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设立登记注册资本
验 资 报 告
委托单位:四川眉山盛达运业有限公司(筹)
验证单位: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印制
验 资 报 告
华地会验字[2012]001号
四川眉山盛达运业有限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12年2月15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全体股东于2012年2月15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12年2月15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00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四川 华地 报告日期:2012年2月15日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12年2月15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四川眉山盛达运业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万元 认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实 际 出 资 情 况 实收资本 金额 出资比例 货币 实物 其他 合计 占注册资本金额 总额比例 34 17 17 16 10 5 1 100 34% 17% 17% 16% 10% 5% 1% 100% 其中:货币出资 金额 34 17 17 16 10 5 1 100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34% 17% 17% 16% 10% 5% 1% 100% 胡斌 甘文林 郑选 黄媚 曲晓杰 曲晓坤 郭建英 合 计 34 17 17 16 10 5 1 100 34% 17% 17% 16% 10% 5% 1% 100% 34 17 17 16 10 5 1 100 34 17 17 16 10 5 1 100 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组建及审批情况
贵公司(筹)由自然人胡斌、甘文林、郑选、黄媚、曲晓杰、曲晓坤和郭建英等七人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12年02月08日取得四川省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川工商眉)登记名预核准字[2012]第00405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由股东于2012年2月15日之前缴足,其中:胡斌应出资人民币3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甘文林应出资人民币1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郑选应出资人民币1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黄媚应出资人民币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曲晓杰应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曲晓坤应出资人民币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郭建英应出资人民币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12年02月15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一)胡斌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34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4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筹)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867账号内。
(二)甘文林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7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7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筹)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867账号内。
(三)郑选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7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7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筹)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867账号内。
(四)黄媚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6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6万元于2012年
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筹)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867账号内。
(五)曲晓杰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筹)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867账号内。
(六)曲晓坤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5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筹)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867账号内。
(七)郭建英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筹)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867账号内。
四、其他事项
1、该公司为7位股东投资成立的有限公司。
2、该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一致均为100万元股东一次缴纳。
3、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筹)设立登记使用,其他人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与本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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