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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人员授权书

2021-06-19 来源:步旅网


见证取样人员授权书(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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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人员授权书 编号:

工程名称: 致: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检 测 单 位 一) (检 测 单 位 二)选填 我单位决定授权下列人员负责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相应质量责任,请查收备案。 姓名 身份证号 (公章) 年 月 日 职称及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本人签字 职务/职称 电话 类别 见证口取样口 见证口取样口 见证口取样口 授权 单位 授权人 姓名 职业 资格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参建单 位意见 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书一式五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2、签订检测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建设(监理)单位统一汇总,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报送本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书后附由本人签名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人员名单可加附页,附页应加盖授权单位印章。 4、建设(监理)单位对见证员、施工单位对取样员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人员变更时,应重新填写并与3日内向有关单位报送本授权委托书。 6、签章即要求本人签字加盖职业印章,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时应加盖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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