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了方便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并配合公司管理的需要,特制定公司员工一卡通管理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 定义
无
第四条 内容及要求 (一) 使用规定
1) 一卡通为员工在公司内部使用,只能用作公司内部消费卡、考勤卡等有效; 2) 一卡通只能在公司安装特定的卡机上才能使用,如考勤机、食堂消费机等; 3) 一卡通作为消费使用时,其卡内充值等同于现金使用;
4) 员工若遗失一卡通,及时到行政处办理注销事宜,防止卡内金额遗失; (二) 充值规定
1) 充值时间:每周二、周五下午14:00-16:00充值,其余时间不办理充值业务,特殊情况需申请,由部门
主管签批方可;
2) 新员工办卡及充值的规定:入职满三天后方可办卡充值,第一次额度为50元; 3) 员工单次充值最高上限为150元,课长及以上职员单次充值上限为200元;
4) 各班、组、部门分别指派专人提前登记本班、组、部门员工充值额度并签名后统一把卡交管理员进行充值; 5) 员工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三) 辞职、遗失、损坏补办等规定
1)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将一卡通交回行政科注销,并结退卡内余额,未交还者扣款50元;
2) 一卡通若有遗失或损坏,报行政科补办,并缴工本费10元/张。如人为故意损坏,申诫一次。 因公损坏
时应报请单位主管签证后,交行政科补发;
3) 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正确使用一卡通。违规使用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违规使用,罚款50元;
经教育仍不悔改,可罚款并开除。
4) 一个月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累计超过该部、组员工总人数10%的,该部、该组负责人亦应罚50元。 5) 各部门主管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四) 其它补充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 A.用一卡通只能在公司内部使用,严禁员工在外部使用或做不正当的事情者; B.将一卡通借给非本公司同仁,并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C.员工若拾获他人一卡通,请及时归还对方或交行政科处,严禁私用拾获卡进行操作; (五)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条款另行补充。
第五条 相关流程 无
第六条 相关附件 无
第七条 相关表单 附件1:《充值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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