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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体系建设与风险防范

2023-07-31 来源:步旅网
目 嘶 。 支付体系建设与风险防范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陈雯 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涉及以货币为媒介的支 付,并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活动 变得日益频繁,资金流量也日益扩大。面对这种形势, 只有通过向银行业和社会提供快捷、高效、安全的支付 清算服务,才能满足El益增长的经济金融活动和社会 活动的需要。支付体系正是为实现货币资金和金融工 具的转移而建设的。此外,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支付体 系,能有效规范金融秩序,改善社会信用,满足中小金 融机构通汇,更好地支持金融市场的资金清算,提高我 国银行业的竞争能力。 一、支付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一)法律确立了支付体系的重要地位 各国的中央银行都把推进支付体系建设纳入央行 的重要职责范围。美国政府早在1913年的《联邦储备 法》中就确定了联邦储备银行,也就是其中央银行在国 家支付体系运行中发挥主要作用。德国央行也在《德意 志中央银行》中规定:“应该为国内和国际支付执行提 供安排,同时应该促进支付清算系统的稳定”。我国的 《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银行履行维护支付清算系统 正常运行的职责和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 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 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 (二)支付体系对金融市场具有关键作用 支付体系作为支持经济金融运行的重要基础设 施,对金融市场和整个国民经济具有关键作用。高效、 安全的支付体系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执行效率,有 利于通过控制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有 利于社会公众保持对货币及其转移机制的信心。 1.支付体系建设是实现货币交换媒介功能的需 要。货币的基本功能之一即交换媒介,中央银行承担 着供应货币,实现交换媒介功能的职责。如果进行货 76} 。一m o m 币、商品和服务以及金融资产交换的支付体系失灵, 则货币将不能有效实现交换功能,中央银行也将无法 维护公众对货币以及转移资金的支付工具和支付体 系的信心。 2.支付体系建设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支付体 系与金融体系的稳定高度相关。支付体系是一个将所 有参与者连接起来的网络,因此各参与者之间有传递 金融风险的可能性。而这种风险发生时,支付体系对市 场参与者提供流动性支持,可以确保整个金融市场支 付交易的正常进行。 3.支付体系建设是实施货币政策的需要。支付体 系的平稳运行是中央银行追求货币稳定,实施有效货 币供给的条件。支付体系可以完成将金融市场中的资 金和证券在各参与者之间转移,从而使货币政策的影 响通过各类交易传导到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经济领域。 (三)支付系统建设是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的重要 内容 支付系统建设是央行进一步发挥职能的内在需 要,是人民银行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的重要内容。从中 央银行的角度看,支付系统是支持经济金融运行的重 要基础设施,是央行金融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 二、我国支付体系建设的现状及风险防范 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在积极推动支付体系建设,促 进支付服务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增强支付体系的风险 防范能力,强化中央银行的支付体系监督,确保支付体 系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支付体 系的法律框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支付制度,基本健全 了支付体系的监督管理体制,实现了中央银行会计集 中核算系统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的建设,推动了电子支付的发展,促进了支付服务市场 的发展,增强了支付风险的防范能力,逐步建立起一个 支付清算栏目编辑:梁春丽 一目 ■ ■ 栏…懈丽E—mail liangl JzJ505@l63corn资源配置合理、社会效益显著、风险管理有效的支付体 系。目前,我国正在建设的支付系统是以大额实时支付 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清算账户管理系统和支付管 理信息系统为核心,并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城市商业 银行汇票业务和银联卡跨行业务等资金清算系统相连 接的系统。 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促进了支付工具的多样化 发展,推动了支付系统的现代化建设,拓展了银行业的 支付服务市场,提升了金融机构的支付服务地位,支付 体系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大提高。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 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经济社 会对支付清算系统和支付结算工具的功能、安全和效 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和国外完善的支付体系发展情 况相比,我国的支付体系风险控制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风险防范手段单一 风险防范手段大多采用行政手段,以罚代防,进 行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而国外大多采用合作手段和 市场化手段来有效实施支付体系风险防范。为了进一 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我国应当更多地利 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市场手段进行支付体系风险 防范。 (二)流动性风险防范不足 金融机构易发生突发性的流动性风险,短期内出 现较大的支付缺口情况,一旦风险扩散和蔓延,不利于 金融体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系统性风险防范亟待进一步加强 系统性风险经常发生于大额支付业务上。通过大 额支付系统汇划的是跨行资金且为实时清算,需要更 为严格的内控管理、业务操作和风险防范措施。内控制 度不落实,业务操作不规范,管理措施不到位,将在很 短的时间内出现资金风险甚至损失。同时各银行机构 的同城票据纳人支付系统进行清算,任何一家机构发 生同城清算透支,都会影响到整个支付系统。例如, 1985年发生在美国的支付系统事件,由于纽约银行的 内部系统出现故障,造成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账户出 现巨额透支,导致其他银行担心也会陷入透支困境,停 止了相互交易,几乎使全美陷入支付危机。 三、我国支付体系建设中需要加强的几个方面 (一)加强支付系统队伍建设,是系统运行的保障 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形成以系统开发 商和集成商技术力量为后盾,以地方服务网点为依托, 系统一线技术人员为骨干,响应及时、分工明确的技术 支持和维护体系,以保证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健全制度体系及风险管理措施 应完善支付系统的监督管理工具,支付系统的监 督管理工具可以健全和有效地决定支付系统风险控制 管理的效果。支付系统的监督管理工具主要包括:明确 参与者的资格,明确最终结算时间,因参与者破产而导 致损失的情况下关于责任分摊的规定,处理13间流动 性的有效措施,系统平稳处理支付业务的规定,系统对 运行者的及时监控,差错处理机制及完备的应急机制。 大小额支付业务的办法和手续详尽考虑了支付系统的 监督管理工具的有关要求,规定将参与者分为直接参 与者、间接参与者和特约参与者,分别规定大小额支付 系统的运行时间、建立灾难备份中心等风险管理措施。 (三)加强流动风险管理 建立相应的资金保障机制,采取资金划拨的方法, 及时解决透支问题,确保通过支付系统汇划的异地资 金及时足额清算,同时应当加强日常支付风险监测、预 警和信息数据分析。设计13问透支限额、质押融资机制 和小额支付业务处理时对净借记限额的访问,制定支 付系统故障报告和处理办法。 (四)完备法律基础 支付系统风险管理的法律基础不仅包括通用的 法律,还包括法律、规章、制度和有关协议。法律不健 全的系统或系统中的法律问题几乎没有被人认识,都 可能危害系统参与者。法律基础的完备性应包括:一 是法律框架的完备性,这种完备性不仅表现在风险管 理的多样性,还表现在风险管理内容的全面性,即法 律基础应该说明风险管理的目标,有关各方风险管理 的权利义务,充分解释风险的种类和危害性,完善的 风险防范措施及对清算组织的管理规定;二是支付系 统的制度办法应该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而且后果是可 以预见的;三是支付系统的法律基础要具有较高的透 明性。 支付体系作为国家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和社会资 金运动的大动脉,其安全稳定运行关系到社会资金的 正常高效运转,关系到货币政策实施的效果,关系到金 融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我国必须加快支付体系建 设,加强支付风险防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铺就 光明的大道。 2010年第4期 11 FINANCIAL COM_pUTERoFⅡUANAN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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