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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鲁迅全集中的周作人文章

2022-06-08 来源:步旅网


论《鲁迅全集》中的周作人文章

【内容提要】在现代文学研究界公认的《新青年》中四篇署名“鲁迅”的“随感录”之外,另外还有一篇署名“鲁迅”的《关于〈拳术与拳匪〉》的“通讯”很可能也是周作人所作。但学界不应过于强调作品的确切归属而将其从鲁迅名下除去。

【关 键 词】鲁迅/周作人/《新青年》

近读《鲁迅著译编年全集》①,发现此书第三卷已经明确将原来收入鲁迅杂文集《热风》中的《随感录》三十七、三十八以及四十二、四十三这四篇均宣布为周作人所作,仅是以“附录”形式收入这一鲁迅著译全集了。

此前,因为周作人说过《热风》中收有原本是他所作的文字,②文学研究界曾经通过种种细节线索来确认究竟除了《随感录三十八》之外还有哪几篇是周作人所作,如余斌先生的《妄测》和张菊香先生的《鲁迅周作人早期作品署名互用问题考订》。③尽管尚有争议,但经过不断的辨析,大致也取得了渐趋一致的看法,比如,《回望周作人•资料索引》一书就直接将《随感录》三十七、三十八、四十二这三篇视为周作人作品,④《周作人散文全集》⑤则与《鲁迅著译编年全集》一样指认了四篇。不过,印象中似乎一向主要是以研究周作人为主者才更愿意指认《热风》中有周作人作品,这次《鲁迅著译编年全集》的做法,可以说是鲁迅研究界的认可表示了。

据《鲁迅全集》⑥,《热风》中共有二十七篇原刊《新青年》杂志“随感录”专栏的文章,其中大多署名“唐俟”,署名“鲁迅”的只有三十七、三十八、四十二、四十三、五十三这五篇,而被指认为属于周作人者恰好全部在此(五篇中唯一的例外是《随感录五十三》),至于周作人在《关于鲁迅》中所说用“唐俟”署名者则从来未被指认。

关于认定这几篇文章属于周作人的理由,研究者自然都已经给出了种种解释说明,但有些指认的理由,似乎也还值得商榷,其中尤其是根据文章思想观念、文字风格以及关键言辞等来判断文章的归属,实则相当难以确证。比如《随感录三十八》中引述了法国G. Le Bon的“我们一举一动……其实多受死鬼的牵制”一段话,而这一意思周作人后来曾经在很多文章中引用或者表达过,于是此文出于周作人就比较可信了。然而鲁迅《华盖集•这个与那个》第一节(1925年12月8日作)中也再一次言及Le Bon“死人之力比生人大”的观点,何以见得鲁迅就不熟悉其人其文呢?何况本文中对“个人的自大”、“独异”以及“对庸众宣战”之意的张扬,均可从鲁迅早年的文章中找到对应,若非周作人自己在致曹聚仁信中明确指认了此文,说它就是周作人所作似乎理由还很不充分。又如《随感录四十二》中引述了英国乔治葛来关于利用神话骗取土著人同意修筑铁路的记载来批评中国人的“自大与好古”,而周作人一向对文化人类学颇有研究,然而,鲁迅1927年2月19日在香港青年会的讲演《老调子已经唱完》中再次述及这一故事批评中国人的同一根性,可见印象深刻,其实也未必只有当年的周作人才关注、熟悉文化人类学问题,尽管鲁迅曾一再声明自己不懂英文,⑦因而自然不太可能直接阅读英国人的英文著作。

在署名“鲁迅”的五篇文章之中,随感录四十三和五十三都是关于漫画刊物《泼克》的议论(署名“唐俟”的第四十六也是关于《泼克》者),如果第四十三是周作人所作,顺理成章地应该推认第五十三也是周作人的文章才对,何况这又是署名“鲁迅”的五篇文章之一。果然,余斌先生即将“鲁迅”的两篇论(《泼克》者均划归周作人,尽管他又以《随感录四十六》“更有‘攻击’性,讽刺的分量更重”(而非署名“唐俟”)为由将其划归鲁迅。

