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管理作业指导书
1.0
目的
加强安全防范,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0
制度
2.1 钥匙存放
2.1.1 所有未交房的住户钥匙应放在编号的纸袋中,存放于钥匙柜内,钥匙柜上锁,由指定
人员管理。
2.1.2 所有转让房的钥匙,应贴上标识存放于钥匙柜内,钥匙柜上锁,由指定人员管理。 2.1.3 其它钥匙,应标清楚识,指定人员管理。
2.1.4 接管钥匙要有《接管钥匙总清单》记载所管钥匙的类别数量等情况。 2.2 钥匙领用与配换
2.2.1 所有钥匙的领取、归还必须到填写《钥匙领用登记表》。
2.2.2 配电房、消防控制中心、保险柜、监控中心、仓库的钥匙不得领用(专人保管,不得
借用)。
2.2.3 钥匙不得带出公司。
2.2.4 遗失钥匙不得私自处理(如换锁、配制),必须报保安部后由保安部决定,配钥匙换锁
要在《接管钥匙总清单》上注明。
2.2.5 换锁、配制钥匙应由保安部助理指定人员执行。 2.3 保安员接到借钥匙开户门要求处理程序 2.3.1 询问清对方什么部门、什么事。
2.3.2 转让房的钥匙由业主授权,保安员可以借钥匙带客户看房。 2.3.3 公司工程维修人员在说明原因并经业主同意后保安员可借钥匙。
2.3.4 保安员借钥匙必须请钥匙管理员核对,签字确认后方可领走钥匙。保安员还钥匙时也
应请钥匙管理员核对后,把钥匙放回原处,由钥匙管理员签字确认,保安员方可离开。
3.0 相关记录
3.1 《钥匙领用登记表》 3.2 《接管钥匙总清单》
第 1 页 共 1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