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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06-11 来源:步旅网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12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 1 8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政办函 ̄20183 4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O18年6月9日 2018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O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 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 务型政府。 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一、切实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想为指导,以*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 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围绕扎实 开。 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 1.推进政府决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 布局在天津的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 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 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 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 署和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 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 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 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 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 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 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 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 38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O18年第12期 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结合政 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工作部门 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 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 履职。(市编办牵头落实) 3.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 “谁承办、谁公开、谁发布”的原则,对建议提 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和保密审查,对社会广 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在门户网 站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同时公开办理工作总 体情况,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4.建立市场准人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 制。待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正式发布后, 及时梳理地方禁止和限制准人管理事项,形 成我市禁止和限制准人目录。经国家批准 后,及时将我市市场准人负面清单、禁止和限 制准入目录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市 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牵头落实) 5.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 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执法检查信 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 和公信力。以“双随机”抽查为抓手,强化执 法检查的事前公示和事后公示,促进社会公 众对执法检查行为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双 向监督,推进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 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减轻市场主体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市市场监管委牵头落 实)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推动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 预决算信息,继续通过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 网站专栏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 决算,并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 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各部门预决算公 开时,一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 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 强的名词进行解释。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政 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的举借、使用、偿还等 情况,做好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发行的信息披 露等相关工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提 出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 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市财 政局牵头落实)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天津市重大建设项目 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津 政办函(20183 10号)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 区、本系统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在重大建 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 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 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 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 信息。(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39—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落实)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按照《天津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 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83 9 号)要求,重点做好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 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信息公开 工作。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 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 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指定媒 介发布的同时,通过系统对接方式与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并实时交互至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区人民政府、市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按照《天津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 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津政办函  ̄2018331号)要求,着力推进社会救助和社 会福利、结对帮扶、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 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注重运用技术手 段实现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便 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各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5.切实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 落实。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财政预决算、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 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 40一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12期 贯彻落实;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 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 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 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围绕扩大开放推进公共信息资源数 据开放。 1.建立统一开放平台。大力推动政府 部门数据共享,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 依托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立统一开放平台, 并实现与政府门户网站的关联对接,为社会 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充分发挥公共信息 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价值,推动大数据产业 发展。(市网信办牵头落实) 2.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参照 全国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编制我 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并根据我市政务 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相关要求,整理可开放 的信息资源,通过统一的开放平台对外发布。 (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3.依托平台稳步开放数据。在保障安 全的前提下,从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 关、社会需求最迫切、国际上普遍开放的信息 资源人手,按照增量先行的方式,优先开放人 民群众迫切需要、商业增值潜力显著的高价 值数据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方便 公众在线检索、获取和利用,并逐步扩大开放 内容,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 物资流。(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O18年第12期 办公厅牵头落实) (四)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明确解读重点。牢牢把握推动高质 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建设创新型城市、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 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战略、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 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 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 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重 点抓好我市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 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相关政策措施解 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 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 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各区人民政府、市政 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落实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 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渎方案、解 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 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 人”的职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解读 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政务访谈等方式,深入 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 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 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 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 化解渎,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1.加强舆情收集和协调联动。切实增 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 舆情,特别是涉及我市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 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等方 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 善处置、有效回应。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 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 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 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各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强化回应实效和约束机制。重点做 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 救灾、食品药晶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 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 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 会预期。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 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 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 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 评或约谈整改。(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 门负责落实) 二、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提高网上办理事项占比。按照国家 对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 和《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津政发 (2018314号)要求,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和公 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大幅度提升网上办理 41…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事项占比率。