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1.0.1
危险 等 严重危险级 级 每具灭火器最 小 5A 配置灭火级别 最大保护 面 10 积(m2/A) 第4.0.2 危险等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5A 3A 15 20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每具灭火器最小 配 8 4B B 1B 置灭火级别 最大保护面积(m2/B) 5 第4.0.3
危险等级 手提式灭火器 推车式灭火器 30 40 50 7.5 10 严 重危险级 15 中危险级 20 轻危 险级 25 第5.2.2
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第5.2.3
手提式灭火器 9 12 15 推车式灭火器 18 24 39 名 词 曾用名词 说 明 指要求配置灭火器的场所,如油漆间、配电间、仪表控制室、办公室、实验室、厂房、库房、观众厅、舞台、堆垛等 灭火器配置场所内任一着火点到最近灭火器设置点的行走距离 指将建筑中若干相邻且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灭火器配置场所作为一个总的灭火器配置场所进行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的组合部分。其保护面积、保护距离和灭火器的配置数量等均按该计算单元所包括的总的灭火器配置场所考虑 消 灭 器配置场所 保护距离 计算单元
附录二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
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附表2.1 危险等级 举 例 厂房和露天、半露天生产装库房和露天、半露天堆场 置区 1. 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1. 休学危险物品库房 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 位及其泵房、罐桶间 2. 装卸原油或化学危险物品 的车站、码头 2. 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 部位 3. 甲、乙类液体贮罐、桶装 堆场 3. 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 段及其应用部位 4. 液化石油气贮罐区,桶装 堆场 4. 甲醇、乙醇、丙酮、丁酮、 异丙酮、醋酸乙酯、苯等的5. 散装棉花堆场 严 重 危 险 级 合成或精制厂房 5. 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 6. 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7. 环氧氢丙烷、苯乙烯厂房或装置区 8. 液化石油气罐瓶间 9. 天然气、石油伴生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 10. 乙炔站、氢气站、煤气站、氧气站 11. 硝化棉、赛璐珞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12. 黄磷、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13. 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 14. 煤粉厂房和面粉厂房的碾磨部位 15. 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 16. 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17. 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 18. 高锰酸钾、重铬酸钠厂房 6. 稻草、芦苇、麦秸等堆场 7. 赛璐珞及其制品、漆布、油布、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库房 8. 60度以上的白酒库房 19. 过氧化纳、过氧化钾、次氯酸钙厂房 20. 各工厂的总控制室、分控制室 21. 可燃材料工棚
续附表2.1 危险等级 举 例 厂房和露天、半露天生产装库房和露天、半露天堆场 置区 1. 闪点≥60℃的油品和有1. 闪点≥60℃的油品和其他机溶剂的提炼,回收工段及丙类液体贮罐、桶装库房或堆抽送泵房 场 2. 柴油、机器油或变压器油2. 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罐桶间 棉、毛、丝、麻及其织物的库 房 3. 润滑油再生部位或沥青 加工厂房 3. 纸张、竹、木及其制品的 库房或堆场 4. 植物油加工精炼部位 4. 火柴、香烟、糖、茶叶库5. 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房 配电室 5. 中药材库房 6. 工业用燃油、燃气锅炉房 6. 橡胶、塑料及其制品的库7. 各种电缆廊道 房 8. 油淬火处理车间 7. 粮食、食品库房及粮食堆 场 9. 橡胶制品压延、成型和硫 化厂房 8. 电视机、收音机等电子产 品及其他家用电气产品的库10. 本工厂房和竹、藤加工房 厂房 9. 汽车、大型拖 拉机停车库 中 危 险 级 11. 针织器厂房和纺织、印 染、化纤生产 的干燥部位 10. <60度的白酒库房 12 服装加工厂房和印染厂11. 低温冷库 成品厂房 13. 麻纺厂粗加工厂房和毛涤厂选毛厂房 14. 谷物加工厂房 15. 卷烟厂的切丝、卷制、包装厂房 16. 印刷厂的印刷厂房 17. 电视机、收音机装配厂房 18. 显像管厂装配工段烧枪间 19. 磁带装配厂房 20. 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 21. 饲料加工厂房 22. 汽车加油站 1. 金属冶炼、铸造、铆焊、热轧、锻造、热处理厂房 1. 钢材库房及堆场 2. 玻璃原料溶化厂房 2. 水泥库房 3. 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3. 搪瓷、陶瓷制品库房 房 4. 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装4. 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饰材料库房 房 5. 原木堆场 5. 印染厂的漂炼部位 轻 危 险 级 6. 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 7. 造纸厂或化纤厂的浆粕蒸煮工段 8. 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 9. 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 10. 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 11. 氟里昂厂房 注:① 未列入本表内的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可按照本规范第2.0.1条的规定确定危险等级。
② 本表中的 甲、乙、丙类液体的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附录三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
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附表3.1 危险等级 举 例 1. 重要的资料室、档案室 2. 设备贵重或可燃物多的实验室 3. 广播电视演播室、道具间 4. 电子计算机房及数据库 5. 重要的电信机房 6. 高级旅馆的公共活动用房及大厨房 严 重 危 险 级 7. 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舞台及后台部位 8. 医院的手术室、药房和病历室 9. 博物馆、图书馆的珍藏室、复印室 10. 电影、电视摄影棚 1. 设有空调设备、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的办公室 2. 学校或科研单位的理化实验室 3. 广播、电视的录音室、播音室 4. 高级旅馆的其他部位 5. 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体育馆的放映室 6. 百货楼、营业厅、综合商场 7. 图书馆、书库 8. 多功能厅、餐厅及厨房 9. 展览厅 10. 医院的理疗室、透视室、心电图室 11. 重点文物保护场所 12. 邮政信函和包裹分捡房、邮袋库 13. 高级住宅 14. 燃油、燃气锅炉房 15. 民用的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 1. 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体育馆的观众厅 2. 医院门诊部、住院部 3. 学校教学楼、幼儿园与托儿所的活动室 4. 办公楼 中 危 险 级 轻 危 险 级 5. 车站、码头、机场的侯车、侯船、侯机厅 6. 普通旅馆 7. 商店 8. 十层或十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注:未列入本表内的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可按照本规范第2.0.2条的规定确定危险等级。
附录四 不相容的灭火剂 附表4.1 类 型 干粉与干粉 不相容的灭火剂 磷 酸 铵 盐 碳酸氢钾、碳酸氢钠 蛋 白 泡 沫 碳酸氢钠、碳酸氢钾 碳酸氢钾、碳酸氢钠 化 学 泡 沫 附录五 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 附表5.1 灭火器类型 清水灭火器 酸碱灭火器 化学泡沫灭火器 使用温度范围(℃) +4~+55 +4~+55 +4~+55 贮气瓶式 贮 压 式 -10~+55 -20~+55 -20~+55 -10~+55 卤代烷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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