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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人员夜间巡逻制度

2020-08-26 来源:步旅网
保卫人员夜间巡逻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以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对待值班工作,完成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遵纪守法,维护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学

校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学校及全体师生的安全。对学校图书馆、仪器室、教学楼、住宿楼、教工办公室等重点部位,加强巡逻防范。

三、夜间值班必须坚持巡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室长时逗留。如因值班人员玩忽失职造成学校或师生财产被盗受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对当班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四、值班期间不准酗酒、玩乐,不准从事与值班巡逻无关的其它活动。 五、按时交接班,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对值班巡逻做到情况清楚,责任到人。

六、值班人员应在夜间进行校园巡视。巡视时,应认真检查各楼门是否锁好,检查各办公室、教室的窗、灯、空调等是否锁好、关好。巡视时,应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特别是档案室、财务室等要害部门的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在巡视区域内碰到所有的陌生人或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视队员应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早退、迟到。

七、夜间值班发现问题要急查急办,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处室和学校主管领导。重视防火防盗防匪,发现疑点隐患及时汇报,对入校可疑人员要滞留盘查,不得擅自处理。在学校和师生安全受到威胁时要挺身而出。

八、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做以勤巡、多疑、细询问。检查督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的事故工作。

九、巡视队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发现情况,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不能及时处理的、如有重要情况,要迅速反馈,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十、积极收集、反馈各种情报和信息,善于发现各种可疑现象,沉着机警,积极维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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