然而张铁荣先生则仅以《随感录四十三》与周作人1919年3月2日在《每周评论》第11期上发表的《思想革命》一文相比照,认为《思想革命》的主题“正是《随感录四十三》中所表述的思想的延伸与发展”,于是此文出自周作人就比较可信,但他却并不认为《随感录五十三》属于周作人。然而,即使不论研究者之间的互相矛盾,——余斌先生关于《随感录五十三》的推论未被一般研究者认可,——要说这已是确证也尚觉勉强,即作为旁证也不算非常有力,实则据之仅能得出“可能”而非“必定”的结论,因为这大约都是先有了结论再去寻找的证据,其判断多多少少有一点儿“有罪推定”或者“意图伦理”的成分。其实,从《随感录》四十三、五十三这两篇文章中表现出的对西方美术史的熟悉,尤其是第四十三中以“黑色染缸”这一相当经典的鲁迅式意象比喻中国,⑧似乎更有理由确认这是鲁迅的作品。

当然,研究者的判断依据还有鲁迅与周作人日记中关于写作文章的记录,这无疑是相对比较实在的一种旁证。

《新青年》自1918年4月第4卷第4号开设“随感录”专栏,至1922年7月1日第9卷第6号终刊,共发表“随感录”133则,其中署名“周作人”的只有二四、三四两篇,分别刊第5卷第3号(1918年9月15日发行)和第4号(1918年10月15日发行);周作人后来在1921年1月的第8卷第5号又发表三则“随感录”,即第104—106则,署名“仲密”。

据周作人日记,⑨1918年8月11日第一次提到“作随感录”,次日“作随感录了”,——鲁迅8月29日日记:“下午半农来,交与二弟所译小说二篇、《随感录》一篇。”——应即《随感录二十四》;9月26日“下午作随感录一则介绍カペンタノ(凯本德)”,即《随感录三十四》;10月30日“作随感录一则予杂志”,1919年1月10日“作随感录二则”(13日“致新青年稿”),均未见以其本名或常用笔名发表。也就是说,到1919年1月15

日《新青年》6卷1号出版前,周作人日记中有记录的是一共作“随感录”五则,除去以本名发表的两篇,另外应该还有三篇可能就是以“鲁迅”之名发表的。

另据周作人日记,1919年3月12日“下午访仲甫取来新青年六之一十本”,这就是刊有《随感录》四二、四三的那一期,本应1月15日出版,事实上显然延迟至三月初了。此前收到相关《新青年》的日期为:1918年12月2日,五之三;12月22日,五之四;1919年1月23日,五之五;2月5日,五之六。出版日期应该各在收到前不久,因为杂志编辑部当时在北京,出版者群益书社在上海,应该是编辑部收到新刊后立即分发给各位杂志同人,也就是说《新青年》当时每期基本是延迟两个月才正式出版面世。发表“鲁迅”四篇“随感录”的5卷5号、6卷1号,实际出版日期均在1919年1月10日之后。那么,如果如前所述《随感录四十三》确系鲁迅作品,则可能的情况就是:周作人1919年1月10日所作的两篇“随感录”,其一与上年10月30日的一篇同刊《新青年》5卷5号(本应1918年11月出版而延至1919年1月)即《随感录三十七》,⑩其一刊6卷1号即《随感录四十二》。这与《知堂回想录》所说“有我的两三篇杂感……混到了《热风》里去”,以及前述日记中关于写作“随感录”的记录,在数字上更加相符。

然而,正如余斌与张铁荣两位先生所论,《随感录四十三》为周作人所作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而这里的分析仍然只能是一个猜测。而如果相信《随感录》四十二、四十三均为周作人所作,根据周作人日记中只有五篇“随感录”的写作记录,则《随感录》三十七、三十八就可能有一篇不是周作人所作。周作人自己已经宣布《随感录三十八》是其所作,亦即日记中1918年10月30日“作随感录一则予杂志”的这一则,如此则《随感录三十七》是否周作人所作又是可疑的了。

恰好,余斌与张铁荣两位先生都没有论证《随感录三十七》当属周作人所作。未检其他研究文章,不知判断归属周作人的理由为何。而鲁迅在《热风•题记》中特别提到,集中文章,“有的是对于扶乩,静坐,打拳而发的”,而《随感录三十七》正是集中仅有的关于“打拳”的议论,说此文实为鲁迅所作也有旁证。

如果署名“鲁迅”的《随感录三十七》确系鲁迅所作,那么,《新青年》第6卷第2号“通信”栏内,“鲁迅”对陈铁生《拳术与拳匪——驳〈新青年〉五卷五号〈随感录〉第三十七条》的答复,也就是一直收入《鲁迅全集》第8卷“集外集拾遗补编”的《关于〈拳术与拳匪〉》一文,应该毫无疑问也就是鲁迅的文字,因为陈铁生之文是指向了《随感录三十七》原文作者的,应该也就由原作者回答。这可以说是《随感录三十七》确为鲁迅所作的又一证据。——当然,由原作者回答质疑者是一般的通常事理,难免也就有例外的特殊情况,如,瞿秋白以鲁迅笔名“何家干”在1933年4月19日《申报•自由谈》发表《透底》一文后,文中言及的《论“新八股”》之作者“秀侠”来信辩说,“家干”的“回信”即与来信一起收入1933年10月出版的《伪自由书》,附于《透底》(未另发表)一文之后,这个回复显然应该是鲁迅在编集时所作,由其中顺笔言及祝秀侠此前对《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一文的回应亦可证。

