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协同治理,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全面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应对各类季节性、阶段性突出风险,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6月5日)。各村、社区立足本辖区、本行业,迅速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对已经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建立清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__年6月6日至20__年9月25日)。各村、社区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村、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到位。各村、社区每月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月28日前报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总结阶段(20__年9月26日至20__年9月30日)。各村、社区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并立即采取补救和应急措施,在问题隐患彻底消除之前确保安全。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中整治工作总结于9月底前报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人、车、路”隐患排查治理
1、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镇内客货企业及校车重点驾驶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①清理一批:12月10日前,对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的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定期更新相关情况。
②督促一批: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入户等方式,督促镇内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期开展驾驶证审验、换证和参加满分学习,确保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记满12分学习率的平均率均达到99%以上。对清理出的存在隐患的驾驶人,及时上报县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
③教育一批:对镇内客、货、危、校等重点车型驾驶人,以及有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或者发生按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每月集中培训教育不少于1次。
④打击一批:对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的驾驶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报县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取缔其从业资格。
⑤吊销一批: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交通违法行为,报县交通部门依法依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取消其从业资格。
2、重点车型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对全镇三类重点车型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理。
①“两客一危一货”。镇交通部门要督促镇内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所属企业隐患清零。对检验、报废即将到期的“临界”隐患车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APP等,逐企逐车提前警示告知。
②农村面包车。以村、社区为主,镇公安部门指导,逐村逐户具体落实。要依托镇交管站将面包车录入县“道路旁通安全农村管理系统”,确保录入率达99%以上;要督促指导村、社区交管站、劝导员逐车上门排查、核实情况、摸清底数,通过手机短信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对有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违法未处理较多等行为的面包车主开展“一对一”提示警示,督促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或处理交通违法,提示及时维修保养车辆,安全文明守法驾驶。
③渣土车、工程运输车。镇交通运输、公路站要依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管理的建筑施工工地在用车辆进行排查,凡报废车辆,一律清退出运输市场;凡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督促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工地运输。
3、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应急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__]55号)。对“两客一危”、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场站,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对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班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开展专项治理,对不符合通行条件的坚决取消。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根据运营行为和路线、里程要求配备包车驾驶人员的政策,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从事旅游客运业务。
4、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公路由村、社区负责,紧盯桥梁、隧道、路口、重点线路、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隐患开展清理。一是排查治理桥梁和隧道隐患。根据道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分工,各村、社区要对所有高速公路的桥梁、隧道,国、省、县、镇道干线和农村公路桥梁开展隐患排查,澄清底子,分类处置。二是排查路口隐患。对国、省、县、镇道干线公路与农村道路交叉口,要参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全面排查,采取设置减速带、完善警示标志、增设交通信号灯等措施,治理路口隐患。三是排查客车、校车通行线路安全隐患。镇交通运输、教体等部门要联合对通行客车、校车的线路进行隐患清零。四是排查路段隐患。镇交通运输、公路、城管、公安等部门和村、社区要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路段特别是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安装相应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尽快治理到位。五是及时抄告事故多发点段隐患。镇交管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提出隐患治理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清零。
(二)全面加强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
1、开展渣土车、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立足职能,扎实开展渣土车和工程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私自改装、沿路抛洒、在禁行区域禁行时间违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超限超载的,一律卸货、交通违法消除后方可放行;对非法改装车辆、货车“大吨小标”的,一律强制恢复原状,并对非法改装窝点依法打击;对驾驶报废、拼装车辆的,予以行政拘留,依法顶格处理;对多次违法的车辆、企业,要依法将其清退出运输市场。
2、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四类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四类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对上述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依法顶格处理,对驾驶人罚款、记分,并对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及客货车“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酒驾、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不按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集中整治工作机制。要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加大集中行动的密度和频率,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减少涉酒涉毒事故发生;要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检和路查,密织防控网络,着力打击客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突出节假日景区、山区等道路管控重点,有针对性部署路面勤务,确保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4、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管理、车辆动态监管和维护保养等制度规定;要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车辆例检和安全告知等制度规定,严禁超员车辆出站以及车辆、驾驶员“带病”上路。镇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打击力度,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在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对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处置,对严重超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平交路口、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强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调查
在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中,镇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分刑事责任、管理责任、民事责任三个层次,围绕人、车、路三个方面,从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车辆安全监管、车辆生产和维修、道路建设养护、行业监管等环节入手准确划定事故责任,全面排查管理责任。除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外,并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车主、企业或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失职渎职、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四)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强化社会面宣传教育。镇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围绕冬季气候特点,及时公布镇内事故易发路段以及易受山洪、雨雪、团雾影响路段,提示恶劣天气条件行车安全事项;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重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终生禁驾的客货运驾驶人名单和交通违法多、事故突出的运输企业。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制作专题宣传资料,积极组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整治相关新闻报道。
2、强化重点群体教育警示。镇宣传、交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体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场站、学校,依托自建短信平台、“双微”等信息化手段,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以及校车管理人员、驾驶人为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认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危害和后果。要组织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重点专业运输单位召开安全例会,督促驾驶员签订“守法交通”承诺书。要深入开展镇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引导群众“不搭黑车、不上超员车、不坐问题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加之道路运输活动频繁,各类交通安全风险叠加,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对镇内所有国、省、县、镇三级道路实行“双路长制”责任制,每条道路由镇派出所、镇交通部门各一名中层干部担任路长;其村、社区道路实行属地管理,由镇分包负责。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镇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应急、城管、教体、农业、文旅等站所要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镇有关站所要“零容忍”,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严管重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要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发生。
(三)严格督导检查。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将成立以派出所、交通运输等站所为主的联合督导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村、社区和重大风险点,以问题为导向,对各村、社区和有关行业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采取面对面交办、跟踪督办、限时清零、复核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不尽责、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站所和个人,全镇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造成重大后果或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村、社区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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