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或医院(盖章): 单位代码 工伤号 社会保障 姓名 性别 号码 职务或伤亡 受伤 伤亡地点 工种 时间 部位 劳动能工伤认护理 力鉴定伤残等级 定编号 等级 编号 待遇 事故1.伤(病)2.死亡3.旧伤复发4.康复治疗5.配置(更换)辅助器具 伤害 6.老工伤7.伤残退休8.终结工伤保险关系9.缴纳医保费 10.医院直接项目 (打√) 职业病 结算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单据张数 医保所属统筹区 供养亲属情况(仅限工亡填写) 姓名 与亡者关系 医疗费单据总金额(元) 医保基金垫付金额(元)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经济收入 性别 领取方式(打√) 工伤一 1、按月领取 至四级者填写 2、一次性领取 伤亡原因 职工所在单位意见 备注 (请在选项下打√,并签名) 申请 1、同意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签名(盖章): 人年 月 日 意 2、不同意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签名(盖章): 见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二份,社保局和申请单位各存一份;2、一至四级工伤人员须慎重选择是否办理伤残退休手续,选择后不能更改;3、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选择办理伤残退休手续,并要求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个人申请书,签订合约,同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4、无医保基金垫付情况时对应项金额填0;5、其他需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6、申请医院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的,申报单位处盖直接结算所在的医院,无须再填写职工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填表人: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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