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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反渗透纯水制水机产品技术要求jiachengyingjie

2020-03-18 来源:步旅网


血液透析反渗透纯水制水机

适用范围:设备适用于供医疗机构制备多床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涉及的水包括:粉末制备浓缩液用水、透析液制备用水、透析器复用用水。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 产品型号 JC-T1000-60 1.2 划分说明

1.3 产品组成

水处理设备由多介质过滤器(罐式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炭吸附罐)、软化器、保安过滤器(滤芯式过滤器)、反渗透装置、输送管路、化学消毒装置、控制柜组成。

2.1 产品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 5℃~35℃ b)环境湿度 30%~80% c)大气压力70kPa-106kPa d)电源电压:~380V±38V 2.2 外观

2.2.1 水处理设备外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无划痕、锋棱、毛刺等缺陷。

2.2.2 水处理设备的各管路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泄露现象。 2.2.3 水处理设备上的各种文字、标识应清晰、易认。

2.2.4 水处理设备上的各开关、控制阀及各调节装置应灵活可靠。

2.2.5 水处理设备上控制箱通电工作正常,触摸屏显示清晰,反应灵敏可靠。 2.3 处理水水质要求 2.3.1 电导率

水处理设备生成的透析用水的电导率应不大于38μs/cm。 2.3.2 微生物指标 2.3.2.1 细菌总数

按YY0572-2005的要求,在水处理设备输出端的处理水所含细菌总数,应不得超过100CFU/mL。 2.3.2.2 细菌内毒素

按YY0572-2005的要求,在水处理设备输出端的处理水所含细菌内毒素,应不得超过1EU/mL。 2.3.3 化学污染物指标

按YY0572-2005的要求,在水处理设备输出端的处理水所含化学污染物最大容允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表1处理水所含化学污染物最大容允量 污染物 铝

最大允许量(mg/L) 污染物 0.01

最大允许量(mg/L) 4(0.16mmol/L)

砷 钡 镉 钙 氯胺 氯 铬 铜 氟化物 铅

0.005 0.1 0.001

2(0.05mmol/L) 0.1 0.5 0.014 0.1 0.2 0.005

汞 0.0002

硝酸盐(氮) 2 钾 硒 银 钠 硫酸盐 锡 锌 —

8(0.2mmol/L) 0.09 0.005

70(2.8mmol/L) 100 0.1 0.1 —

2.4 水处理设备要求 2.4.1 概述

水处理设备应满足2.4.2水处理设备总体中的各项要求,其他条款则依据被检水处设备结构组成而定。 2.4.2 水处理设备总体

2.4.2.1 水处理设备各装置处于正常运行条件下,25℃的终端实际处理水量不低于标称处理水量1800L/h。

注:水温高于或低于25℃时,可测试实际水温及实际处理水量,通过反渗透膜温度校正因子(反渗透膜温度校正因子换算系数表见附录B)换算成25℃处理水量。

2.4.2.2 水处理设备应具备声光报警功能,报警声信号在3m范围内的声压级不低于65dB(A计权)。

2.4.2.3 水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管路及部件不得渗漏。

2.4.2.4 在保证处理水水质的前提下,水处理设备允许使用旁路阀,以保证装置故障时能持续供水,旁路阀及其它重要装置应有明确标识。

2.4.2.5 水处理设备应安装回流防护装置或采取措施防止对原水的污染。 2.4.3 处理工艺要求

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部分应至少包含多介质过滤器(罐式过滤器)、软化器、活性炭过滤器(炭吸附罐)、保安过滤器(滤芯式过滤器)、反渗透装置、输送管路、化学消毒装置。 2.4.4 净化系统 2.4.4.1 罐式过滤器

2.4.4.1.1 罐式过滤器应采用不透明的过滤罐,或采用其它措施防止藻类生长。

2.4.4.1.2 罐式过滤器应安装能进行反向清洗的多路阀。 2.4.4.1.3 罐式过滤器进出口应安装压力表。 2.4.4.2 滤芯式过滤器

2.4.4.2.1 滤芯式过滤器应采用不透明的外壳,或采用其它措施防止藻类生长。

2.4.4.2.2 滤芯式过滤器进出口应安装压力表。 2.4.4.3 软化器

2.4.4.3.1 软化器应安装能进行软化再生的多路阀。 2.4.4.3.2 软化器应安装盐箱及盐阀。

2.4.4.3.3 软化器应安装防止将颗粒盐吸入多路阀的过滤装置。

2.4.4.3.4 软化器应安装取样口。 2.4.4.4 炭吸附罐

2.4.4.4.1 在最大处理水流量条件下,炭吸附罐应至少具备5min的空罐接触时间。

2.4.4.4.2 炭吸附罐宜使用碘值大于900的经酸洗的果壳或椰壳颗粒状活性炭,不应使用再生炭。

2.4.4.4.3 炭吸附罐应安装用于反向清洗的多路阀。 2.4.4.4.4 炭吸附罐出口应安装取样口。 2.4.4.5 反渗透装置

2.4.4.5.1 反渗透装置进口和出口处应安装带温度补偿的(25℃)TDS值监测装置,装置脱盐率应大于95%,脱盐率或处理水TDS值应联动报警功能,超出报警限值时应触发声光报警程序。

2.4.4.5.2 反渗透装置的供水及回水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并安装足够的流量计,以便能计算反渗透膜回收率,回收率应符合说明书中的规定值(≥50%。) 2.4.4.5.3 反渗透装置中高压泵应实现低压保护功能。 2.4.4.5.4 反渗透装置应具备消毒和清洗的装置。 2.4.4.5.5 反渗透装置出口应安装取样口。 2.4.5 存储与输送系统 2.4.5.1 输送管路

2.4.5.1.1 主输送管路应采用循环回路设计,具备管路压力调整装置。 2.4.5.1.2 直接供水系统中应安装防止给水倒流至输送管路的防回流装置。 2.4.5.1.3 输送管道中应安装压力表。

2.4.5.1.4 主输送管路的最后一个使用点后应安装取样口。 2.4.6 消毒系统 2.4.6.1 化学消毒装置

2.4.6.1.1 水处理设备消毒时应触发声光警示程序,自动消毒时需经确认才能中途解除消毒程序。

2.4.6.1.2 采用过氧乙酸作为消毒液,消毒完成后,残留安全浓度应小于lmg/L。 2.5 电气要求

水处理设备应该符合GB4793.1-2007的要求。 2.6 材料要求

2.6.1 水处理设备中与处理水接触的部件材料应符合GB/T17219-1998的要求。

2.6.2 水处理设备中与处理水接触的部件材料应与加入的化学物质 (含消毒剂、清洗剂等)不得发生化学或者物理反应。 2.7 安装要求

2.7.1 主机架安装牢固,总体布局合理,外观结构紧凑,各部件连接处光滑平整、严密。

2.7.2 电气线路应与水路分开布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液体进入电气线路。 2.7.3 电器接件应接触良好,操作盘、柜、机、泵等操作部件应有安全措施防止意外复位。

2.7.4 操作控制面板的安装应以便于操作及降低误操作率为原则,各监测仪表朝向应便于用户观察。

2.7.5 水处理设备装卸反渗透膜的一侧,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满足换膜、检修的要求。

2.7.6 水处理设备安装于室内,避免阳光直射,不能安置在多尘、高温、振动的地方。

2.7.7 确保具备足够的空间以方便水处理设备的操作、部件的检修及水质的取样。

2.8 环境试验要求

应按GB/T14710-2009标准的要求进行。 环境试验要求表见附录A。 2.9 电磁兼容性要求

水处理设备应符合GB/T 18268.1-2010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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