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文件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南科人防发[2006]13号
关于开展人防知识征文、征画(摄影)作品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十周年,按照开展《人民防空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县人防办与县教体局商定,今年九月在全县开设人防知识教育的学校开展征文、征画、征摄影作品有奖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作品主题
“十年人防知识教育”和“我爱人防”
二、 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应贴近生活、贴近人防、贴近实际,真实记录我县人防知识教育发展历程,展示人防建设成就,反映学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展现城市建设风采和祖国山河的壮美,抒发学校师生的人防情怀。重点反映学校人防知识教育的成绩和风貌。
2、征文以人防知识教育为主,作品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3、书画作品:创作方式及风格不限,尺幅不限,材质不限,形式不限。作品不需要装裱或装框。
4、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投送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参赛作品一律送六吋照片。
三、参赛范围
开设人防知识教育学校的学生、教师和教工,县教体局和县人防办工作人员均可参加。
四、评奖办法
本次活动设单位组织奖;作品一、二、三等奖和参赛奖。对获奖的单位和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奖品。
五、注意事项
1、对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出版活动中使用,所有参赛作品如有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一切责任。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2、参赛作品由学校组织统一送县人防办(县政府大楼九楼西)。截稿日期:2006年9月25日。
联系人:陈恒舜(人防办)电话5712321
南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人防 征文征画比赛活动 通知
抄 报:市人防办,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张远,县政府刘
丽副县长
南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6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30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