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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制度

2022-08-13 来源:步旅网
烧结厂工段(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工段(班组)长安全职责

1、工段(班组)长是工段(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辖区职工劳动环境及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工段(班组)辖区内生产、施工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检修技能,负责组织新(调岗)职工的班组级(四级)教育工作。

4、组织召开班前会和每周安全日活动, 布置班中工作任务及注意事项,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5、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负责组织事故的人员救治、现场保护和事故上报工作,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7、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 8、监督检查生产期间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制定本工段各岗位应急预案并经常演练。 9、熟知各系统的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及工作原理,了解各设备的基本构件,为检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10、检修作业时,工段长必须现场监管,对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制止,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考核。

11、认真组织好交接班工作,负责工段(班组)安全考核。 二、工段(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工段(班组)长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各种安全活动的记录,并保存备案。

3、对工段(班组)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有权越级上报。

三、职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参加安全培训、安全活动和应急演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3、落实岗位安全确认制、安全检查制、交接班制、联保互保制和事故报告制度。 4、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和应急处置措施,熟练使用安全防护器材及消防灭火设施。 5、非常规作业前必须作好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措施工作,填写非常规作业票。

6、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二章 工段(班组)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一、对人的确认

1、工段(班组)长或安全员要对当班职工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确认。

2、当班职工要对两个以上单位相互协作或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 3、职工要对互保对象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岗位规程进行确认。 二、对物的确认

1、职工要对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物料等安全状态进行确认。

2、职工要对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装置、监测仪器等完好情况进行确认。 三、对作业环境的确认

1、职工要对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进行确认。

2、工段(班组)安全员要对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进行确认。 四、对检维修作业的确认 1、岗位职工要对生产向检维修状态转换过程中设备停运、介质停送的可靠性进行确认。 2、岗位职工要对进入煤气、受限空间等危险区域作业的现场监测情况进行确认。 3、岗位职工要对检维修试车前安全防护和安全联锁情况进行确认。

4、岗位职工要对检维修作业中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确认。

第三章 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

一、安全生产互保制度

1、互保结对子的原则:两人及以上配合作业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3、工作前,工段(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检修)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1、联保原则: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

2、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第四章 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总体要求

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应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检查周期等,形成安全检查记录(明细表或台账)。

二、工段(班组)长检查要求

1、督促工段(班组)职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结合交接班组织班前检查确认。

3、对本工段(班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规程执行情况组织班中检查(每班不少于一次)。

4、针对岗位查出隐患采取控制措施。 三、班组安全员检查要求

1、对班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工器具使用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班组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每班不少于一次)。 3、对隐患控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对职工联保互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本班组危险源点按规定进行检查。 四、岗位职工检查要求

1、作业前按照工段(班组)安全检查表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确认。

2、作业中对设备运行状态、互保对子、联保对象的作业行为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控。 3、交班前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做好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段(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岗位职工培训时间规定

一般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二、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规程,各项全管理规章制度。

2、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防护知识,岗位隐患排查与治理。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4、有关的事故案例。

5、设备性能与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7、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要求

1、新上岗职工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工段(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工段(班组)职工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

3、岗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工段(班组)应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工段(班组)应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形式开展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章 工段(班组)会议制度

一、工段(班组)班前会

1、参会员工提前15分钟签到,工段长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组织召开班前会,参会员工将会议内容记录到笔记本上。

2、班前会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或事故案例。

(2)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使员工熟知工作中相应的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3)说明上一班的设备及安全设施运行状况,对遗留的安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4)明确安全值班负责人和安全检查的重点。

(5)对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情况进行提问或抽查。 (6)按照规定对D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记录在班前教育记录本上。 二、班组班后会

1、交完班后,班组长组织本班人员召开班后会,时间不少于5分钟,安全员负责记录。参会员工本人签到。

2、班后会内容:

(1)总结本班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2)对各岗位进行点评。

(3)通报班中发现的新隐患,提出安全方面的措施及注意事项。 (4)提醒员工上、下班安全出行。 三、工段周安全活动

1、工段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安全活动内容: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工段(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 (3)研究解决工段(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4)排查安全隐患,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措施、建议。 (5)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第七章 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规定

1、工段(班组)长提前30分钟组织本班人员汇总本班工作,准备好交接内容。 2、交班人主动向接班人介绍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通知。 3、有以下情况应拒绝交班并汇报主管领导:

(1)接班人班前饮酒或精神异常。 (2)交班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尚未弄清。 (3)接班负责人未按时到岗。

4、交班人必须实事求是交清班中全部情况,不得遗漏、隐瞒。 5、本班内有条件解决的问题不得遗留交班。 二、接班规定

1、接班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后提前15分钟参加班前会。 2、接班人提前按巡检路线和内容检查设备。

3、与交班人对口交接,由双方当班工段(班组)长在交接班记录上签认。

4、接班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如确因设备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处理好,经接班人同意,双方确认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5、接班时由接班工段(班组)长组织本岗的检查工作。 三、其它有关规定 1、严禁脱岗交接班。

2、交接班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工段(班组)长协商解决或报上级裁决。

3、交接班中遇有操作未完成或突发情况,应暂停交班,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再正式交接。

4、工段(班组)应规范交接班内容,并保存交接班记录。

第八章 工段(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工段(班组)应对以下行为进行安全奖励 1、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的。

2、纠正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3、积极提报安全合理化建议的。

4、在上级组织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5、积极参加突发事故或上级安排救援的。

6、在工段(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中有创新的。 7、在安全生产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二、工段(班组)应对以下行为进行安全惩戒 1、无故不参加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的。 2、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3、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4、盲从违章指挥的。

5、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的。 6、其他违反工段(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7、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按规定使用或损坏。 8、作业现场卫生不合格。

9、抽背安全操作规程、本岗位安全职责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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