现职以来备课工作情况:任现职以来的情况。
3. 任现职以来指导课外教学实践活动及指导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建设:任现职近四年来的情况。
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如“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等。不限级别,限填三项。辅导奖、指导奖、论文获奖、课件获奖不作为获奖证书对待。注意批准机关名称要填写全称并与佐证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5.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与提交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 表一致填写。
五、教学研究情况
1.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中担任主编、副主编或独立完成的情况,担任编者的不作
11
为编著人员,习题集等教辅材料不得呈报。限填三项。
“题目”栏:先注明“论文”、“著作”或“教材”,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XXX》”
“位次”栏:按“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填写,如申报人为第2位完成人,3人合作完成,填写“2/3”;如独立完成,填写“独立”。
2. 任现职以来完成教研项目(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情况:
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在教学研究(包括校本教研)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限填三项。学校评价栏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属实”。
六、示范引领作用
1.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2. 任现职以来公开课情况:指任现聘任职务以来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观摩教学、教学比赛等方面的情况。不限级别,不限是否获奖。评议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3. 任现职以来教学改革情况:如实填写任现职以来参与的教学改革情况,学校(单位)负责监督其真实性。
七、个人总结:按要求填写。学校要负责个人总结内容真实性的监督。
12
“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诚信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亲笔签名。
八、审核评价情况
此栏目所有“评价意见”要求简明扼要、言之有物、恰如其分,杜绝官话、套话。“签字”栏由相应的负责人(学生代表)亲笔签名。
1.师德考核情况:由学校(单位)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对评审表中所有师德考核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填写评价意见。
2.教学工作评价情况:“所教学生综合评价意见”栏:由学校组织申报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对申报人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评价意见”栏: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申报人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对申报人所填教学工作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认真评议,形成评价意见。
3.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审核意见:要填写具体意见,加盖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教务部门公章字样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不相符的,加盖学校(单位)公章。
4. 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按要求填写,要有简要的评价和明确的态度,学校(单位)须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13
九、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学校(单位)主管部门须审核材料并在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材料属实,同意呈报”,学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十、呈报部门意见:由县区教育(体)局、人社局分别表明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盖呈报部门公章。
特别说明:
1.对于填表时空白的栏目,要求必须填写“无”字样,不得空缺。
2.为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所有签字均按要求由相应负责人亲笔签字或签章,注意不要漏签。
3.同一申报材料里的“学校(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与单位公章一致的全称,本表要求加盖公章的不同栏目中,使用公章务必前后一致,注意不要漏盖。
4.本表中所有“时间”、“起止时间”栏如无特殊要求一律规范填写为“XXXX年X月”,年份和月份不能用“.”代替;落款时间按一般填表规范,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5.本表中所有提报材料、工作年限等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1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