加强大数据综合应用,大力推 进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做好网上审批服 务工作,实现事项咨询、申报、预审、受理、审 查、办结、反馈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推进线 上线下融合发展、功能互补。建立完善网民 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 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市审批办牵 头落实) 2.公开网上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市、 区、乡镇(街道)、社区(村)行政审批和公共 服务事项,确定网上办事清单,编制网上办事 指南,统一网上网下办事流程,并录入行政审 批服务系统,做到统一标准、统一编码、统一 发布,实现事项发布清单化、管理目录化、办 事智能化、调整动态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 更便捷。(市审批办牵头落实) (二)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按照“一 事项一规程”原则,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 服务事项操作规程。对向社会公开的群众和 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 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 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 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 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 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 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 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服务信息准确一致。 42~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侣年第12期 (市审批办牵头落实) 2.推进“五减”改革。减事项,进一步取 消、下放、合并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减 要件,降低准入门槛,依法减少申请材料、申 请表格;减环节,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的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等环节;减证照,清理 各类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取消整合各 类证照,加大“多证合一”整合力度;减时限。 单个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问在法定时限基础上 平均减少6O 以上。(市审批办、市编办牵 头落实) (三)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加强各类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 着力加强行政许可、医保社保、公安交管、办 税服务、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公证 服务等各级各类实体政务大厅的建设和管 理。不断完善各类政务大厅的服务功能,切 实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 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 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 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前台综 合受理、一表填报登记、后台分类审批、统一 窗口出件、纸件邮寄到家。全面推行”一次办 结”服务,在政务门户网站公布“一次办”事项 清单和办事指南。将简单事项决定权直接下 放到窗口,凡是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 式的,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做到一次性告 知、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审核、一次性决定、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12期 次性出具决定文书或证照结果。(各区人民 政府,市审批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 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 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市政府相关部门负 责落实) 2.加强各类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 配备。要高度重视实体政务大厅的服务作用 和服务功能,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目标,加 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 障。要进一步优化力量配置,结合群众办事 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 “冷热不均”现象。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规范 服务行为,强化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办事人员 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各区人民政府,市审 批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 局、市司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积 金管理中心等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根据《天 津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o17; 10o号),落实分级管理责任,优化考核指标, 开展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网站普查,推进 全市政府网站规范管理。加强市、区两级政 府网站Et常监测,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 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全市 政府网站规范建设专项检查,推进各级各类 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 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提升管网办网水平。 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开展部分市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级部门网站集约化试点,建立健全站点建设、 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 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 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 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市政府办公 厅、市网信办牵头落实)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 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 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 作,提高信息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进 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 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信 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不得发 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 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 “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 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各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便民服务专线管理。根据《天 津市便民服务专线管理规定》和《天津市便民 服务专线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津政办发 (2o15]48号)要求,充分运用好便民服务专 线平台,逐步细化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建立管理标准,优化管理流程,强化员工培 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日常值守和 督办考核,力争做到电话接通率、服务办结率 和评价回访率均达100 9/6的目标。(市审批 办牵头落实) (四)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按照 一43—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1 83 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 府公报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公报办刊质量,逐 步推动政府公报电子化,加快建设政府公报 数据库,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强化政府 公报服务功能,优化赠阅结构,努力为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报提供便利条 件。(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落实) 四、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 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相关配套制 度进行调整完善,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 作。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 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新条例的要 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 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 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 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 点工作。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 实际,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 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 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标准, 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试点单位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扎实推进试 4 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O18年第12期 点工作,及时对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 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 工作报告报送市政府办公厅。(河西区、津南 区、武清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 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公开 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 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 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 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 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 范围。(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 实) (四)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对照 国务院部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单 位职责任务,编制本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 录。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 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根据职责 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各区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 度。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 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 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 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 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 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市教委、市环保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旅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12期 政策解读 游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 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新条例、政策解读、政 务舆情回应等,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有 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 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 实) 五、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把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 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 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区、各部门要将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区、本部门绩效考评范 围,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 进行整改。市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对各区、各 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组织开 展第三方评估。 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 报,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要按照2018年工作 安排抓好工作部署,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 和单位,明确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对牵 头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要求、落实措 施,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区、各部门要根 各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要点 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 *术术:Ic术木术木 政策解读 爿c术术木木丰木"R-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 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391号),加快推动我市国防科技工业军 民融合深度发展。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为使政策内涵透明,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 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我们以问答形式 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 深度发展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 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 [20183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答: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 展,是发挥国防科技工业在推进军民融合、驱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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