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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金融宣传工作总结

2020-07-07 来源:步旅网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法定义务,如果出现与个人金融信息相关的不当行为,不但会直接侵害客户的合法权益,也会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诉讼风险,加大运营成本。因此,这次活动以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维护从事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xx]17号)及《关于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宣传工作的通知》(克银办[20xx]97号)文件内容要求,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制意识,积极开展了多方位,全角度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依法规范金融机构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行为。现将宣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至4月26日)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制意识。二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相关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内容,编制宣传资料及培训资料,并做好活动策划的准备工作。

  二、宣传实施阶段(4月27日至5月1日)

  一是认真宣传学习,严格落实执行。二是在各支行摆放了宣传单、宣传海报、宣传折页、设立咨询服务台、电子显示屏演示等各类宣传。组织人员大力向公民、客户以及金融机构干部职工积极宣传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切实增强个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金融信息实施保护的法制意识。三是积极组织各支行负责人,业务主管及员工培训学习,强化员工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意识,明确掌握个人金融信息的范围以及依法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具体规定、程序、流程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员工非法使用、泄露、出售个人金融信息,做到人人监督,切实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四是结合自身开展了一系列的日常金融业务活动,认真宣讲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强调金融机构及员工违反规定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给客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群众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积极开展现场讲解和辅导。

  三、宣传总结阶段(5月2日至5月10日)

  召开了宣传工作的总结会议,对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进行查漏补缺,总结这次宣传工作中经验和不足,并提出今后工作措施,积极的做好此项工作。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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