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 汉代 魏晋南北朝 隋初 科举制发展 察举制度:征辟、贡举 九品官人法(九品中正制)陈群 设中正官,给士人分九品,选前三品者授以官职,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集中选士大权,分科举人。 隋炀帝大业3年(607年)定十科举,我国历史上科举制度创立的开始。 全面推行科举取士,正式完成了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的国度。从此科举制成了知识分子入士的基本途径。 考试程序: 生徒、乡贡 乡试(地方)——省试(中央尚书省礼部) 考试科目: 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 经常举行的:重进士轻明经 明经(汉代开始,五经义理,时务策问) 进士(隋代开设,试时务策问,经义) 考试方法: 帖经:填字 墨义:对经义的问答, 口试:口答经义 策问:人事政治,设事指题,被试者做文章, 诗赋: 一系列改革措施 殿试制度,别头试,糊名誊录制,扩大及第名额,更加规范完备 北宋三次兴学: 1. 庆历兴学 范仲淹 (普设官学,改革科考,建立太学,推行胡瑗“苏湖教法”分斋教学:经义斋学六经,治事斋学治兵水利算术) 2. 熙宁兴学 王安石 (改革太学,三舍法:外舍内舍上舍) 3. 崇宁兴学 蔡京(县学州学太学系统,建辟雍,扩太学,罢科举,学校取士) 仿宋制,开创以朱熹注释的四书五经作为考试的模本,考题大量出自四书,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作为答题依据。 积分法:国子学实行分斋教学,采用积分法,年终积分8分以上升补上一级,是对三舍法的继承和发展。 始设社学:设在乡镇地区、最基层的、以民间子弟为教育对象的地方官学。 科举内容决科举制度日益完善,日益形式化,八股取士制确立。 定学校教育八股: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内容,学校股。 唐代 宋代 元代 明代 沦为科举的八股文的诞生和流行,预示着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先进的人附庸 才选拔制度走向僵化没落,封建社会教育开始走向衰落。 明朝继承和发展社学制度,使之完善,广泛设立了社学,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成为对民间儿童初步文化知识和伦理道德教育的重要形式。 “监生历事”:规定国子监生学习到一定年限,分到政府各部门“先习吏事”三月到一年,期满后考核任官,实习制度,促进学校教学,提高人才素质。 清代 因袭明制,更加繁杂周密,程序: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八股程式。 六等黜陟法:生员的等级根据学业成绩升降,紧密挂钩,调动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 县以下设社学,与府州县学在学制上联系。 1905年科举制废除。 科举制与学校教育 积极作用: 1. 推动学校教育发展 2. 儒家经典内容,对于学校教育内容统一,标准一致,读书人积极向学风气有积极意义。 3. 明法,明算,童子,武举等对于当时的重文轻武,重经轻算有一定冲击。 消极作用: 1. 影响学校教育,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内容局限,死记硬背。教条主义,形式主义,不利于选拔培养诗集能力的人才。 2. 败坏学风、士风,腐蚀士人思想。读书、应考、做官紧密相连。 3. 最后的取舍全在主考官礼部等,标准以权势门第为转移。毒害知识分子精神面貌,败坏学校和社会风气。 是我国封建社会选士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总结了汉代魏晋南北朝选士的经验和教训,较严明地开创了考试取士制度。寒门子弟有机会进入仕途,与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相比有进步合理之处,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 18,19世纪欧洲的文官考核制度吸取了科举合理因素。 科举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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