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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庆、中秋放假通知

2022-04-17 来源:步旅网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市、县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县中小学校(单位)20xx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20xx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10月8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2.各中小学校(单位)原则上应按照以上时间放假。

  3.各校应及时将学校放假时间告知学生及家长。如因错周错日放学等各种原因对法定放假时间有所调整的,需将调整情况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及有关科室(普通中小学校报基础教育科,职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分报成职教科、幼教科)。

  4.放假期间,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一切集体活动(包括组织学生集体秋游、补课等)。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节日期间,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责任。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确保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三、开展检查,整改隐患

  各校要在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前后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认真排查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学用房、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人群集中场所,在建工程和校舍危房应作为检查的重点。要注意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解决本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完善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节日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周密布置。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重点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专人严防死守。既要落实解决“硬隐患”,也要注重落实检查责任制、应急制度、校园安全文化等“软隐患”。

  四、强化教育,完善管理

  各学校要加强节前安全教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在落实值守责任制、住宿生管理、教师师德规范、防范校园暴力事故、严格集体活动审批制等方面,开展强有力的`防范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放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着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意外事故等教育,尤其要加强防溺水和森林防火教育,反复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不断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二是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引导。各校要针对师生思想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对策,回应师生的期待与需求,帮助解决师生的实际困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认识形势,将主要精力放到勤奋学习、立志成才上来,确保学校校园安全稳定。

  三是实施放假告知制度。放假前,务必通过给学生家长一封信和校讯通等形式向家长及时告知学生放假、回校时间、假期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明确家长监护职责,由家长签字后存档备查。学生到校后要准确掌握学生到校情况,对于未及时到校的同学,必须迅速和家长取得联系。

  四是要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各中小学要把学生接送车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学生群体性安全的重要工作予以落实。

  1.做好周末(节假日)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各学校必须在放假前与客运业主协调沟通好,并以学区为单位召开各校分管领导会议,按错日错时错校的要求做好节日前的学生放学及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制订好各校错日错时错校放学方案,杜绝因方案落实不到位而出现学生乘车超载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平安回家。

  2.落实城区学校节前放学的错时错日放学方案。城区各学校应根据错时错日放学的有关要求安排好学生放学,龙中龙二高、华外、龙三中必须做到错峰放学,各学校之间要加强协调,同时要及时通知到有关客运企业。

  3.做好节日前后的通校生日常乘车管理。学校要切实增强防范学生乘坐超载车、黑车、病车的意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乘车教育;同时要加强源头管理,严禁学生乘坐违规车辆、坐超载车,并做好学校力所能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是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周密安排,及时掌握情况,应由专人值班人员加强指导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是加强治安保卫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的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要密切关注师生动态,防止引发安全事故和影响稳定。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能及时妥善处置。

  五、加强整治,营造氛围

  1.各学校(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学校(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洁化、美化校园。学生返校前各学校应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各学校(单位)要按照县委办〔20xx〕78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要求进行升挂国旗,营造好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六、坚持值班,畅通信息

  严格执行学校领导节假日带队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学校领导要及时介入,靠前指挥、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放假期间,校长和单位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各学校(单位)中秋节和国庆节值班安排表分别于9月17日16:00前和9月27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分别报教育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及有关职能科室(普通中小学校报基础教育科,职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分报成职教科和幼教科)。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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