然而,鲁迅日记中没有关于可能写作此文的任何信息。恰好,周作人1919年3月2日日记中有“上午……作文下午了”的记录,而从其他地方又没有发现周作人这一天所作文章究竟为何、发表何地的信息,所以,依据《随感录三十七》可能为周作人所作的说法,这封署名“鲁迅”的回信应该很可能就也是周作人所作。如果不避循环论证的嫌疑,由此反推,则《随感录三十七》又很可能就确是周作人所作。

或者换个角度表述:只要如一些研究者一样承认《随感录三十七》为周作人所作,则《关于〈拳术与拳匪〉》就一定也是周作人所作,这是《鲁迅全集》中又一篇可能出自周作

人之手的文章。

周作人3月3日日记又有“上午往校……下午三时返向玄同取得新青年稿纸一百张”的记录,而据《新青年》第6卷第1号所示,本卷第2期杂志正好是由钱玄同编辑,显然应该是周作人在3月3日见面时将前一天写的答复文章交给了钱玄同,然后经钱玄同发表于《新青年》第6卷第2号。至于“鲁迅”答复后署“三月二日”,而本期《新青年》写的是1919年2月15日出版,显然事实上杂志是愆期出版。

关于本期杂志的愆期出版是很容易证明的。“鲁迅”答复之外,又如1919年2月14日周作人日记有“作再论黑幕至晚了抄至十一时了”的记录,此文即刊《新青年》第6卷第2号;2月16日,鲁迅致信钱玄同,建议将陈大齐一篇拟刊《每周评论》的文章“也登入《新青年》六卷二号《随感录》”(后未实行),可见由钱玄同编辑的这一期杂志此时还在编辑中。直到4月19日,鲁迅在写给回到故乡绍兴的周作人的信中还说:“见上海告白,《新青年》二号已出,但我尚未取得,已函托爬翁(按:指钱玄同)矣”。据《鲁迅全集》注释,1919年4月15日上海《时报》刊有“《新青年》第六卷第二号的出版广告”,可见杂志是直到4月才正式出刊的,正好也是延迟近两个月。在鲁迅4月19日写信之前,4月17日下午,由故乡绍兴前往日本的周作人路经上海时“至群益书局买新青年六之二一本”。显然这是刚刚出版的杂志,周作人特意买了一本携往日本,更加可以证明本期《新青年》是4月才正式出版的了。

然而,正如鲁迅日记中显然没有全部记录自己写作《随感录》的事情,[11]周作人日记没有全部记录了自己的“随感录”写作也是显见的事实,如1921年1月发表的三则就没有相关记录,因而这里(关于他用本名和常用笔名之外的名字发表的《随感录》只有三篇)的推断也未必就完全符合事实。何况,杂志出版日期与编辑定稿日期是两回事:前引鲁迅4月19日致周作人信中言及《新青年》第6卷第2号的愆期出版,但此信接着又说:“《沙

漠里之三梦》本拟写与李守常,然偶校原书,似问答中有两条未译,不知何故。此亦止能俟到京后写与尹默矣。”周作人的一篇译稿《沙漠间的三个梦》,此时拟俟周作人返京校改后再交给《新青年》第6卷第5号(标明1919年5月出版,周作人9月15日方收到新刊)的编辑李大钊已经略迟,只好准备交给第6号(原定1919年6月出版,标明1919年11月出版)的编辑沈尹默了(后刊此期),如此似乎《新青年》当时每期的定稿时间还是大致与标明的出版时间相近的。准此,则周作人1919年1月10日“作随感录二则”就应该还是《随感录》四十二、四十三,发表于原定1919年1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6卷1号。但如上所述,事实却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新青年》并非完全按时编定,因而杂志上才会出现较标明的出版发行日期还要靠后的文章,也就是出现了鲁迅在1919年8月7日致钱玄同信中言及原定6月出版的6卷6号时所欲避免的“倒填年月”的现象。

