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中负担结构构件的制造和木构架的组合、安装、竖立等工作的专业。由于古代建筑是以木结构为骨干的,因此房屋的设计也归属
大木作。 历史渊源 由《考工记》所载\"攻木之工七\",可知周代木工已分工很细,以后各代分工不同。宋代房屋的附属物平暗、藻井、勾阑、博缝、垂鱼等的制作,归小木作,明清时则归 大木作。宋代
大木作以外另有锯作,明清也归大木作。木构架
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以大木作为主,则始终不变。 设计制度 中国古代建筑在唐初就已经定型化、标准化,由此产生了与此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方法。宋《营造法式》中,已载有一套包括设计原则、标准规范并附有图样的材份制(即古代的 模数制,见材份)。材份制一直沿用到元末。明初,大量营建都城宫室,已不再用材份制。清初颁布的清工部《工程做法》基本上使用了 斗口制(见斗口),仍可看出材份制的痕迹,但在力学上已不如材份制严谨,各种构件的标准规范也无一致的准则。实质上是旧的设计制度已被废弃,而新的设计制度还不完善。
大木作结构构件,按功能可分为12类。其中拱、昂、爵头、斗4类属铺作构件。其余8类为:柱,额枋,梁,蜀柱、驼峰托脚、叉手等,替木,椽和襻间,阳马(角梁),椽,飞子(飞檐椽)。以上各类构件中,柱、椽、椽多为圆形截面,余为矩形截面。宋以后各代对构件截面,按结构形式(殿堂、厅堂、余屋,或大木大式、大木小式)都详尽地规定出高、厚尺度。其高厚比早期多为3:2,间有2:1的,至明清则多为10:8。
柱,又称柱子,古代文献中又称为\"楹\"。为建筑中主要承受轴向压力的纵长形构件。一般竖立,用以支承梁、枋、屋架。常用木材、石材、砖等制成。按外形分为直柱、梭柱,截面多为圆形。处于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名称,如在房屋最外圈的柱子为外檐柱,外檐柱以内的称屋内柱(或金柱),转角处的称角柱,以及墙柱、中柱、山柱、瓜柱、童柱等。有些柱不承受轴向压力,主要起构造作用,如望柱、垂莲柱、雷公柱。根据样式不同,以有圆柱、八角柱、方柱、瓜楞柱、蟠龙柱等多种。按构造又有单柱、拼合柱之别。古建筑柱子一般均有收分,即柱径上小下大呈直线轮廓收分。北齐、五代、宋、明建筑中又有一种柱子上下两端或仅上端收杀成梭形的,称为梭柱。清代多用直柱、仅于柱端稍作卷杀。柱有侧脚,即向中心倾斜;有生起,即自中间柱向角柱逐渐加高。
额枋(宋称阑额),包括阑额(大额枋)、由额(小额枋或由额垫板)、普拍枋(平板枋)、屋内额、地栿、绰幕(后演化为雀替)等,是柱上用于连接柱头或柱脚、承重的水平构件。南北朝及之前多置于柱顶,
隋唐后才移到柱间。西方古典建筑中,类似的部件称为architrave。 额 中国古代木构架房屋中用在柱列上的联系构件,承托斗栱和横向的梁架,用以增强柱网的稳定。 额在汉至唐时期称楣。隋以前的楣多压在柱顶上,承托斗栱和梁。隋唐时,楣开始用在柱头之间,插入柱身,并分上下2层,称为重楣。宋《营造法式》称上层楣为阑额,下层楣为由额,阑额以上又平放一厚木板,称普拍枋;而称隋以前压在柱头上的旧做法为檐额。阑额、檐额用于内柱上的称屋内额。清式称阑额、由额、普拍枋为大额枋、小额枋和平板
枋,有时在大额枋或小额枋下加垫托的雀替,以加强柱和枋之间的联系(见大木作)。 《营造法式》规定檐额两端要伸出柱头外,下面用形如长栱的绰幕枋承托。这种做法在相传为五代时卫贤绘的《闸口盘车图》中可以见到。实物有河南济源济渎庙龙亭和陕西韩城
