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规范公司招标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监
督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2 原则
2.1 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公司应鼓励
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2 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人员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
求私利,任何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3 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良好的招
标信誉和形象。
2.4 保密原则:标底、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
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做不当承诺;各投标单位间投标资料保密,互不串标,发现立即取缔投标资格。
2.5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全过程资料,包括不限于:招标文件、标底、投标文件、承包
商考察结果、答疑记录、开标、评标、中标意向等,需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3 职责分工
3.1 商务部是招标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整个招标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执行、管理和
协调沟通等,各关联部门须无条件协助商务部的招标工作。
3.2 商务部职能: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负责拟订投标人相关财务状况
的招标规定,具体编写或审查投标文件的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商务标评审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条款,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合同计价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3.3 招标关联部门职能: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的条款和内容,编写招标技术的
综合说明,确定项目地点、规模、类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工期、招标范围、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内容;对土建、装饰、园林、安装等专业性较强的招标项目,要对造价进行审核。
3.4 造价部职能:编制项目预算,确定控制价,投标核算对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等。 3.5 财务部职能:负责拟订投标人相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审查和确定投标保证金和履约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
4 由商务部牵头组织造价部、关联部门进行项目招标工作。具体流程包括:标段划分和(招
标图纸、技术标准、进度要求等)审查准备、招标合作方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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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选择、发标与答疑、开标、评标、澄清与商务谈判、签约与后续。 4.1 标段范围划分和(招标图纸、技术标准、进度要求等)审查准备: 4.1.1 4.1.2
应综合招标项目的实施情况、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等因素合理划分标段。 在项目招标前,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造价人员
对项目图纸、技术标准、进度要求等进行详细审查修改完善,确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并由造价部门编制项目预算,提前1-2个月报公司审批通过后,提供给商务部。 4.2 招标合作方式:招标、议标、直接委托。 4.3 招标方式:清单、单价、费率。 4.3.1
招标方式选择:各类项目招标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因工期
紧而无法采用清单招标时,可以采用模拟清单招标(单价)或费率招标的方式。 4.3.2
下列项目应采用两阶段招标法:招标项目的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差异大且难以量化;
投标产品存在较大差异,比较的重点是性价比而非单纯的价格。两阶段招标法即先进行方案招标(可要求投标方初步报价),统一技术标准或设备型号后再二次报价。 4.4 招标文件编制: 4.4.1 4.4.2
招标文件由商务部牵头会同项目管理及关联部门共同拟定。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4.4.2.1 投标邀请书
4.4.2.2 投标须知: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开标时间、
地点和方式
4.4.2.3 投标人资格资信审查证明文件 4.4.2.4 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
4.4.2.5 投标报价要求,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采用工程量清单、单价招标的应附工
程量清单、单价 4.4.2.6 附件及图纸
4.4.2.7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4.4.2.8 合同的条件格式及签订方式 4.4.2.9 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要求及附录 4.5 投标单位选择: 4.5.1
投标单位的选择直接影响到招标质量,商务部应深入了解市场,包括能承接该工程的
单位数量、市场价格、供求现状,以及拟定入围单位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资信状况、历史工程,结合我方的管理水平、招标工程项目的特点等,选择入围单位。 4.5.2
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不低于3家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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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参与投标单位是通过考察、资格预审或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的单位,该工作由商务部
组织。业务部门和关联部门可推荐单位,通过资质审查后可参与投标。 4.5.4
入围的投标单位应保持有充分的竞争,避免相互间有关联关系或熟悉的承包商参加同
一项工程的竟标。 4.5.5
公司优先选择具有良好合作记录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在公司投标历史记录中,性
价比保持较高的单位,应优先选择其作为入围单位。 4.5.6
商务部定期不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资格进行评审,评审依据包括工程管理(安全、质量、
进度);项目经理和班组负责人的管理能力、服务意识;专业能力;经济结算;经济能力;履约情况等。 4.5.7
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证件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力量和资金力量
雄厚,满足相应投标工程的需要,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4.6 发标与答疑: 4.6.1
招标文件由商务部负责发放。为保证投标单位履行其投标承诺,公司应收取一定的投
标保证金、标书购买费、图纸押金。 4.6.2
招标答疑由商务部组织、业务技术部门和管理部门参加,尽可能形成书面答疑的应形
成书面答疑: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报价要求及工程非常规做法等特殊要求。 4.6.3
如有必要现场踏勘的,应由商务部统一安排,业务部门负责组织踏勘答疑。
4.7 开标: 4.7.1 4.7.2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送交商务部,不按时递交的视为废标。 开标:业务技术部门参与开标,开标地点应遵从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4.8 评标: 4.8.1 4.8.2 4.8.3
评标组由商务部、业务技术部门、相关工程师、相关造价师组成。
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标准和中标条件来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技术及信誉标:由业务技术部负责技术谈判,商务部参与,同时对拟投标单位的实力、
技术、管理等进行考察。 4.8.4
经济标:商务部组织相关造价师负责商务标谈判,对各投标单位报价及不合理因素进
行分析,专项工程应邀请相关工程师进行分析。 4.8.5
商务部可组织业务技术及相关部门召开定标预备会、正式定标会,可要求投标单位进
行补充考察及二次报价,对各投标单位书面承诺等其他文件进行补充,并形成会议纪要。 4.9 澄清与商务洽谈:
7.5.1 在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技术或经济标书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可能会对评标结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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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影响的,应要求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对其澄清,作为评定标的补充依据。 7.5.2 投标单位对标书的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构成实质性修改,否则不予接受。 7.5.5. 澄清与谈判由商务部组织业务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标和商务标谈判。 4.10 签约与后续:
4.10.1 中标人确定后,由商务部填写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在中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全额缴纳
投标保证金、图纸押金后,按照公司合同文本,合同审批流程及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书。
4.10.2 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发且各中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图纸押金后,商务部
要即时电话或书面通知未中标单位,并说明未中标原因。
5 资料管理:商务部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
相关纪要等)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6 特别说明:业务管理部门须提前2个月以上提交招标计划准备经公司审核批准。 7 商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解释、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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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计划准备
图纸资料 审查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招标 □议标 □直接委托 □其他: 图纸资料 提供 标段划分 项目造价 预算编制 技术标准 进度要求 招标合作 方式 招标方式 □清单 □单价 □费率 □其他: 其它情况 备注 业务部门签字 商务部签字 总经理签字 关联部门 签字 项目分管 领导签字 执行董事 签字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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