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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述
为了全面提高机关食堂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高开发区清风乡人民府现对辖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二、服务内容: (一)用餐要求: 1、用餐人数:
食堂就餐人数:早餐30左右,午餐40人左右,晚餐10人左右. 2、供餐价格标准: 早餐6园; 午餐14园; 晚餐7园; 3、用餐时间: 早餐8:00—9:00; 午餐12:00—13:00; 晚餐18:00-19:00;
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4、 工作用餐:采取自助餐形式,菜品新鲜及多样化,做到菜品荤素搭配合理、科学、营养。
早餐:、稀饭、馒头、包子、豆浆、牛奶、油条、面条,蔬菜三种。 午餐:四荤两素一种汤一种水果,或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同价位的菜品. 晚餐:两荤两素一种汤,或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同价位的菜品。
6、 接待及会议用餐:桌餐菜品丰富精美,味道好,价格合理。(公务用餐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标准准备,单独结算)。
7、 服务管理供应商在节假日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用餐保障。 8、餐食须自制且品种多样,能及时更换味道鲜美,且每餐餐食均需留样备查.
9、 :必须严格遵守XX相关法律法规策,自觉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在经营期内不得发生、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等事故。
10、 所有物资的采购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获取相关检验合格证书并存档备查,不得采购转基因食用油、米、酱油、醋、盐等原材料,采购市场监管部门禁止的添加剂等原料,肉类应当在本地采购、当天采购,必须获得检验合格证等(具体质量要求在合同中逐一明确)。
(二)人员要求:
1 、根据食堂运行情况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应满足加工经营、餐厅服务等XX项工作的需要,投标人应投入足够数量能让食堂正常运转的员工。
2 、食堂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3、 投标人所有员工劳资纠纷、工伤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
4、 投标人须派长驻沟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现场经理负责现场管理。成交后,现场经理必须到采购人处报到,严禁借人投标,并且必须要在管理现场工作.现场经理须接受采购人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的投标人须进行人员调整.
(三) 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 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 、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均应按规定建立帐卡和记录。
3、 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备设施应规范操作,确保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4 、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5 、按照XX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工作。
6、 因服务项目扩展及业主服务要求所需的设施设备由采购人配置,接待
及会议用餐餐具及物品原则上由运营方添置,合同中止后运营方不得带走餐具。
(四)食堂卫生管理:
1、 严格执行《人民法》及有关餐饮制度。 2 、 实行原料进出制度。
3、 坚持一检,二洗,三切的蔬菜加工流程,荤素分开专用。 4、 食品烧煮符合工艺要求。 5、 严格控制使用添加剂。
6、 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7、 卫生检查都有记录。 (五)食材供货要求:
1、所供应的食品原料应符合XX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定型包装类产品应具有 S 标记。
2 、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XX标准GB2715-2021要求,大米应符合当年二级以上籼米,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XX标准GB2716—2021要求,使用压榨菜籽油,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用油等材料。
3、所供应猪肉须为鲜肉,根据需要进行相应加工,猪肉应符合**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4、所供应牛、羊、兔禽等其它家畜家禽白条肉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
5、所供应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禽蛋必须保证新鲜。
6、所供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 2762-2021 规定. 7、严禁供应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8、接待及会议用餐外购菜品,由成交人负责购买并负责,不得加价出售. (六)服务水平测评
1、供应商应制定每周的菜谱报采购人审核、备案,采购人可对菜谱提出合理修改建议,每周一在食堂明显的位置公布本周菜谱,接受采购人及就餐人员的监督。
2、 工作人员需按岗位统一着装,整洁端庄,佩戴口罩上岗,做到服务及操作程序规范,态度端正,主动热情,文明服务。
(七)考核办法
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食堂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若根据采购方的干部职工就餐满意度低于70%(不含70%),供应商应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做好整改落实,若供应商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70%(不含70%),或一月中采购方的干部、职工连续有三次进行投诉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财保障和考核合格的条件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质量要求:遵循人民法. (三)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水、电、气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函)
2、餐饮管理服务所需的低值易耗品:洗涤用品、纸巾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须按采购人规定执行,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法》,承包期内若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销售伪劣商品等重**全事故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立即终止该合同;
5、食堂的环境设施不得随意改造,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食堂具备实现供餐功能的基本设施、设备,现有设施、设备将移交成交供应商使用。若有短缺设施、设备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的,产权属于成交供应商,履约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食堂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划分:原则上1000园以下的小型维修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由采购人承担.如因成交供应商操作不当产生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四)验收方法:按川财采[2021]32号文件、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签订的合同、XX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五)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结算方式:根据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件XX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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