的一些元代建筑。 屋内额用在内柱柱列间,当宋式厅堂型建筑各间梁架用柱数不同时,为求内额连成一列,无柱处内额架在梁架的驼峰或蜀柱之间。厅堂型建筑屋内额往往与柱头枋、襻间和檩用斗栱连成一体,起增强构架纵向稳定的作用。这种做法可以从宋初建的福州华林寺大殿和宁波保国寺大殿中看到,是古代用纵架的残痕。明清时襻间改称枋,并在它与檩间空隙处加竖板,称垫板。檩、垫板、枋联用是明清官式建筑通常做法。 《营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所载的额的主要功能是保持构架稳定,但从现存大量宋至清代的实物看,其作用远不止此。 现存用檐额的建筑,檐额除长1间者外,还有长到2、3间的,多用整圆木制成,压在柱顶上,断面远大于《营造法式》的规定。它的梁架、斗栱先压在檐额上,再传至檐柱。一般檐柱即在梁下,但也有梁架位置不动而把明间2柱向左右移远,以加大明间宽度的,这时檐额承梁处下面无柱,成为纵向的梁,斗栱排列与柱位也往往不相应。北京故宫养心殿就是用檐额的建筑,明间柱外移的实例则有天水市明代所建玉泉观前殿。 屋内额除一般做联系构件外,也有用长2间或3间的圆木的。它架在内柱上,下面省去一至两根内柱,由它来承托被省去的柱上的梁架。1137年所建山西五台县佛光寺文殊殿面阔7间,殿内用6道厅堂型“八架椽屋前后乳栿用四柱”的梁架,原应有12根内柱,但在殿内用了3根长3间的内额和两根长两间的内额(见图),省去8根内柱。1309年所建山西洪洞广胜寺下寺大殿内用了4根长3间的内额,省去6根
内柱。这种做法,减少了内柱数量,加大内柱柱距,可以满足室内布置上的特殊要求。 有些长2、3间的内额,往往在其下再加一道额,类似阑额之下的由额。在内额、由额之间,用蜀柱
和斜撑联系,形成近似平行弦桁架的组合内额,承担横向梁架。这种组合内额,在近年研究著作中,有时称为“纵架”。实物可在佛光寺文殊殿、崇福寺弥陀殿中看到。 枋,两柱之间起联系作用的横木,断面一般为矩形.
梁,是承受屋顶重量的主要水平构件;上一梁较下一梁短,层层相叠,构成屋架。最下一梁置于柱头上或与铺作组合。梁按长短命名:长一椽的(一步架)称劄牵(单步梁),长两椽的称乳栿(双步梁),长四椽的称四椽栿(五架梁),乃至长八椽的称八椽栿(九架梁)。最上一梁称平梁(三架梁),梁上立蜀柱(脊瓜柱)承脊(脊桁)。显露的或在平棊(天花)
以下的梁,称为明栿。明栿按外形分为直梁、月梁。直梁四面平直;月梁经过艺术加工,形弯如弓。隐蔽在平棊以上的梁,表面不必加工,称为草栿。四阿(庑殿)屋顶和厦两头(歇山)屋顶两侧面所用垂直于主梁的梁称丁栿(顺梁或扒梁)。在最下一梁之下安于两柱之间与梁平行的枋,称顺栿串(跨空随梁枋)。明清时又有紧贴梁下的枋,称随梁枋。 蜀柱、驼峰托脚、叉手等,是各架梁之间的构件。早期建筑,梁上安矮柱、驼峰或敦添,上安斗、襻间,承托上一梁首,又在梁首斜安托脚,斜托上架椽(檩)。平梁上安蜀柱、叉手。蜀柱头也安斗,用襻间,承脊椽,柱脚用合沓(角背)。叉手原是立在平梁上,顶部相抵成人字形的一对斜撑,承托脊椽,通用于汉至唐。晚唐五代起改用蜀柱承椽,叉手成为托在两侧加强稳定的构件,作用近于托脚。明清官式建筑梁上均用短柱,按所在位置称上金瓜柱、下金瓜柱、脊瓜柱等。柱下各用角背,并不用托脚、叉手。当庑殿推山加长脊椽时,在椽头下另加一道平梁,称太平梁,梁上立一柱称雷公柱。 替木,起拉接作用的辅肋构件,常用于对接的檩子、枋子之下,与檩、枋平行,用于两构件对接的接口之下,以增加连接的强度,有防止檩、枋拔榫的作用,并产生缩短跨距的作用。替木在唐宋是必用的,明清官式建筑已不用。 椽和襻间,椽是承载椽子并连接横向梁架的纵向构件。截面圆形的称椽(檩或桁),矩形的称承椽枋。它的长度即是各间的间广(另加出榫),如遇出际(山面挑出),另增挑出长度。至房角则于椽背上另加三
角形生头木,使屋面纵向微呈曲线,与柱子生起相对应。襻间用于椽下,是联系各梁架的重要构件,以加强结构的整体性,有单材、两材、实拍等组合形式。明清时期檩下只用垫板、枋,合称一檩三件,废除替木、襻间。又蜀柱柱头或内柱柱身间,用枋与椽平行,称顺脊串。明清只用于金柱间,名为中槛。 阳马(角梁),用于四阿(庑殿)屋顶、厦两头(歇山)屋顶转角45°线上,安在各架椽正侧两面交点上。最下用大角梁(老角梁)、子角梁承受翼角椽尾。子角梁上,逐架用隐角梁(由戗)接续。用于四阿(庑殿)的,至脊椽止;用于厦两头(歇山)的,至中平暗止。 椽,飞子(飞檐椽),本义:承屋瓦的圆木椽子。屋顶斜木中的一种,截面圆形,首尾钉在上下两椽上。每一条水平长度即椽的间距,称为一椽或一架、一步架,如用飞檐,即在檐椽上钉截面矩形的飞子。古代 的椽子是以木刨成圆柱形装配于檐底。使单调平淡的檐底增加立体和华实的视觉感。
