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高空作业车进场要求:
1、 高空作业车进场必须携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及中文版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文件,由总包单位收集后报监理审核。
2、 高空作业车进场后必须进行统一编号、定人定机,严禁随意调换。
3、 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生产厂家或租赁单位的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或租赁单位发放操作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证操作。
4、 高空作业车进场后,应对操作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 高空作业车进场后必须由使用单位和总包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设合格牌,并标注限重操作人数、限重重量,对机况较差,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车辆严禁进场使用
6、 高空作业车进场后,在设备的显著部位挂示验收合格牌、监护人员和操作人员信息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识.
二、高空作业车使用要求:
7、 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身体条件需符合上岗要求,严禁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车操作,严禁酒后上岗。
8、 高空作业车使用期间必须要有旁站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不得脱岗,作业高度在20米以上时,监护与操作人员需配备对讲设备.
9、 分包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在每日高空作业车作业前召开安全晨会,明确施工内容及步骤、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作业环境、操作人员、试机运行的检查工作。
10、 高空作业车启动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检查各项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盘齐全完好;各种操纵手柄,开关等应灵活可靠,安全装置和保护限位应完好可靠。并由当班班长做好班前记录。
11、 高空作业车应在规定位置进行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作业区域及高空作业车行驶线路的地面需坚实平整,满足车辆载荷,整车倾斜度不大于3︒,不允许在斜坡上作业.
12、 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和穿软底防滑鞋等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上的挂钩必须挂在工作平台栏杆上或作业面上方可靠的挂钩处,不得在平台栏杆上坐、站或攀爬。
13、 高空作业车作业平台内操作人数不得大于2人.
14、 高空作业车作业环境在空中时,与操作平台水平向位置障碍物应保持3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与垂直向上部和下部的障碍物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
15、 当一个作业区域内有多台高空作业车同时作业时,必须配备多名监控人员;当高空作业车需进行移动或起重臂伸缩,必须有监控人员旁站监控;同一区域严禁两台及以上
高空作业车同时移动或起重臂伸缩.
16、 高空作业车上下前后移动调整位置时必须停止施工作业后方可操作,在操作区域内只能进行低速挡运行,在所有行驶和转向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面对行驶和回转方向,并应确保工作平台承载面与上部构筑物有不小于1。6米的安全距离(使用时未能满足1。6米安全距离,应有保护人员挤压伤害的具体措施,并对人员进行交底)。
17、 高空作业车禁止用作拖、拉或运载材料物品工具。不可将高空作业车任何部件作为其他物体的支撑或当起重机使用。高空作业车不得在超过说明书规定的纵坡或侧坡上行驶。
18、 在高空作业车操作平台内应设置工具袋,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必须装入工具袋,严禁在高空抛接物品.严禁各类工具散件放置在平台上,以防坠落伤人。
19、 严禁在工作平台内架设梯子或放置垫物加高作业或用长板伸出作业平台外以增加作业范围,高空车工作平台四周应有不低于高1.2米的防护栏杆,并在平台上应设置一扇向内开启的防护门方便施工人员进出。高空作业车行走时工作平台摆动应复位,不允许在摆动状态行走,转向操作摆动到最大位置时,必须低速进行。
20、 夜间操作高空作业车必须保持照明充足,严禁使用太阳灯作为照明,在设备的回转部位应设置反光标记。
21、 作业完成后,平台必须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或油污。停车时高空作业车应把臂杆或工作平台退回原位,停靠在安全位置,确认停放现场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22、 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作业。当现场有高压电线时,高空作业车与相邻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高空焊接作业严禁将高空作业车作为接地线使用。
23、 当警报器、警示灯和指示灯亮起时,应暂停作业,查明原因解除警报后,方可继续工作,无证人员不得擅动高空作业车的安全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车并报告相关部门,决不允许高空作业车带病操作。操作人员应做好设备例保工作,租赁单位或产权单位按规定做好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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