而正是因为《新青年》第6卷第2号延期至4月方才出版,故而“鲁迅”“三月二日”的答复文字才会出现在2月15日出版的杂志上。

如果以上推论成立,则《新青年》中四篇署名“鲁迅”的“随感录”之外(但这四篇中,《随感录四十三》又很可能确为鲁迅所作),另外还有一篇署名“鲁迅”的《关于〈拳术与拳匪〉》的“通讯”很可能也是周作人的文章。

反复引证的结果还是只能像其他论者一样指认五篇署名“鲁迅”的“随感录”可能有四篇出自周作人,并不能真正确定几篇文章的最后归属,这似乎很有些劳而无功的意思。但这正是本文最后特别想要表达的一点意见:确认了周氏兄弟之间存在着早年相互使用对方的名字发表作品的现象,对于尤其是像鲁迅生前收入自己文集《热风》中的这些可能出自周作人笔下的文字,似乎不应该过于强调作品的确切归属而将其从鲁迅名下除去,毕竟

写作的当时兄弟二人关系密切,思想观念、文字风格都非常接近,写作中一定也还存在着思想与文字的互相交流,很多文章可能就是兄弟二人合作的结果。鲁迅编选出版《热风》已在兄弟失和之后,他既然将这些文章收入自己的文集,并且在《题记》中还特别提到现在被认为可能出自周作人的文章(《随感录》三十七、四十三),甚至直到1928年还在为《语丝》上一篇文章所写“按语”中说到“在五六年前,我对于中国人之发‘打拳热’,确曾反对过”(《〈这回是第三次〉按语》,1928年4月30日《语丝》周刊第4卷第18期),也就是又一次提及《随感录三十七》,显然认为自己可以拥有这些作品的所有权及发表权。尽管事实上也可能存在着鲁迅确实一时忘记了某篇文章原本为周作人所写的现象,但这种无法证实或者证伪的推测,还是以存疑对待为好。这是谨慎的态度,也是实事求是的认真负责的态度,是我们对待历史问题所应持有的一份特别的“温情与敬意”。

注释:

①王世家、止庵编:《鲁迅著译编年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版权页书名作“鲁迅编年著译全集”。

②如《知堂回想录》:“我们当时的名字便是那么用法的(即署名不分彼此),在《新青年》投稿的时节,也是这种情形,有我的两三篇杂感,所以就混到了《热风》里去。”又如1958年5月20日致曹聚仁信:“鲁迅著作中,有些虽是他生前编订者,其中夹杂有不少我的文章,当时《新青年》的随感录中多有鲁迅的名字(唐俟),其实却是我做的,如尊作二一二页所引,引用Le Bon的一节乃是随感录三十八中的一段,全文是我写的。”而最早应该是1936年10月24日写的《关于鲁迅》:“(鲁迅《新青年》时代)所写《随感录》大抵署名唐俟,我也有一两篇是用这个署名的,都登在《新青年》上,近来看见有人为鲁迅编一本集子,里边所收就有一篇是我写的,后来又有人选入什么读本内,觉得有点可笑。”

③孙郁、黄乔生主编:《回望周作人•周氏兄弟》,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2-216页。

④孙郁、黄乔生主编:《回望周作人•资料索引》,第53、55页。

⑤钟叔河编订:《周作人散文全集》第2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1-76、98-101页。

⑥参见《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⑦如《坟》中《杂忆》和《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都明确写道:“我不懂英文。”又如《出了象牙之塔•后记》:“我于英文是漠不相识。”

⑧《随感录四十三》:“可怜外国事物,一到中国,便如落在黑色染缸里似的,无不失了颜色。”另如1925年3月18日致许广平信:“中国大约太老了,社会里事无大小,都恶劣不堪,像一只黑色的染缸,无论加进什么新东西去,都变成漆黑。”1925年3月23日信中亦云:“这种漆黑的染缸不打破,中国即无希望。”又如1934年4月22日致姚克信:“中国人……真如黑色的染缸一样,放下去,没有不乌黑的。”1934年5月20日作《偶感》(收《花边文学》)一文:“每一新制度,新学术,新名词,传入中国,便如落在黑色染缸,立刻乌黑一团。”

⑨《周作人日记》(影印本),郑州:大象出版社,1996年版。

⑩《随感录三十八》不可能写得更早,因为其中涉及任鸿隽在《新青年》第5卷第2号上发表的言论,而据周作人日记,是10月29日才收到这一期杂志的:“上午往校收新

青年五卷二号十册。”

(11)据《鲁迅全集》注释,鲁迅日记中与他自己写作《随感录》有关的记录一共只有四次,涉及十篇:1918年9月4日,《随感录》二十五;9月26日,三十三;11月1日,三十五、三十六;1919年7月31日,六十一至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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