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中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2020-02-05 来源:步旅网
中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的并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

三、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日期等内容。

四、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五、索证索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应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购物凭证,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