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湖北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李林国)
甲方为确保雍景新城(一期)工程基础施工的顺利进行,决定将该工程基坑中的桩头进行破碎凿除,并将该施工任务经议标协商后交乙方承包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雍景新城(一期)桩基工程 二。工程地点:赤壁市龙翔大道东侧
三。工作量:暂定645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清工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所有破桩机械和修凿工具均由乙方自备,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电,保证每根桩的凿除工作面,并将凿下的混凝土渣子及大桩头运走.桩径0.6米 元/根,桩径0。8米 元/根。
五.工期要求: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单栋建筑)完成所有超长桩头的破碎、修凿和清理任务,并接受甲方与监理在施工中的质量监督与检验。 六.承包施工范围:1#楼,2#楼,3#楼,商铺一,商铺二,会所超长桩头破碎、修凿桩面.
七.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桩面修凿标高,并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严禁在施工中对设计控制桩面标高以下部份桩基超凿、受损。 八.付款办法:在乙方完成100根桩后,经监理和甲方对其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按实际完成的桩数付款100%,工程款(劳务费)含税,担供发票。
九.对乙方施工行为的要求:
1。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2. 乙方不得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承包.
3. 每天保证工完、场清;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和宿舍卫生干净。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终止。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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