以上各类构件中,柱、椽、椽多为圆形截面,余为矩形截面。宋以后各代对构件截面,按结构形式(殿堂、厅堂、余屋,或大木大式、大木小式)都详尽地规定出高、厚尺度。其高厚比早期多为3:2,间有2:1的,至明清则多为10:8。
斗拱 斗拱是中国木构架建筑特有的结构构件,由方形的斗、升和矩形的拱、斜的昂组成。在结构上挑出承重,并将屋顶的大面积荷载经斗拱传递到柱上。也有一定的装饰作用,又是屋顶和屋身上的过渡。此外,还作 为封建社会中森严等级制度的象征和重要建筑的尺度衡量标准。 斗拱一般使用在高级的官式建筑中,称为大式建筑。大体可分为外檐斗拱和内檐斗拱,外檐斗拱中\"斗\"是最下面的构件,斗口的大小决定着整个建筑的尺寸;\"拱\"指\"斗\"上的短横木;\"昂\"是斗拱中歇置的构件室 外为下昂,室内为上昂。 因为斗拱的重要性,使历代对它十分重视,时代特征明显,它是判断建筑时代的重要标志之
一。
斗拱,是中国古代建筑上特有的构件,是由方形的斗、升、拱、翘、昂组成。它的产生和
发展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从两千多年前战国时代采桑猎壶上的建筑花纹图案,以及汉代保存下来的墓阙、壁画上,都可以看到早期斗拱的形象。中国古典建筑最富有装饰性的特征往往被皇帝攫为己有,斗拱在唐代发展成熟后
便规定民间不得使用。 斗拱用于柱顶、额枋和屋檐或构架间,它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从两千多年前战国时代采桑猎壶上的建筑花纹图案,以及汉代保存下来的墓阙、壁画上,都可以看到早期斗拱的形象。宋《营造法式》中称为铺作,清工部《工程做法》中称斗科,通称为斗拱。斗是斗形木垫块,拱是弓形的短木。拱架在斗上,向外挑出,拱端之上再安斗,这样逐层纵横交错叠加,形成上大下小的托架。斗拱最初孤立地置于柱上或挑梁外端,分别起传递梁的荷载于柱身和支承屋檐重量以增加出檐深度的作用。唐宋时,它同梁、枋结合为一体,除上述功能外,还成为保持木构架整体性的结构层的一
部分。明清以后,斗拱的结构作用蜕化,成了在柱网和屋顶构架间主要起装饰作用的构件 斗拱的种类很多,形制复杂。按使用部位分,它可以分为内檐斗拱、外檐斗拱、平座斗拱。外檐斗拱中,又可分为柱头科斗拱(用于柱头位置上的斗拱)、角科斗拱(用于殿堂角上的斗拱)和平身科头拱。 斗拱在中国古建筑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它位于柱与梁之间,由屋面和上层构架传下来的荷载,要通过斗拱传给柱子,再由柱传到基础,因此,它起着承上启下,传递荷载的作用。 二、它向外出挑,可把最外层的桁檀挑出一定距离,使建筑物出檐更加深远,造形更加优美、壮观。 在它成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被作为构件大小的基本尺度(“模数”制) 后来的斗拱逐渐变为装饰(后来采用砖墙,出檐变近许多,作用减少),也是区别建筑等级的标志。越高贵的建筑斗拱越复杂、繁华。 三、它构造精巧,造形美观,如盆景,似花兰,又是很好的装饰性构件。
便规定民间不
得使用。 斗拱用于柱顶、额枋和屋檐或构架间,它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从两千多年前战国时代采桑猎壶上的建筑花纹图案,以及汉代保存下来的墓阙、壁画上,都可以看到早期斗拱的形象。宋《营造法式》中称为铺作,清工部《工程做法》中称斗科,通称为斗拱。斗是斗形木垫块,拱是弓形的短木。拱架在斗上,向外挑出,拱端之
