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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管理办法

2023-07-06 来源:步旅网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实行有效的全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一岗双责”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和奖惩。 3.引用文件

3。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管理职责

4.1 安全科:负责统计安全事故信息并确认指标完成情况,负责参与相关部门安全工作目标及日常安全工作考核。

4.2 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车队安全工作目标及日常安全工作考核,负责落实目标奖惩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目标考核原则及分类

5.1。1目标考核坚持奖励为主、处罚为辅、全员参与和不断提升原则。 5。1。2目标考核包括:

1)各科室、车队年度安全生产指标考核 2)各科室、车队月度/季度工作指标考核 3)全员日常安全工作考核

4)从业人员(如驾驶员安全行车)奖励等。 5。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公司应依据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和年度生产计划,在每年年初确定系统考核指标,主要包括责任事故频率、责任事故死亡率、责任事故受伤率和责

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等四项数据的整合工作。

5。3奖励

5。3。1每年末由安全科统计确认公司总目标完成情况。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超过指标要求,即视为该考核单位没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公司将依据岗位责任对管理人员实施安全奖。

5。3.2公司职能部门安全奖总额按下列原则计算:

安全奖总额=岗位奖金*相应系数 5。3。3 公司职能部门各岗位奖励系数

序号 1 2 3 4 5 经理 安全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 车队负责人 财务科科长 岗 位 系数 1。2 1。1 1。05 1。05 1。05 5.3.5 安全指标否决

1)年度内发生1人重伤及以上责任安全生产事故的,取消优秀的参评资格。

2)年度内发生1人死亡及以上责任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各科室、车队取消年度安全奖。

3)年度内发生责任火灾死亡事故或发生责任火灾事故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发生火灾事故的科室取消全部年度安全奖。

5.4 月度/季度安全工作考核 依据办公室《员工考核办法》执行. 5.5 全员日常安全工作考核

5.5。1公司员工未履行公司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每发现一次记工作失误一次,失职性质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罚款 50 元。

5.5.2公司员工对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未提醒指出或未向有关科室及时反映的,给予警告处分,罚款 50 元;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罚款 100 元。

5。5.3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制度违章指挥,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罚款 50 元。

5.5.4管理人员隐瞒事故不报,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罚款 50 元。 5。6 从业人员安全行车奖励

5.6.1每连续安全行车2万公里,给予嘉奖现金 20 元。 5.6.2每连续安全行车10万公里,除给予嘉奖、晋级外,同时另外奖励现金 50 元。

5.6。3每连续安全行车20万公里,除上述奖励外,另外追加奖励现金 100 元。

5.6。4累计安全行车50万公里,除上述奖励外,另外追加奖励现金 200 元.

5.6。5超过安全行车50万公里,每增加安全行车10万公里,奖现金 100 元。

5.6。6安全行车达到60万公里时,奖励现金 1000 元,并发放百万公里无事故证书。

5。6。7连续安全行车70万公里以上且继续驾驶营运班车的,每月发放特殊安全奖 50 元,每增加安全行车10万公里,另外奖现金 50 元。

5。6.8连续安全行车80万公里以上且继续驾驶营运班车的,每月发放特殊安全奖 100 元,每增加安全行车10万公里,另外奖现金 80 元。

5.6。9特殊安全奖只在驾驶员岗位享有。

5。6。10享受特殊安全奖的驾驶员,因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里程回零时,特殊安全奖从发生事故当月开始取消。驾

驶员因发生轻微责任事故扣除部分安全里程时,安全里程重新累计到原值前特殊安全奖不重复发放。

5.6。11驾驶员因安全事故或安全违纪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处分期间(累计时间不足或超过30天按整月计算)特殊安全奖金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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