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租赁协议书
甲方:xxx 乙方:xxx
甲方将位于xx镇xx路x侧xx楼底层门面房租赁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租赁协议如下:
一、 门面房所处的地址和位置:该门面房位于x镇x路x侧,座x朝x,具体位置为x楼由x向x第x间。
二、 租赁期限:一年。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如因集镇规划、国家宏观政策以及供销社政策调整,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其租赁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三、 租赁费用: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每年收取乙方门面房租赁费人民币(大写) 元。
四、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守法经营,按章纳税,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必须齐全后方可经营;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五、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安全、城管、卫生、联防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如需对门面房装潢,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
担。本协议期满,如甲方暂不需要门面房,可经协商后继续签订协议,如甲方需自己经营,乙方必须无条件将门面房交给甲方,交房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要求甲方补贴装潢等任何费用和其他任何损失。
七、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爱护甲方财产和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八、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对甲方的房屋安全负责,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不得在门面房内生火烧煮)。如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九、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理,在租赁协议到期前乙方必须主动结清所欠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十、 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要求中途退租,期满后如不再续签,乙方应按时交房,否则向对方承担本协议所约定的租赁费的两倍的违约金,并且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 乙方如需在店面前设立招牌和广告牌,需经xx(部门)统一规划后自主实施,不得任意设立,影响观瞻。如违背规划,所造成的后果自负,与甲方无涉。
十二、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留存备查。
十三、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诉讼至协议履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见证单位: (签章)
xx年 x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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