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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视频侦查监控与公民隐私权的衡平

2021-06-16 来源:步旅网
2012年4月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Apr.2012 第4期总第127期 Joui-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No.4 Ser.No.127 论视频侦查监控与公民隐私权的衡平 冯欣,马红平 (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甘肃兰州730070) 【摘要】随着案件侦破的难度不断增大,视频监控作为一种独特的侦查手段,在侦查实践中运用越来越广泛。 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视频监控是把“双刃剑”,如果滥用,就有可能发生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尤其是隐私权的问 题。因此。关注视频监控在公共场所中安装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平衡视频监控与公民隐私权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 关键。 【关键词】侦查实践;视频监控;价值考量;公民隐私权 【中图分类号]D6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Ol2)o4一o0l7一o3 目前,视频监控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不可否认,它在 不过是转移到了视频监控范围之外,犯罪率其实并没有真 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时具有独特优势,在现代侦查实 正下降。在很大程度上,视频监控的功能只是转移了犯罪 践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千里眼”也不可避免 而不是预防了犯罪。 正因为如此,侦查人员就不应该过分 地威胁着公民的合法权利尤其是隐私权。因此,如何平衡 依赖视频监控侦破案件。倘若个案在视频监控中没有重要 两者的关系,使视频监控在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价值,那么就会导致陷入僵局。侦查实践中将视频监控功 “大显身手”,就显得至关重要。 能过高估计的案件比比皆是。例如,2011年3月21日,北 一京百子湾家园小区业委会主任陈风山在小区内被五六名凶 、侦查实践中视频监控之价值考量 徒暴打。民警曾称,没有凶徒的清晰录像,所以没法破案。 (一)视频侦查监控存在的必要性 诚然,视频监控是侦查破案的利器,但并不是唯一渠道或手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视频监控备受关注,在 段。此案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有目击证人,有嫌犯乘坐的 侦查实践中的功能日益明显。毋庸置疑,视频监控在维护 汽车,即使小区没有监控录像,嫌犯逃跑的马路上也该有监 社会治安层面的作用不可忽视,具体来说,在实时监管、震 控录像记录,除了视频监控还有许多其他的方法和线索。 慑、预防和收集证据等多方面价值突出,在打击违法犯罪活 作为一名警察,说没录像就没法破案,实在不负责任。【】 所 动过程中的效果显著,已成为当前侦查破案新的增长点。 以,侦查人员应该客观认识和评价视频监控的作用,充分发 例如,2011年7月,浙江省甬绍地区和江苏昆山等地接连 挥主观能动性,有效结合各种措施,从而实现互动,确保侦 发生了20多起入室盗窃案件,侦查机关通过对监控图像中 查方向的准确和工作的有效。 所反映的可疑作案人的相关特征对比分析,进而采取摸底 排查等措施串并案件,最终依靠视频监控使得总案值达200 二、视频侦查监控与公民隐私权的冲突 多万元的系列性重特大盗窃案件成功告破。…实践证明,视 隐私权作为一个处于发展中的权利,其概念尚未统一, 频监控为遏制犯罪多发态势、及时破获案件提供了技术保 关于它的内涵,目前也是众说纷纭。王利明先生认为,隐私 障,在众多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 (二)视频侦查监控功能的客观评价 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个人认 在肯定视频监控重要价值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我 为,该观点较为准确全面。简言之,隐私权就是公民享有的 们反思的问题,即视频监控的安全功能有被夸大的嫌疑。 个人不想让他人知道的秘密信息的权利。那么,公民在公 既然在视频监控下犯罪分子的行为被一览无余,那么,他们 共场所到底是否享有隐私权呢?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 也可以选择在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的区域内实施犯罪,这就 隐私权法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在法律上已不同程度地承 加大了侦查的难度,使得视频监控的安全功能大打折扣。 认并相应保护公民在公共场所中的隐私权。例如,美国对 与此同时,在部分安装有视频监控的公共场所,犯罪活动只 公民隐私权在法律上承认并加以保护的体系已相对完善。 【收稿日期】2O12—O2—18 【作者简介】冯欣,女,甘肃陇西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 ・ l7・ 冯欣,马红平:论视频侦查监控与公民隐私权的衡平 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Katv.UnitdSttes”一案中确定的 (三)使用程序的非.法I}生 规则,在公共场所普设监视器是否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取决 视频监控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中发挥着巨 以下两个因素:公众在公共场所是否有“合理隐私期待”;在 大作用。但是,由于目前视频监控的安装和使用主体、安装 公共场所安装的监视器是否会对公民之隐私权构成现实的 部位处于无统一立法规定和监管的无序状态,因此,对于各 威胁。 