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南通市科技进步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4年度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工作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重点奖励实现技术突破的原创性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应用性成果,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高端攀升的突破性成果,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
根据《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近两年在实施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过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南通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科技成果。
今年按项目的专业内容设10个专业组,分别为:01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是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和以云计算为代表的高端软件等);02智能建筑(含现代建筑技术及材料、现代计算机技术、现代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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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现代控制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03海洋工程与高技术船舶;04生物技术与医药;05能源与环保;06材料与化学工程;07先进制造与智能装备;08医疗卫生;09农业、林业、养殖业;10交通、水利、土木、纺织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应当是在我市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且满一年的科技成果,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我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成果(不含社会公益类)至少获1件发明或2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医疗卫生项目研究成果必须经临床应用一年以上且证明安全有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且论文发表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
3、已获南通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用过的知识产权证明、应用证明和论文等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4、连续两年申报未获奖且未有新的实质性进展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5、同一人不得以项目第一完成人同时申报2个项目。 6、申报项目推荐之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主要完成人排序、成果简介、经济社会效益等,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申报材料
1、推荐材料由《推荐书》与附件组成。按照系统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附件均需扫描、粘贴在《推荐书》正文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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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纸质版内容应与上报的电子版一致,从系统生成打印,装订成册,纸型为A4,竖装,字型不小于5号字。推荐材料一式2份,其中1份附件材料应是扫描前的原件,并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装订后的推荐材料不要另加封面。
2、附件由科学技术评价证明材料和成果应用证明材料组成。科学技术评价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标准、论文、查新报告、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品种审定证书、新药批准证书、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证书等;成果应用证明材料包括用户意见、效益证明、税收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其中查新报告须一年内由国家、部、省认定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效益证明须加盖财务专用章,税收证明须加盖税务专用章。
四、申报时间
2014年南通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9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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