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总分100分)
一、总分为100分,涉及省、市58.4分;涉及区县41.6分(其中资料查看30.6分,现场查看11分)。
二、资料查看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共20分,涉及省、市17.6分,县区2.4分。我区得1.4分。
1.1项中第三条涉及县区1分,县级明确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根据区政府办发[2010]57号和[2012]4号文件,我区已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协调等工作,得1分。
3.2项中涉及县区1分,我区2011年落实经费为7万元,人口为24.3万人,万人拥有食品安全经费为0.29万元,不得分。
5.2项中第二条涉及县区0.4分,根据我区质检、工商、药监等部门提供资料,得0.4分。
(二)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共33分,涉及省、市12.5分,县区20.5分。我区得20.5分。
△1.2项涉及县区1分,我区无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标化得1分。
1
1.3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得1分。
1.4—1.5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此类食品生产企业,标化得1分。
1.6项涉及县区2分,根据工商部门提供检查标签标示资料,得2分。
1.7项涉及县区2分,根据食药部门提供检查餐饮单位自制调味剂、自制火锅底料中食品添加剂等资料,得2分。
1.9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药监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化工厂和药品生产企业,标化得1分。
2.1项第二、三条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工商、药监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我区未发现问题乳粉,得1分。
△2.2项中第三条涉及县区,我区无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标化得0.5分。
3.2项涉及县区1分,我区无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标化得1分
△3.3项涉及县区1分,我区无养殖场(户),标化得1分。
△3.4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经信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屠宰环节,标化得1分。
4.1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区政府办[2010]70号文件,我区已建立“地沟油”区长负责制,得1分。
2
4.3项涉及县区3分,根据质检、工商、食药部门提供打击违法收集加工餐厨废弃物资料,得3分。
4.4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食药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生物柴油、工业油脂、动物饲料相关生产加工企业,标化得1分。
4.5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工商、药监等部门提供资料,工商检查集贸市场记录等资料,得1分。
5.2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经信局提供检查肉类资料,得1分。
7.2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经信局提供检查酒类资料,得1分。
(三)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共8分,涉及省、市6.8分,县区1.2分。我区得1.2分。
3.1项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4分,我区无举报案件,得0.4分。
4.1项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4分,我区无举报案件,得0.4分。
5.1项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4分,根据区食安办挂网宣传举报奖励资料,已公布举报电话等,得0.4分。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共6分,涉及省、市5.3分,县区0.7分。我区得0.7分。
1.1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5分,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
3
预案(讨论稿)已出台,得0.5分。
2.1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2分,根据区食安委办应急演练资料,得0.2分。
(五)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况共8分,涉及省、市6.2分,县区1.8分。我区得1.4分。
1.1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4分,我区未建立案件线索执法联动机制,待省、市明确并建立后,我区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建立该机制,并明确实施。
2.3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区食安委办收集取缔 “黑窝点”资料,得1分。
3.1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2分,我区无违法犯罪案件,得0.2分。
3.2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2分,区公安分局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我区无违法犯罪案件,得0.2分。
(六)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情况共6分,涉及省、市5分,县区1分。我区得1分。
1.2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2分,根据区食安委办收集舆情监测资料,得0.2分。
2.1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4分,我区食品安全信息全年26期,均已上报,得0.4分。
3.1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2分,我区无案件。得0.2分。 3.2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2分,根据区食安办收集和上
4
报打击“黑窝点”资料,得0.2分。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共8分,涉及省、市5分,区3分。我区得3分。
2.1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2分,根据各职能单位报送和区食安办收集的培训资料,得0.2分。
2.2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4分,根据区食安办收集的培训资料,得0.4分。
2.3中第三条涉及县区0.4分,根据区食安办收集的培训资料,得0.4分。
3.1涉及县区2分,根据区食安办收集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及网络资料,得2分。
(八)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共11分。涉及县区11分,我区标化得5分,其余6分待现场查看后评分。
1.1—1.3我区无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标化得3分。
2.1涉及县区2分,现场查看生产企业,后评分。 3.1涉及县区2分,现场查看流通环节单位,后评分。 4.1涉及县区2分,现场查看餐饮服务单位,后评分。 5.1我区无粮食收储企业,标化得2分。
综上,除去现场查看6分,我区涉及分数为35.6分,自我评分为34.2分。
5
﹡加分项:我区已建立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根据食药部门提供的三级监管网络资料,得1分。
﹡减分项:2011年我区未发生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不扣分。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