换言之,公民进入公共场所,对隐私权只是期待相 类视频监控的安装主体对其获取的信息资料的使用也较为 对较小而已。我国的法律、法规一直尚未对此问题作出明 混乱,进而使这类资料被随意调取、传播或保存不当而损害 确规定。在我国,隐私权是一个舶来品,直到2009年l2月 公民隐私权的现象层出不穷。 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才第一次明 三、侦查实践中视频监控与公民隐私权之衡平 确将隐私权定位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这表明了我国在隐 私权法律保护方面的重大进步。 随着人权意识的加强,人们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同样,技术进步在为人类带 权备加关注,并期望不受任何行为干预或侵害。从政府出 来便利的同时,也对社会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其中就包括视 于加强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角度来说,又不可避免地 频监控侵犯隐私权的问题。就其本质而言,这是一种违法 会与公民隐私权产生冲突。如何在侦查实践中妥善地解决 行为。由于这种行为要么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 视频监控和公民隐私权之问的冲突并权衡两者的关系呢? 受法律保护的法定权利或者利益,要么违反了社会公德和 (一)视频监控正当性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因此,认为公共 1.客观必要性原则。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最大挑战是比 场合没有隐私的说法有所欠妥。个人认为,当涉及个人隐 例原则中的必要性原则,其基本涵义是要求国家在实现某 私时要谨慎,内容的选择,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弱程度,必须 一职能目标时,如果必须对公民权利加以限制的话,应当选 综合衡量才能做到不侵犯个人隐私,这就是个人隐私的可 择对公民权利损害最小的手段。n 根据这一要求,必须基于 克减性。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相悖时,个人隐私应让位 特定目的利用有碍公民隐私的信息,同时,收集行为和利用 于公共利益。【6 程序等方面还应出于对人权的保护而有所限制。 实践中利用视频监控侦查破案,已成为一条高效的侦 2.透明性原则。原则上视频监控的设置必须清晰可辨, 查途径。但也应看到,目前视频监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还 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在例外条件下可以隐蔽设置。同时, 存在着种种缺陷。尤其需要思考的是,在广泛安装视频监 要公开明示相关政策,经常提醒和教育公民遵守法律规范。 控的同时,是否会侵犯隐私权及限制公民行动自由等消极 3.人格尊严最大化保护原则。人格尊严作为公民应有 作用呢?事实上,在有效维护公共安全的同时,视频监控不 的基本人权,相关言行均应以不侵犯个人隐私为底线,在确 可避免地侵害着公民隐私权,随着视频监控侵害公民隐私 保尊重公民隐私的前提下维护社会利益。 权事件的增多,很有可能会给隐私权人造成难以预期的困 (二)侦查活动中视频监控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扰。具体来说,侦查实践中视频监控侵犯公民隐私权主要 综观世界各发达国家,安装视频监控已经成为公共安 表现在以下方面: 全的一项重要举措。英国有约300万个摄像头日夜监视着 (一)安装主体的随意性 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一个普通英国人平均每天会被300个 随着视频监控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其安装 不同的摄像头录像。 近年来,我国安装视频监控的发展势 主体也越来越多元化,这也使得更多的个人隐私无辜地受 头也十分迅猛,国内大大小小的城市都根据需要安装了不 到侵犯。然而,我国现有的立法并没有对视频监控的安装 少监控探头。现代社会中,在公共场所公民享有的宪法上 和使用的合法主体进行明确规定,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与公 的隐私权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基于《宪法》第51 共利益安全或者个人利益安全之间的矛盾日渐凸显。 条0的规定,隐私权不是抗拒安装视频监控的绝对理由。因 (二)安装位置和场所的不当性 此,在视频监控的安装与使用中,寻求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之 我国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规范视频监控安装和使用的 间的平衡点,必须把握好“度”的问题。具体来说,应解决好 相关立法,为数不多的部分地方立法也仅仅是对从视频监 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控中获取的图像等信息资料的使用、保存等进行了较为粗 1.安装的主体与监管问题。对在公共场所安装监视器 略的规范,而对视频监控的具体安装部位、附条件安装部位 的行为如不加以必要的限制,任由一般主体安装,势必会对 及禁止安装部位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到处可见视频监控, 公众之基本权利造成恣意侵害。因此,立法上应明确规定 与此同时,公民隐私权被侵犯的现象在不同场所时有发生。 安装主体的资格条件并授权特定部门对之进行严格审批和 监管。 具体来说,立法应当视具体情况而作出分类规定, ①该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 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 益。” ②《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 自由和权利。” ・ 18・ 冯欣,马红平:论视频侦查监控与公民隐私权的衡平 关键是要看视频监控的安装目的、安装主体、安装程序以及 当事人是否知情等。