上再安斗,这样逐层纵横交错叠加,形成上大下小的托架。斗拱最初孤立地置于柱上或挑梁外端,分别起传递梁的荷载于柱身和支承屋檐重量以增加出檐深度的作用。唐宋时,它同梁、枋结合为一体,除上述功能外,还成为保持木构架整体性的结构层的一部分。明清以后,斗拱的结构作用蜕化,成了在柱网和屋顶构架间主要起装饰作用的构件 斗拱的种类很多,形制复杂。按使用部位分,它可以分为内檐斗拱、外檐斗拱、平座斗拱。外檐斗拱中,又可分为柱头科斗拱(用于柱头位置上的斗拱)、角科斗拱(用于殿堂角上的斗拱)和平身科头拱。 斗拱在中国古建筑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它位于柱与梁之间,由屋面和上层构架传下来的荷载,要通过斗拱传给柱子,再由柱传到基础,因此,它起着承上启下,传递荷载的作用。 二、它向外出挑,可把最外层的桁檀挑出一定距离,使建筑物出檐更加深远,造形更加优美、壮观。 在它成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被作为构件大小的基本尺度(“模数”制) 后来的斗拱逐渐变为装饰(后来采用砖墙,出檐变近许多,作用减少),也是区别建筑等级的标志。越高贵的建筑斗拱越复杂、繁华。 三、它构造精巧,造形美观,如盆景,似花兰,又是很好的装饰性构件。 斗拱的起源和演变 目前对斗拱的起源有三种说法。一种认为由井干结构的交叉出头处变化而成;一种认为由穿出柱外的
挑梁变化而成;一种认为由擎檐柱演化为托挑梁的斜撑,再演化成斗拱。
斗拱在中国木构架建筑的发展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它的演变可以看作是中国传统木构架建筑形制演变的重要标志,也是鉴别中国古代木构架建筑年代的一个重要依据。斗拱的演变大体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西周至南北朝。西周铜器拱令簋上已有大斗的形象,战国中山国墓出土的铜方案上有斗和45°斜置拱的形象。汉代的石阙、明器、画像石和画像砖上也有大量斗拱的形象。从汉高颐阙和四川牧马山、山东高唐出土的汉明器陶楼上可以看出,柱顶有斗拱承托檩、梁或楼层地面枋,挑梁外端的斗拱承托檐檩,各个斗拱间互不相连。汉代以后开始在柱间用斗拱,最初是一种在现代称为人字拱的斗拱,即在额枋上
立一个叉手,上置一斗,承托檐檩。至初唐,从西安慈恩寺塔门楣石刻《说法图》上还可看到佛殿柱间仍用人字拱。
第二阶段为唐代至
元代。这个时期斗拱的主要特点在于柱头斗拱所承托的梁多插入斗拱中,使斗拱和梁架拉结在一起,顺屋身左右横出的拱也和井干状的柱头方(即枋)交搭在一起。建筑的一圈柱头枋和同它成直角的正、侧两面的梁交织成一个分为若干井字格的水平框架,斗拱成为各交叉处的加强节点。这时斗拱
已不再是孤立的支承架或挑檐的构件,而是水平框架不可分的一部分。这个水平框架现在称为“铺作层”,用于殿堂型构架柱网之上,对保持木构架的整体性起关键作用。现存唐代五台山佛光寺大殿的斗拱,就是 这种做法的典型实例。
宋《营造法式》中所载各种殿堂构架的斗拱与梁架结合,已不如唐代紧密,但仍类似。
第三阶段为明代至清代。自明代开始,柱头间使用大、小额枋和随梁枋,斗拱的尺度不断缩小,间距加密。清式建筑的梁不再像宋式那样穿插在斗拱中,而是压在斗拱最上一跳之上,直接承挑檐桁。因此,斗拱发 展到明清以后便不再起维持构架整体性和增加出檐的作用。它的用料和尺度比宋式大为缩小。
斗拱,是中国古代建筑上特有的构件,用于柱顶、额枋和屋檐或构架间,它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从两千多年前战国时代采桑猎壶上的建筑花纹图案,以及汉代保存下来的墓阙、壁画上,都可以看到早期斗拱的形象。宋《营造法式》中称为铺作,清工部《工程做法》中称斗科,通称为斗拱。斗是斗形木垫块,拱是弓形的短木。拱架在斗上,向外挑出,拱端之上再安斗,这样逐层纵横交错叠加,形成上大下小的托架。斗拱最初孤立地置于柱上或挑梁外端,分别起传递梁的荷载于柱身和支承屋檐重量以增加出檐深度的作用。唐宋时,它同梁、枋结合为一体,除上述功能外,还成为保持木构架整体性的结构层的一 部分。明清以后,斗拱的结构作用蜕化,成了在柱网和屋顶构架间主要起装饰作用的构件。
昂,位于坐斗或翘之上,与拱成直角十字相交。昂的后尾做成翘或菊花头,高按二斗口另加昂嘴下斜一斗口,宽为一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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