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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交通安全主题活动方案范文

2024-04-08 来源:步旅网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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