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培训人员):
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出资送乙方到______培训一事,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出资送乙方到_____参加培训,乙方参加培训结束后,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
第二条:培训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及方式:培训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天,实行脱产培训。
(二)培训地点:
第三条:培训项目与内容
(一)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夯实理论基础,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展视野,提高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培训结束后能够把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管理与生产中来,能够把所学知识教授给公司相关专业其他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以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员工个人需求为准,详见培训计划。
第四条:培训效果与要求
乙方在培训结束时,要保证达到以下水平与要求:
(一)甲方提出的培养目标:通过培训,夯实理论基础,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展视野,提高专业知识、职业技能。
(二)培训结束后能够把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管理与生
第五条:培训服务费用
(一)费用的支付
乙方的培训费及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共计人民币____。
(二)服务时间
乙方必须在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内服务____年以上。服务时间的起始时间为:从培训结束返回公司后开始计算。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保证及时支付约定范围内乙方的培训费用;
(二)在培训期间,做好培训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保证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学习证件证明材料;
(二)保证在培训期服从管理,不违反甲方与培训单位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定;
(三)保证在培训期内服从甲方各项安排;
(四)保证、在培训期内定期向甲方沟通,汇报学习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在培训期结束时,未能完成培训目标任务,未取得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乙方向甲方赔偿80%培训成本费用;
2、在培训期内违反了甲方和培训单位的管理和规定,甲方有权取消或中止乙方继续参加培训的权利,并赔偿甲方出资的全部培训费用;
3、在培训期内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甲方除有权取消或中止乙方继续培训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出资的全部培训费用;
4、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培训中乙方自行提出中止培训协议的,乙方赔偿甲方出资的全部培训成本费用。
5、培训期结束后,乙方未达到协议约定的服务年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相当于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第十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并在乙方人事档案卷宗中保存。
第十一条:附 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另作约定;
(二)当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处理时,由栾川县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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