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对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目的是激励每一位销售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提高销售量,完成销售目标。
第二条 业绩考核的范围是分公司经理除外所有销售业务人员。 第三条 业绩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易于理解和操作,完整;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为主,惩为辅。
第四条 考核办法分为两大部分: (一)月收入方面考核 1、 基本工资 2、 销售量目标考核 (1) 业绩提成 (2) 超额提成 3、 管理目标考核
业绩奖金
(二)年终奖金与晋升奖惩方面考核
注:销售人员收入=基本工资+70%(业绩提成+超额提成)+业绩资金+年终奖金
第五条 各分公司根据所辖区域实际销售状况,采取划分销售区域,下达区域销售目标和安排区域销售人员。销售区域的划分十分重要,销售区域的设计应考虑以下三点需求:
(一)使每个销售人员有足够的销售潜力取得合理的收入。 (二)使销售人员认识到销售区域的分配是合理的。
(三)使销售人员有足够的工作量。 第六条 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 (一)试用期销售人员工资 1、 试用期:三个月—五个月 2、 基本工资:300元/月
3、 转正:(1)可提前转正;(2)可顺延转正时间至5个月
4、 下岗:试用期从开始至延长期结束,任何时间试用人员均可责令下
岗。
说明:试用期间鼓励新进人员提前转正,这也是对新进人员的一种奖励;随时下岗与顺延试用期是一种反向激励,让新进人员也有一定的压力感;试用期间可没有硬性销售指标,但可以规定考核项目,据销售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业绩提成奖。 (二)星级销售人员薪资 1、 一星级:400元/月 2、 二星级:500元/月 3、 三星级:600元/月 4、 四星级:700元/月 5、 五星级:800元/月
说明:给销售人员分级的目的是(1)留有薪资提升的空间;(2)级别是能力的体现,增加销售人员的荣誉感;(3)有的销售人员专业水平很高,业绩突出,但不善于管理,只可单兵做战;(4)定级的标准一定要合理、公正,否则会出现负作用。
第七条 销售人员主要以销售量目标完成程度进行考核: (一)业绩提成
1、 以当月完成的销售量计算销售目标完成率,以当月回款计提成金额。 2、 目标完成率在60%(含)以下无提成,60%—100%(含)之间可
有1%提成。
例:当月销售目标为100辆实际销售90辆,目标完成率90%,回款为30万元。
提成金额=(90%—60%)×30万元×1%=900元 (二)超额提成
1、 销售目标完成率100%以上部分,享有1.5%的提成。
2、 例:当月销售目标为100辆实际销售120辆,目标完成率120%,
回款为40万元。
超额提成=(120%—100%)×40万元×1.5%=1200元
(三)业绩提成和超额提成的总金额的70%发给销售人员,30%留作管理
目标考核。
例:销售量目标考核后的提成额为70%×(1200+900)=1470元 第八条 销售量是评价销售人员业绩的重要指标,但不是唯一指标,还必须以管理的目标来进行考核,否则,销售人员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将来的发展。有些销售活动虽不能直接实现销售收入,但对将来的销售工作影响很大,因此有必要以其它指标来进行考核。
(一)管理目标项目与对应考核最高分 1、服从上级领导 10分
2、回款情况 10分
3、市场信息收集与反馈 5分 4、经销商档案建立程度 10分 5、开拓新客户数量 10分 6、现有客户升级幅度 5分 7、合理化建议 5分 8、列为“滞销品”的销售情况 10分 9、业务回报 5分 10、区域退换货情况 5分 11、客户投诉情况 5分 12、出勤情况 10分 13、月出差天数 5分 14、业务知识技能 5分 注:管理目标考核总分为100分。
(二)管理目标每月进行考核,得分分为三个档次 1、60分(含)以下 30%全扣 2、60分—80分(含) 50%下发 3、80分—100分 100%全发
例如:销售人员得分为70分,则业绩奖金=50%×(2100-2100×70%)=315元
第九条 年终奖金与晋升奖惩方面考核。 (一)奖惩架构
1、 奖励: (1) 记功 (2) 记大功 2、 惩罚: (1) 记过 (2) 记大过 (3) 撤职 (4) 开除
3、 (1)全年度累计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计三小过=一大过
(3)功过相抵:例一功抵一过,一大功抵一大过 (4)全年度累计三大过者解雇 (5)A、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3分 B、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9分 C、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3分 D、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9分 (二)奖励办法
1、 提供公司“合理化建议”,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功一次。
2、 该“合理化建议”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另外再给予重奖。
3、 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损失者(即呆
帐),记功一次。
4、 开拓“新地区”、“新客户”,成绩卓著者,记功一次。 5、 达成上半年销售目标者,记功一次。 6、 达成全年度销售目标者,记功一次。
7、 超越年度销售目标20%(含)以上者,记功一次。 8、 其他表现优异者,得视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三)惩罚方面
1、 挪用公款者,一律开除。公司并循法律途径向保证人追踪。 2、 做私生意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开除。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
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二次。 3、 与客户串通沟结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开除。
4、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不许喝酒),
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处理(按日不发给薪资),并记大过一次。若是领导协同部属者,该领导撤职。
5、 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
过一次,情况严重者开除。
6、 外出活动记录表内容失实三次者,记过一次。 7、 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8、 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9、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10、 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领导查获者,记过一次。 11、 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12、 公司规定填写的报表,未缴交者,每次记过一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