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效测量
1.1安全绩效监测制度
为观察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结果与方针和目标相符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从系统失败案例中吸取教训,用于改进系统管理和运行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1监测组的组成
由总经理任组长,从各个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监测小组,负责对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绩效监测任务。 1.1.2监测人员能力
(1)、具有较高政治思想水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能够坚持原则;
(2)、熟悉安全法规、标准、安全技术和劳工卫生工程知识; (3)、有五年以上的劳动保护专业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1.1.3监测计划
监测计划必须有监测频率、监测范围位置、监测标准、监测秩序、监测设备、监测方法与技术等内容。 1.1.4监测内容
(1)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 (2)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评价。 1.1.5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主要有问询,现场检查,记录回顾。
1.1.6监测频率
每年对安全标准化系统进行一次监测。 1.1.7监测结果
(1)、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析,利用分析结果说明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及系统的持续改进情况;
(2)、将分析的结果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主要领导和各部门。 (3)、分类编目整理监测记录,并分类归档、贮存和保管。 1.1.8沟通与回顾
(1)、领导层之间要针对各项考核的结果进行交流,采取措施,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标准化运行系统。
(2)、安环部每年对监测记录进行回顾,对比分析监测记录,有针对性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地改进。
(3)、经常进行信息交流,吸收优秀的管理方式方法,及时改进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不足。 2系统评价
2.1标准化系统运行评价制度
为确保系统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1.1评审机构
安全部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报经理批准,由总经理负责主持评审会议,副经理、各部门及采区、选厂负责人和内审员参加管理评审会。 2.1.2评审频率
系统评审《安安全标准化系统监测计划》进行,一般一年一次 。当安全管理系统有重大调整;市场环境、相关方安全环境期望有较大变化;出现意外情况,严重影响安环系统适应性和时效性时,由总经
理批准决定。 2.1.3评审的依据
(1)、《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指南》; (2)、《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 (3)、《安全规程》。 2.1.4评价人员能力
(1)、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接受过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技术培训; (3)、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4)、具备操作内部评价过程的能力; (5)、具备辨别危险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6)、具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2.1.5评审方法
内部评价的方法主要使用问询、记录回顾和现场检查等。 2.1.6评审的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的适宜性,目标和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2)、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3)、标准系统的运行情况; (4)、上一次评审会议的落实情况等。 2.1.7评审结果处理
管理评审的结果形成内部报告,报总经理指示,并对目标指标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
2.2标准化外部评价制度
2.1.1在公司内部对标准化系统评定通过后,向旗安监局递交《自评报告》,申请标准化系统达标。
2.1.2由安监局对公司标准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认真落实安监部门对安全标准化运行系统的实施监督时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提出的改进意见,进一步促进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效果。
2.1.3每3年应向安监部门提出一次评定申请,由安监部门对标准化系统进行考评。
2.1.4当发生死亡事故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故后,应重新进行安全标准化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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