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
由于我国人口正步入老龄化阶段,高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快速增加,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居家养老观念及方式受到冲击。当今社会,中、青年人生活节奏的加剧、跨地域职业流动的加速、生活方式的变化、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等,无不深刻地影响着家庭的代际关系模式。在老年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独居者,家庭已满足不了新增的老龄人口的生活照料需要,养老不再只是家庭内部的事,正演变为社会化问题。因此,现实和未来呼唤为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依据老年人的生活需求特点建立新型养老服务的家庭化社区服务体系。
一、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养老模式
依托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创办适合老人特点日托所、居家养老中心等小型分散、就近方便、服务多样的为老服务场所,使老人不出家门和社区就能如愿地享受各种养老服务。政府从公共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选择硬件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管理规范的民办养老机构,以“委托合同”的形式,通过加大财政补贴和提供政策优惠来鼓励、吸引民办养老机构参与承担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责任。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孤寡老人和特困空巢老人,政府为其提供低偿的养老服务项目,以切实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
二、确保养老服务专业化
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非专业化是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中面临的一大难题,政府需要促进养老服务形成行业标准。要保证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接受正规化的专业岗前技能培训,并严格执行只有持养老服务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才可以进入机构、社区及居家养老的服务环节,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提供保障。
三、探索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一体化发展
探索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共建的方式,建立住、养、医疗、康复一体化的综合养老机构,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使之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转变当前自理能力差的老人在养老机构求“住”无门的现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系统化的临终关怀服务网络,使生存时间有限的患者能够在专业化的养老机构中得到适当的医疗及护理,以减轻病患的疾病症状、延缓疾病发展。实行医疗机构对社区及养老机构的“配对服务制”。通过政策强制与经费补贴的方式,促使规模较大的医院承担起为相关社区及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定期健康检查、上门急诊与问诊等服务的责任,使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加快养老社区的建设
养老社区是一种在国外普遍流行的老年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从退休养老到临终关怀一站式的社区服务。养老社区通常规模不大、开发周期不长,容易形成连锁经营的格局,实现规模效应。北京、杭州等地已经做了大胆的探索,并引起了热烈的反响。根据北京、杭州等地的调查,有三分之一的居民喜欢的机构养老形式,是这种“高档老年社区”,这说明养老社区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因此可以通过加大宣传、给予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投向这个庞大的市场,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满足社会的养老需求,同时带动养老第三产业的发展。
五、大力推进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服务是由社区为在家中生活的老人提供直接的照料服务 ,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卫生、日常生活、康复、精神心理健康和人际交往等领域 ,基本覆盖老年人生活需要。政
府牵头,推动村(居)启动以下工作:
1、社区老年人便利服务
主要是开展老年人日常的家务劳动服务 ,将一些原来由家庭负担的事务性工作纳入服务范围 ,开设服务专线电话 ,实行上门服务。
2、社区医疗保健服务
开设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开设老年病的治疗门诊、 保健站、 康复中心等 ,加强对老年病的预防知识宣传和普及健康保健知识。
3、老年文化娱乐活动服务
从社区的资源状况和老年人的需求出发 ,因地制宜地兴建老年人活动场所 ,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 体育、 娱乐活动 ,如棋类、 球类、 书法、 健身、 图书馆、 评书、 老年人聊天站等 ,并争取开设老年大学培养老年人的学习兴趣和业余爱好 ,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4、建立老年日托和全托中心
随着老年人需求的多元化 ,单一的以上门服务为主的社区照顾模式难以满足社区居民养老的需求。社区建立托老所对照顾老人有困难的家庭以及独居老人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服务 ,在减轻家庭压力的同时 ,也满足了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环境的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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