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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利润分红制度

来源:步旅网


员工利润分红制度

为加强员工归属感,提升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利润红利分配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一、享受资格

凡入司供职的试用期转正员工,均有资格享受员工红利分配. 二、分配原则

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得利润扣除各项开支,仍得以盈利的前提下,公司从盈余中抽取10%的资金用以符合条件的员工分红。 三、分配时间

红利支付时间为每年春节前发薪日分配上财政年度红利,以货币方式支付。

四、分配细则

1,公司分业务部门和会计部门独立核算收入、费用,公司公共费用按50%平均分摊,每年1月出具公司上年度利润表,表格中注明营业收入、各项支出总费用和纯利润盈余情况,传达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2、员工红利

如当年纯利润发生盈余,则提取全部纯利润的10%作为红利基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红利分配。分配计算标准为员工个人业绩数所占应当分红员工总业绩数之比.即:

员工个人业绩数÷全部参与分红员工业务数×分配奖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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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业绩越高,所得到的利润分红数字越大。 五、终止条款

凡员工发生如下条款中所列事件,则取消当年分红及管理奖: 1、员工在当年发生离职者,无论离职具体原因和日期的; 2、员工在当年工作中,存在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并给予员工书面惩戒或警告的;

3、员工在当年工作中,因个人因素,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而尚未构成辞退处理的;

4、员工在供职过程中,到本行业内其他关联公司或团体兼职的; 5、员工供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公安机关惩处的; 6、员工供职期间,在公司或公司外部散播不利于公司团结或有损公司形象等信息的;

7、在日常工作中,列举各种理由,阻碍或拒绝完成公司布置的相关任务的;

8、泄露公司管理机密的,如财务数据、客户数据等; 9、其他有碍公司发展和团队凝聚力的行为。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0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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