此外,立法中还应明确规定视频监控 安装的主管机关和监管机关,这样才能将安装主体的相关 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就目前而言,要把所有视频监控收归 国家统一监管不具可行性。因此,可行的做法是授权县级 以上公安机关进行统一登记和监督,待条件成熟时对视频 监控的安装再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2.安装的部位与范围问题。在解决了视频监控安装主 体问题后,紧接着应关注视频监控安装的部位,这首先需要 明确“公共场所”的具体范围,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具体的 规定和制度设置。狭义的公共场所,是指供不特定多数人 集合、逗留、游览或使用之场所,如车站、广场、银行等;广义 的公共场所,除上述公共场所外还包括集体场所,即相对固 定的多数人生活、学习、工作的场所,如物业小区等。“ 本 文所探讨的公共场所是指广义的公共场所。 对于在立法中规定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的主体,显 而易见只能是国家公权力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但前提 是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全,出于治安管理的必要,并且 符合比例原则的时候才能安装。安装具体部位的确定应综 合公共利益本位和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格尊严等原则来确 定。… 除此以外,对于集体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的立法规制, 除了遵守一些基本规定外,还应作出要求安装单位在安装 的场所、部位旁给出明确的告示或制作警示牌的强制性规 定,以减少和避免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摄到个人隐 私的情况。 3.获取信息的使用与管理问题。同视频监控在全国的 “遍地开花”相比,在管理上目前仅有一些省市出台了地方 性规定。这些地方立法中的规定各行其是,不尽一致,对视 频监控中获取信息的使用方面的规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厚 此薄彼的情况。因此,有必要进行全国性的立法,以法律或 行政法规的形式,对视频监控资料的保存时间、知情范围、 调取权限和使用方式等,通过具体明确的条文统一起来。 相信随着这项工作不断地发展完善,视频监控与隐私权之 间的矛盾将得到化解,既维护了公共利益,又保护了个人隐 私的双赢局面将会出现。 除此之外,还可以在借鉴发达国家对隐私权保护的先 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体制,形成对公民 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如设立独立的国家监督机构、确 立申诉程序等,完善视频侦查监控中隐私权保护的行政救 济制度。同时,尽快出台侦查机关共享社会信息资源的法 律法规,以便在侦查过程中共享对侦查破案有用的信息。 另外,有必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权利保障意识,从而 更好地保障公民基本权利。n 四、结语 随着“科技强警”理念的不断深入,我们应清醒地认识 到视频侦查监控在实践中的巨大效益,但也不容忽视它侵 犯公民隐私权的问题。考虑到追究犯罪和保障公民权利两 者的平衡,对这把“双刃剑”必须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总 之,在不断研究如何提高视频侦查监控价值的状态下,应保 持谨慎态度并尽快完善立法,并将其充分贯彻落实到侦查 实践中。同时,在视频监控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之间寻求最 佳动态平衡点,从而使公民隐私权得以切实合理、合法的保 护,实现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1】监控探头布下“天眼”,行业场所管控有方,动态防控网络建设 筑牢社会治安基石[EB/OL].http://www.yynews.tom.en/gb/nod e2/news/nodel0/userobjectlai187949.htm1. 【2】刘建军.论公共场所图像监视与公民权利保护——一个框架性 说明[J】.政法论丛,201 l(1). 【3】没有了监控录像,警察怎么就“无法破案”了呢[EB/OL】.http:// opinion.nfdaily.cn/eontent/2010—04/12/content10945257.htm. _【4】翁国明,汪成红.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J].浙江大学学 ̄,2002 (2). 【5】孙国芳.高校学生隐私权概念及谩权行为类型研究[J].太原师范 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6】吴道霞.警察执法与公民民事权利保护[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 大学出版社。201l:l19. [7】陈龙鑫.视频监控系统在犯罪侦防中的运用及其法律问题[J】.犯 罪研究。2010(3). [88】 300万摄像头盯住英国人民权组织呼吁保护隐私【EB/0L] .http://www.humanrights.tom.en/lmman/2007・03/28/content_l 53888 4.htm,2007-03—28. 【9】赵朝霞,贲小青.公共场所隐私权的保护[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 学报.2008(6). [10]余凌云,王洪芳,秦睛.摄像头下的隐私权[M】.北京:中国人民公 安大学出版社。2008:243. [11】陈睿.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使用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研究[J]. 中国安防,2007(7). 【12]曾文安.论信息化侦查与公民权利保障【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1f4). 【责任编校:边草】 ・l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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